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桂林理工大學社團工作委員會

共青團桂林理工大學社團工作委員會(簡稱社團工委)成立於2004年4月24日,在校黨委學生工作部的關心下,在校團委的直接領導下,緊密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和校學生工作部和校團委的工作重點,指導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做好協會管理工作。

章程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共青團桂林理工大學社團工作委員會(簡稱社團工委)對學生社團及團員的指導工作,推動社團工委與學生社團健康、有序地發展,繁榮校園文化,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推進大學生素質拓展計畫實施,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社團工委的基本任務:
(1) 弘揚愛國主義精神,組織引導社團成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加深社團成員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理解,堅定廣大學生走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增強廣大學生的民族自豪感和建設祖國的歷史責任感。
(2) 維護廣大會員的切身利益。在工作中本著“服務以會員為本,一切為了會員,為了會員一切”的宗旨,及時有效地把各社團的意見反映到院團委,並協助院團委及時解決各社團、協會在活動中遇到的具體問題。
(3) 加強社團工委的自身建設,完善社團工委制度,在社團工委的各個部門開展組織性、建設性的活動,並及時有效地對各個社團進行監督、指導以及管理,使其不斷完善,向規範化、科學化方向發展。

學生社團及個人評獎評優

第三條 為表彰先進,每學年評選出優秀學生社團、優秀學生幹部(社團幹部)、優秀團乾、優秀團員、社團活動先進個人和青年志願者活動先進個人若干並予以表彰。
第四條 評選條件
第一款 優秀社團評選條件
(1) 在我院正式註冊並成立時間滿一年,能積極開展活動,遵守《桂林理工大學大學生社團管理條例》和學校各項管理規定;
(2) 社團自身制度建設完善、科學。日常管理規範,組織活動目標明確,凝聚力強,成果顯著,得到會員和廣大師生的肯定和讚揚;
(3) 各社團在結合本社團特色的基礎上,社團活動有突破、有創新,活動內容積極向上,活動形式新穎,構思巧妙,具有較強的吸引力,能較好地提高會員的素質,在校內外產生較大的影響;
(4) 各社團、協會能按時完成工作事項(會員註冊、例會、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公共財產清單等)和社團工委、社團聯合會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5) 社團開展的各項活動宣傳要及時、到位,能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對社團活動和社團形象進行多角度、深層次地宣傳報導,充分展現社團自身特色。
第二款 優秀學生幹部(社團幹部)評選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 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善於組織和團結會員,在帶領會員深入開展“爭先創優”及校園文化活動中,成績突出;
(3) 能以身作則,辦事公正,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能熱心為會員服務,工作效果顯著;
(4) 學習刻苦努力,本年度所修的全部課程無重修和不及格現象。
第三款 優秀團員幹部(優秀團乾)評選條件
在符合優秀團員評選條件的基礎上,還應做到:
(1) 熱愛團的工作,責任心強,勤于思考,勇於創新,知難而進,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獨立工作能力,工作勤奮踏實;
(2) 政治立場堅定,思想活躍,作風紮實,朝氣蓬勃,實事求是,顧全大局,公道正派,廉潔奉公,在青年團員中有較高威信;
(3) 工作深入,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掌握了解青年團員的思想動態和工作情況,關心青年團員的學習和生活,熱心為青年團員服務,努力幫助青年團員排憂解難。
第四款 優秀團員評選條件
(1) 關心國家大事,擁護改革開放,自覺宣傳和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努力學習黨團基本知識,立志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2) 以共青團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積極追求進步,熱心參與團的各項活動,在政治、思想、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都能較好地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
(3) 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和組織紀律性,遵守國家法律和團的紀律,遵守校規校紀,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敢於同一切不良現象作鬥爭;
(4) 學習刻苦努力,本年度所修的全部課程無重修和不及格現象;
(5) 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課外科技活動,深入實際,了解社會,鍛鍊能力,提高自身素質水平;
(6) 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樂於助人,積極參加學雷鋒活動,爭做好人好事。
第五款 社團活動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 積極投身社團實踐活動,善於運用各種形式鍛鍊自我、服務社會;
(2) 能在結合本社團特色的基礎上有突破、有創新地開展社團活動,活動內容積極向上,活動形式新穎,在校內外產生較大影響;
(3) 在社團組織中服從安排,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吃苦耐勞的精神;
(4) 在加強社團建設,促進社團發展各種表現突出,成績顯著。
第六款 青年志願者活動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 積極參加志願者活動,不斷提高服務技能;
(2) 自覺實踐志願者精神,服務於社會;
(3) 文明服務,禮貌待人,自覺維護志願者的良好形象;
(4) 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各項任務,表現突出,成績顯著。
第五條 評選要求
(1) 評選優秀社團限於我院正式註冊的社團(成立滿一年及以上),需撰寫2000字以上的推薦材料;
(2) 評選優秀學生幹部(社團幹部)參選人範圍限於我院社團聯合會的幹部及各社團、協會的會長、副會長。工作須滿一年以上(含一年)。需撰寫1000字以上的申請材料;
(3) 優秀團乾的評選對象為社團工委的幹部。優秀團員的評選對象為社團工委、社團聯合會的幹部,以及我院正式註冊的社團(成立滿一年及以上)內的全體成員。工作須滿一年以上(含一年)。需撰寫1000字以上的申請材料;
(4) 評選社團活動先進個人參選人範圍為社團工委、社團聯合會,以及我院正式註冊的社團(成立滿一年及以上)內的全體成員。青年志願者活動先進個人的評選對象限於青年志願者協會、綠色俱樂部、紅十字協會的全體成員。需撰寫600字以上的申請材料;
(5) 申請材料統一用A4紙列印,正文字型為小四號、1.5倍行距。
第六條 具體評定將由社團工委綜合社團工委和社團聯對社團的考核分數,各社團的活動表現,以及各社團幹部、會員參與活動、參加會議的表現給予最終評定。
第七條 其他的評優標準參照《桂林理工大學學生指南》。

組織形式

第八條 本會組織原則為民主集中制。
第九條 本會最高權利機構為委員代表大會。委員代表大會由社團工委、社團聯合會幹部、各協會主要幹部及會員代表,列席代表及特邀嘉賓組成。
第十條 委員代表大會職責:
(1) 審查社團工委、社團聯合會日常工作;
(2) 選舉產生新一屆社團工委幹部;
(3) 討論和修改社團工委章程。
第十一條 社團工委以“教育是根本,服務是基礎,引導是途徑,發展是核心”為工作理念。
第十二條 社團工委職責:
(1) 指導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做好各社團、協會管理工作,開展社團活動,服務於社團,指導並完善社團工作;
(2) 加強社團組織的團建工作。開展團組織生活,統一社團內部思想;加強團員自身素質建設。
(3) 舉辦社團幹部培訓班, 培養並樹立社團幹部良好形象,展示社團幹部風采;在校園文化活動當中起到表率作用。
(4) 組織一定數量、規模的集體活動,以增強各個社團和社團工委、社團聯合會的聯繫。提高社團組織的集體榮譽感。增強社團之間的凝聚力,以達到各個社團之間的經驗交流和資源共享的目的。
(5) 負責社團評獎評優工作。根據《桂林理工大學學生指南》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獎勵辦法,在全院社團中作好優秀社團、優秀學生幹部(社團幹部)、優秀團員幹部(優秀團乾)、優秀團員、社團活動先進個人和青年志願者活動先進個人的評選工作;
(6) 了解團員思想、工作情況,對團員進行思想教育,制定獎懲制度。

機構設定

第十三條 在院團委的直接領導下,社團工委下設有書記處、秘書處、組織部、宣傳部、素拓部、信息部六個部門,負責社團工委開展具體工作。
第十四條 社團工委最高權利機構為書記處,由書記、副書記、秘書長組成。
第十五條 書記處負責制:
(1) 書記負責召開全體委員會會議,認真傳達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的決議和指示,結合社團工委的具體情況,研究安排社團工委工作;
(2) 副書記具體分管各部門工作,對各部門的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數,並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 各部門設立部長1人,副部長1—2人,幹事若干人,幹事享受幹部待遇。

工作職能

工作重點

以黨建、團建為主,在社團中發展黨員,加強團員思想教育。組織已成立團支部的社團能認真落實推優工作,向團委推薦,參加每學期舉辦一次的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由書記處、秘書處、組織部負責)
1、落實社團團組織建設,在已經成立的社團團支部中繼續推進社團團組織建設,讓更多的社團能成立團支部,加強社團團組織的建設。(由組織部負責)
2、對社團、社團幹部、會員進行年度評獎評優,整理申請材料,結合年度團社工委和社聯對各個社團的評分情況,如實向團委推薦優秀分子,積極匯報社團幹部的思想、工作動向;內部每學期對社團幹部進行評獎。(由書記處、組織部負責)
3、負責社團期刊《社團先鋒》的編制以及出版。在校園網上(團委“社團陣地”)發表社團黨建團建活動通訊稿,整理各個社團上交的社團活動圖片以及體現社團主要特色的活動材料。以網路、期刊等方式為社團活動提供強有力的對外宣傳空間,著力打造我院的精品社團、精品活動。(由信息部負責)
4、定期對社團幹部進行培訓,主要形式集中在團組織生活上,每月開展一次。指導各個社團幹部在社團中做好帶頭模範作用,讓我校社團能有一個更好的發展。(由組織部負責)
5、圍繞學院、團委重點工作,結合學院實際,開展一系列思想教育較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動。(由組織部、素拓部負責)
6、監督、指導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各項具體工作。(書記處)
7、平均每月兩次定期對各個社團每周的例會進行抽查,並結合團社工委對各個協會的幹部考核條例進行評分,此項表現和社團活動組織開展情況(社團聯負責考核匯總材料)結合將成為其年度評獎評優的主要依據。(組織部)
總的來說,團社工委的工作方向就是落實學校辦學精神、配合學校團委對社團幹部以及會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強團組織建設,發揮團社工委應有的作用;落實對社團以及社團幹部的各項評定工作,如推薦入黨積極分子、年度評獎評優等;在社團活動的宣傳工作上能更加及時有效地體現我校社團特色。

各部門職責

一、書記處
書記:
1、負責主持召開全體委員會會議,認真傳達實際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的決議和指示。結合團社工委具體情況,研究安排工作,將團社工委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交委員會和團員大會討論。
2、了解團社工委幹部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3、檢查工作計畫的執行情況,按時向委員會、團員大會以及黨組織報告工作,和同級部門保持聯繫交流情況
副書記:
1、協助書記處理日常工作。
2、書記不在時處理日常工作,完成書記交給的工作。
3、具體分管各個部門工作,對分管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數,並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4、審查新社團成立的申請,並予以審批,再由團委審批。
5、綜合各個社團以及個人的工作情況,配合書記確定年度評獎評優名單,上報學院。
6、負責為社團幹部製作聘書
二、秘書處
主要是幫助和協助副書記完成工作上的事情,協助副書記處理書面上檔案,幫助副書記更好的帶動團社工委好好的發展。
1、負責團社工委日常工作用品的購置。管理辦公室的一切日常事物,每月統計一次辦公用品。記錄團社工委的經費使用情況。
2、負責例會的考勤,會議記錄以及安排。統計社團聯的值班情況。
3、負責發布各項通知。
4、及時收集並整理各個部門的工作計畫、總結、檔案等,作好資料的存檔,防止資料的傳閱流失
5、負責團社工委、社團聯合會、各協會會長等主要幹部的通訊錄、辭退、接任申請書、年度評獎評優書面資料的收集和製作等。
三、組織部
1、負責定期組織開展團組織生活。
2、負責每月進行月考評統計,抽聽協會例會。對各個社團上交的材料、社團活動和宣傳情況等進行評分,並每月予以公示。對相應的社團給以於處分。
3、起草修訂、彙編和修訂團內管理等有關規定的指定和修改。
4、結合當今形勢,開展團組織的系列活動。
5、監督並考核各社團團支部的團建工作。
四、素拓部
1、負責定期組織開展素質拓展活動。
2、負責組織社團工委重大活動的策劃與準備工作。
3、組織社團工委內部活動,營造良好的團體氛圍。
4、負責社團幹部培訓工作,每學期開辦一期社團幹部培訓班。
5、建立並維護素質拓展遊戲庫,做好訓練營教官的選拔與培養工作。
五、信息部
1、對各個社團活動進行追蹤採訪與攝影,在結束的第二天整理出通訊稿,及時發上校園網對活動進行後期宣傳。
2、《社團先鋒》的撰稿。
3、院團委、團社工委宣傳工作。
4、做好我校社團組織與兄弟院校社團等組織的溝通與交流,與外界商家聯繫合作,對我們的活動予以支持,主要針對《社團先鋒》出版經費予以支持。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