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文化體育局(六盤水市新聞出版局六盤水市著作權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四)增加擬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職責。 (十五)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文化廳、省體育局、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市文化體育局(市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專職紀檢監察員。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六盤水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73號)和《中共六盤水市委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發〔2010〕4號)精神,設立六盤水市文化體育局(六盤水市新聞出版局、六盤水市著作權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
(二)劃入原市廣播電視局廣播電視機構記者證和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的管理職責。
(三)將承擔電影發行、放映、市場管理等職責劃給市廣播電影電視局。
(四)增加擬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職責。
(五)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和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六)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傳承地域特色文化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七)加強指導著作權保護工作的職責。
(八)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
(九)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體育工作及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文化藝術事業、體育事業、新聞出版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文化藝術、體育領域的公共服務;指導出版、印刷、複製、發行企事業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與調整。
(三)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體育活動。
(四)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有關工作,負責網咖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六)擬定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七)統籌規劃全市民眾體育、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和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八)組織體育競賽,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開展全市體育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九)對音像製品、新聞出版、印刷、發行、複製單位和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行業監督管理;審核全市報紙開版、刊期和期刊開本、刊期等項目的變更、記者站的設立和管理記者證,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
(十)組織開展出版物內容監督管理,指導有關黨和國家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的出版、印製和發行工作。
(十一)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擬定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
(十二)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宣傳等工作;監督和管理文物市場和文物外銷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按管理許可權,處理涉外著作權關係,負責著作權涉外管理。
(十四)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指導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軍營文化、村鎮文化等社會文化活動。
(十五)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文化廳、省體育局、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體育局(市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息、後勤保障、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綜合性文稿起草、財務、統計、宣傳等工作;擬定全市文化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政務服務工作。
(二) 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目標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擬定文化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三) 新聞出版科(著作權科)
擬定全市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出版物市場、印刷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音像製品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印刷企業許可證、內部資料準印證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出版物發行單位的審批、備案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新聞出版活動(包括出版物出版、印刷、發行),指導全市農家書屋建設;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全市著作權、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著作權)工作;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
(四)出版物監管科(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市“掃黃打非”的組織協調、綜合管理、信息溝通和督促檢查工作;擬定“掃黃打非”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協調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專項整治工作;查處或組織查處出版物市場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協調組織查處圖書、報刊、音像、電子、網路出版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競技體育科
擬定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體育競賽管理制度;負責競技項目設定、布局和運動訓練及後備人才培養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代表市參加省級以上賽事活動;指導管理全市性大型體育比賽,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承擔有關體育競賽的審批工作;負責裁判員、等級運動員的培訓、審批工作;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民眾文體科
擬定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文化科技發展、民眾文化體育工作和文化遺產保護髮展規劃,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協調重點文化藝術科研項目攻關和重大成果推廣;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協調、指導藝術比賽和展演活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全市社會文化體育活動;指導民眾、少數民族、社區、未成年人和老年文化工作;負責對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文物搶救、保護的相關工作;承辦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和評審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相關工作。
(七)文體市場管理科
管理全市文化、體育市場;擬定全市文化、體育市場發展規劃、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對文化、體育領域的經營活動及文藝演出、文化娛樂、藝術品、文物等文化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承辦網路音樂美術娛樂、網路動漫(不含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網路演出劇(節)目、網路表演業務和手機音樂的有關工作;負責對網咖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審批管理工作;對網路遊戲服務(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進行監管;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指導文體市場行業協會工作。
(八)文體產業科
指導、管理全市文化、體育產業發展工作;擬定全市文化、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措施;扶持和促進文化、新聞出版、體育產業建設與發展;擬定文化、體育產業的經濟指標、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文化、體育企業改革;擬定全市出版業的發展產業規劃和政策,參與擬定新聞出版業的經濟政策和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協調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工作;指導開展藝術創作與生產;負責文化體育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紀檢監察機構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市文化體育局(市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專職紀檢監察員。
四、人員編制
市文化體育局(市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行政編制20名(含紀檢監察1名)。定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專職紀檢監察員1名(副縣級)、正副科長(主任)8名。
工勤人員編制3名(含聘用1名)。經費由市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五、其他事項
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文化體育局(市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負責在出版環節對動漫進行管理,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前置審核;市廣播電影電視局負責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具體分工參照《中央編辦對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三定”規定〉中有關動漫、網路遊戲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部分條文的解釋》(中央編辦發〔2009〕35號)履行各自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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