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費用分配

共同費用分配

共同費用分配是指總部或分支機構發生的應由總部與分支機構共同負擔的費用,在總部與分支機構之間的分配。 共同費用是指為生產多種產品而發生的費用。在實際工作中,企業生產多種產品,共同費用發生的時間與某種產品入庫或出售時間的不一致性,往往給共同費用賬務處理造成困難,甚至使產品成本核算不準。 在總部與分支機構經營活動中,有時總部或分支機構發生的有些費用由總部與分支機構共同承擔,如總部支付的或發生的保險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廣告費以及由總部統一核算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等。其中每一項費用,均可能有一部分是用於總部的,也有一部分是用於分支機構的。再如分支機構支付的廣告費,通常對分支機構本身及總部的銷售都產生效果,屬於共同費用。

目的

共同費用分配的目的主要在於使分支機構單獨編制的利潤表能如實反映經營活動的全貌,便於總部正確衡量分支機構的經營績效。有些企業發展到一定的規模,總部本身不再從事銷售活動,而僅從事組織、控制和管理各分支機構的活動,這樣,總部發生的各項費用,幾乎都要分攤給各分支機構。

分配方式

共同費用的分配方式,通常可以採用由總部或分支機構按一定的方法將共同費用分配後,向對方開具借項通知對方。

有些企業為了管理上的某種需要和保密起見,對於有些應由分支機構負擔的費用,總部並不直接開具借項通知單通知分支機構,由分支機構負但,如總部支付給分支機構經理的津貼等。這些費用通常要等總部收到分支機構利潤表後,由總部對分支機構的利潤進行調整,使分支機構的利潤真正反映其實際的經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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