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品官員冠服制

六品官員冠服制,中國古代對官員服飾的規定,始於夏商,成制於周,歷代有所不同。

清順治二年(1645)定,六品官冠用起花金頂,上銜水晶,帶用玳瑁圓版四片,銀鑲邊。乾隆朝改定服制規定:六品文職官員,朝冠頂為鏤花金座,中飾小藍寶石一,上銜硨磲。吉服冠頂亦用硨磲,補服前後繡鷺鷥。朝帶銀銜玳瑁圓版四。雨冠中用紅色, 青緣。余皆如文職五品官服制,惟無朝珠。武職六品官員,補服前後繡彪,余皆如六品文職官。藍翎侍衛朝冠頂飾小藍寶石一,上銜硨磲,戴藍翎,端罩、朝珠均同三等侍衛,余如武職六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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