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共同費用分配的目的主要在於使分支機構單獨編制的利潤表能如實反映經營活動的全貌,便於總部正確衡量分支機構的經營績效。有些企業發展到一定的規模,總部本身不再從事銷售活動,而僅從事組織、控制和管理各分支機構的活動,這樣,總部發生的各項費用,幾乎都要分攤給各分支機構。
分配方式
共同費用的分配方式,通常可以採用由總部或分支機構按一定的方法將共同費用分配後,向對方開具借項通知對方。
有些企業為了管理上的某種需要和保密起見,對於有些應由分支機構負擔的費用,總部並不直接開具借項通知單通知分支機構,由分支機構負但,如總部支付給分支機構經理的津貼等。這些費用通常要等總部收到分支機構利潤表後,由總部對分支機構的利潤進行調整,使分支機構的利潤真正反映其實際的經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