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介紹
其他經濟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包括私營獨資企業、合夥組織、法人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等。具體包括:(1)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私營獨資企業、合夥組織;
(2)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合夥型聯營企業;
(3)依法登記領取我國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
(4)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領取社會團體登記證的社會團體;
(5)法人依法設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
(6)中國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
(7)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
(8)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9)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其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