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目的
1,為嚴厲打擊非法傳銷活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保護人民民眾合法利益,經研究決定成立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
2,為全面推進我市打擊傳銷和“無傳銷社區(村)”創建工作,進一步發揮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指導作用,切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的和諧穩定。
人員構成
組 長:王安義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劉桂華 市政府辦公室調研員
曾慶麗 市政法委副書記、市綜治辦主任
王啟鵬 市工商局局長
鄭在軒 市公安局副局長
成 員:劉 文 市綜治辦副主任
段維平 市民政局調研員
袁傳省 市監察局副局長
汪 斌 市財政局副局長
黃 平 市人社局副局長
梁智勇 市教育局副調研員
畢 毅 市商務局副局長
朱世祥 市住建委副主任
江沛東 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張興群 市政府新聞辦主任
金 雷 市地稅局副局長
徐德成 市工商局副局長
翁朝暉 皖西日報社副總編
魏 衛 市中級法院副院長
榮 強 市檢察院副檢察長
劉 芳 人行六安中心支行副行長
呂 勇 電信六安分公司副總經理
李 晰 移動六安分公司副總經理
姚 健 聯通六安分公司副總經理
楊白波 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
夏具平 市工商局經濟檢查執法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工商局,徐德成兼任辦公室主任,楊白波、夏具平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職責分工
1、市綜治辦:將打擊傳銷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體系,建立打擊傳銷工作綜合治理目標考評體系,並負責對打擊傳銷綜合治理工作進行目標考評。
2、市工商局:負責查處《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行為,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對重大傳銷組織和線索的查處要提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脫逃;配合公安及其他職能部門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利用12315網路受理非法傳銷投訴,收集傳銷活動線索,並及時向市打傳辦匯報。
3、市公安局:會同工商部門負責查處、取締傳銷活動現場,對涉嫌參與傳銷的人員查驗身份證,甄別首要、骨幹分子;對抗拒執法、聚眾鬧事的不法分子依法嚴肅處理;對組織、參與傳銷及變相傳銷活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從事惡勢力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加大對大案要案的快偵快破力度;負責對利用傳銷進行非法集資行為進行認定;基層派出所要進一步加強對流動人口治安管理;要加強出租屋的治安管理。
4、市監察局:負責督促有關職能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對傳銷屢禁不止、群體性事件頻發的地區和單位,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
5、市民政局:負責將打擊傳銷工作納入和諧社區建設體系,作為創建和諧社區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在各社區明確一名聯絡員,聯絡員一經發現涉嫌傳銷線索,要立即向民政部門報告。
6、市教育局:負責對在校學生的教育及校園宣傳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嚴防傳銷活動進校園。
7、市財政局:負責打擊傳銷工作經費保障。
8、市住建委及房管部門:協助公安機關加強對出租屋管理,依法提供傳銷窩點的房產資料。
9、市商務局: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配合工商部門、公安機關查處傳銷行為。
10、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檢察院:要做好司法銜接,在法律適用、案件管轄、證據規格、處罰力度等方面統一認識,加強對傳銷的司法打擊力度。
11、電信、移動、聯通六安分公司: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對利用網際網路進行非法傳銷活動和為傳銷提供網際網路信息服務行為進行監控,發現傳銷活動線索及時向市打傳辦匯報,同時,配合市打傳辦向全市手機用戶傳送打擊傳銷公益簡訊。
12、人民銀行和各金融監管、服務部門:負責依法做好對傳銷組織或經營者帳戶查詢、資金凍結的協調工作,打擊利用傳銷非法集資行為。
13、市政府新聞辦:負責組織新聞單位積極發揮輿論宣傳的作用,配合做好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文廣新局、皖西日報社要利用一定的節目時間和版面及時曝光傳銷典型案例。
相關檔案
1,《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成立六安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發布文號:六政辦秘〔2010〕141號 發文日期:2010-10-27 ,2,《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職責的通知》
發布文號: | 六政辦秘〔2012〕45號 | 發文日期: | 2012-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