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共業和不共業
濟群法師講述
佛教又把業分為共業和不共業。共業和不共業,主要是根據它的結果來說明的。由共同感受到的生活環境,如大家都生活在蘇州,一樣的天時,一樣的空氣污染,刮颱風的時候,大家都一樣的遭殃,這就是共業。至於不共業,是個人所能感受到的,譬如個人身體的美醜、強弱,居住的條件好不好,收入高不高,這些都屬於不共業。共業取決於共同的行為,或者叫相似的行為,或是利益相關的行為。譬如同在殺豬場工作,不是說每一個人都殺豬,有的人殺豬,有的人是財會人員,財會人員雖然沒有直接參與殺豬的行為,認為殺豬的罪業,肯定與他沒有關係。其實,他也有一份。為什麼呢?因為,他雖然沒有直接參與殺豬的行動,但每月開工資的時候,他也照樣拿一份。那么,將來招感果報的時候,他也要承擔一份。所以,他只要參與了殺豬場的工作,得到了共同的利益,將來感受業力的時候,他是逃脫不了的。有的人在烤鴨館或燒雞店工作,他也可能沒有直接參與烤鴨燒雞的具體工作,但由於他參與了烤鴨店或燒雞店的工作,在領工資發獎金時他也得到一份,將來招感果報的時候,他也肯定有一份。又比如說,你參加了一個詐欺集團,雖然你沒有直接參與詐欺活動,但是詐欺集團也給你了一份利益,將來招感果報的時候,你照樣有一份。這些都屬於共業。不共業,是自己造的,跟別人沒有關係的行為。所以,業力有共業和不共業,由共同的業力招感共同的果報,由不同的業力招感個別的果報。大家共同生活的環境,譬如說交通混亂,喧鬧不堪,社會不安定,這都是共業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