冰島行政區劃

冰島行政區劃

冰島行政區劃共有8個區,分別為首都區、南半島區、西部區、西峽灣區、西北區、東北區、東部區、南部區。

冰島全國
冰島行政區劃冰島行政區劃
劃分為8個區。

行政區劃詳表

 
編號區 landsvæðun面積(km²)E2004.1.1首府
1首都區 Höfuðborgarsvæði1,062181,917雷克雅未克 Reykjavík
2南半島區 Suðurnes82916,953凱夫拉維克 Keflavík
3西部區 Vesturland9,55414,438博爾加內斯 Borgarnes
4西峽灣區 Vestfirðir9,4097,837伊薩菲厄澤 Ísafjörður
5西北區 Norðurland vestra12,7379,145瑟伊藻克羅屈爾 Sauðárkrókur
6東北區 Norðurland eystra21,96826,835阿克雷伊 akureyri
7東部區 Austurland22,72111,887埃伊爾斯塔濟 Egilsstaðir
8南部區 Suðurland24,52621,558塞爾福斯 Selfoss
 冰島 Ísland102,928286,250
編號,根據ISO。

1944年6月16日冰議會正式宣布解散冰丹聯盟,17日成立冰島共和國。
在一份資料中,南部半島區被併入首都區。但在另外的一份資料中,雷克雅未克市從首都區獨立出來。
比較可信的說法是:1992年7月1日,8個區(單數 landsvæðun / 複數:landsvæði )的地方建製取代了原來的27個郡,這些郡設立專員辦事處。

主要城市

雷克雅未克(Reykjavik) 首都,人口111,345人(2000年12月),唯一超過10萬的城市。

資料來源

行政區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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