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昊

冉昊,男,1975年生於江蘇南京,獲南京大學法學學士,國際法碩士,導師孫南申教授,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博士。

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

教育背景
2008- 北京大學 國際關係學院,LSE-PKU聯合培養雙碩士項目 ,國際政治歷史 2002-2006 中國人民大學 經濟學系,國際經濟管理專業,經濟學學士;新聞學院,新聞學雙學位
工作經歷
2006.7-2008.11 妮維雅(Nivea)(上海)有限公司 管理培訓生;安順、蘇州地區銷售代表
文字
《代表與選民的關係:代表理論“回應性”問題回顧》 發表於《華中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2009年第5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2010年第1期全文轉載)
《有效市場概念的理解》 發表於《財經研究》,2006年第5期
《熊彼特、經濟自由及所想》發表於《人大經濟學評論》,2005年第2期
《民初和魏瑪自由經濟之想見》發表於《貴州法學》,2006年第12期
其它
2007.7 登上珠穆朗瑪峰大本營 海拔5200米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

女,1975年生於江蘇南京,獲南京大學法學學士,國際法碩士,導師孫南申教授,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博士,導師梁慧星研究員,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China Law Review 及《法學研究》私法方面責任編輯,主要研究方向為英美法,特別是其中歷史感比較濃厚的財產法內容。
文集:
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財產法律實施的系統比較
法治和法學
論英美財產法中的產權(title)概念及其制度功能
論“中間型權利”與財產法二元架構
兩大法系法律實施系統比較論:從財產法律的視角
作為制度性事實的法律
ABS若干法律問題論析
論國際產品責任案件準據法的確定
論作為制度性事實的法律對財產權的影響
英國二板市場(AIM)規則(翻譯)
論外貿代理的不合理性及現實對策
外國常駐
所屬和所有
所有權與轉化: 加工物歸誰所有?
審判的藝術和法律的價值
涉他契約
民事主體傳統含義的邏輯辨析
美國《不動產》目錄及部分譯稿
論所有權含義、對象和地位的演變
利他契約中的第三人
法律關係的內容及其模型建立
21世紀英美合夥法?
英美財產法基本構造比較分析
中國非自願移民立法框架研究
論公司法對外商投資企業的適用
論公權法律對財產權概念的影響
論反壟斷法的世界化
法治和法學
論《合夥企業法》對合夥企業獨立民事主體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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