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解釋
【名稱】:具結
【拼音】:jù jié
基本解釋
1. [bind over]∶置於保證書的約束下做某事(如出庭)
我要你具結不再妨害治安
2. [enter into recognizance]∶書面正式提出(如在法庭上)保證書
3. [enter into a bond]∶舊時對於官署提出表示自己負責的檔案
具結完案
詳細解釋
釋義:舊時對官署提出表示負責保證的檔案。
【出處】:《警世通言·金令史美婢酬秀童》:“要六房中擇家道殷實老成無過犯的,當堂拈鬮,各吏具結申報上司,若新參及役將滿者,俱不許鬮。”
【示例】:《老殘遊記》第十八回:“ 白公 說:‘ 王輔庭 叫他具結回去罷。’”
釋義:指對自己的行為願意承擔法律責任的表示。具結與寫保證書具有相同的作用。責令具結悔過決定雖不涉及當事人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婚姻自主等項人身權利,也不產生撤銷或限制權利的法律後果,但由於它是一種影響相對人聲譽的處理形式,對相對人的名譽權無疑要產生一定的消極影響。它是以確認相對人實施了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為前提,並要強制相對人寫出承認錯誤,保證不得再犯的悔過書,這樣既可能降低對相對人的思想品質、道德操行、生活作風的社會評價,也可能在職務提拔、工作調動、婚姻家庭關係等方面,給相對人造成不利影響。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該法規定,應責令其具結悔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