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並軌”是指公租房與廉租房並軌運行,然後通過財政發放房租補貼的方式,區別對“城市低保人群”“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等進行住房保障的手段,對於“低保”人群提供大比例租金補貼,並逐級根據保障對象收入水平,制定與之對等的租金補貼政策,從而完成對應人群的住房保障。
基本概念
“公租房並軌”是指公租房與廉租房並軌運行,然後通過財政發放房租補貼的方式,區別對“城市低保人群”“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等進行住房保障的手段,對於“低保”人群提供大比例租金補貼,並逐級根據保障對象收入水平,制定與之對等的租金補貼政策,從而完成對應人群的住房保障。
當前試點
上海、合肥、石家莊等特大型城市和省會城市已經開始進行“公租房並軌”試點工作。住建部已經著手匯總這些試點城市的有關情況。在住建部著手考慮提速公租房並軌的可能性之後,北京市已經開始籌備在相關公租房項目試點廉租房公租房並軌運行和管理,並逐步推廣到全市。
在收集、匯總試點城市並軌運行情況的同時,按照第10次政治局集體學習的有關精神和原則,“廉租房、公租房”並軌的原則也已經基本確定,即“租補分離、明收明補,根據住戶不同收入情況給予適當租金補貼。合理確定公租房租金水平,通過在公租房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商業用房等多種措施,充實運行管理資金,使公租房可持續運行”。
經濟適用房“退場”
10月30日的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上,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談及住房保障相關問題時強調,要“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加快建設廉租住房,加快實施各類棚戶區改造住建部從公租房廉租房並軌突破,調整完善多層次住房供應體系的原因所在。住建部內部已經開始考慮重新調整住房保障剷平供應結構。在加大公租房及其並軌廉租房供應的同時,逐步削減銷售型經濟適用房供應量,並最終停止供應經濟適用住房,地方政府可以根據當地情況,制定有關調整的政策。對於“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三房“大並軌”的思路,也已經在住建部相關職能部門的考慮之中。
河南省鄭州市已經開始“三房合一”的“大並軌”試點,原有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並軌運行,經濟適用房不再銷售,統一向應保群體出租,由政府根據應保群體的收入情況發放不同比例的租金補貼。在鄭州之後,山東省煙臺市也開始進行“大並軌”試點。地方的試點符合中央的政策。對於經濟適用房是否取消,各地可以從實際情況出發,根據建設與分配決定是否保留。
行政干預降低前置條件
經濟適用房在體制設計之初,分為租賃型經濟適用房和購置型經濟適用房,原定租賃型經濟適用房為主,應對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啟動住房消費,購置型經適房成為主流。
按照政治局集體學習的精神,住建部已經開始著手研究制定吸引企業和其他機構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相關指導和引導政策。在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供應量的同時,住房保障覆蓋面的進一步擴大,也已經提上政府的意識日程。住建部正在通過“地方政府降低住房保障收入門檻”“調整住房保障戶籍制約政策”等手段,逐步擴大住房保障的覆蓋面。
存在問題解讀
建設管理可“有統有別”
在建設過程中,不再區分廉租房和公租房,既可以由政府投資建設,也可以通過政策引導,吸引包括民間資金在內的社會資金投資建設。為提高運營效率,運營管理主體可以與建設主體相分離。
租賃服務和政府補貼分別實施,平行操作、有機結合。具體操作中,受託運營機構負責公租房日常運營管理,按市場機制運營,依規定標準收取租金。政府(或用工單位)向承租人發放的租賃補貼,專項用於支付房租,可以直接劃到受託運營機構或出租人的賬上。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也可以到市場上租賃相應標準的住房,並申請租賃補貼。
“趨利避害”防止“一刀切”
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並軌”,能有效增進投資建設和運營機構的合理收益,有利於吸引社會資金參與,體現了“差額補貼”原則,承租人困難程度不同,補貼程度也不同,較好地體現了政策的公平性。此外,政府對保障對象的補貼由“暗補”變“明補”,有利於根據保障對象收入水平的變化,適時調整補貼金額,形成退出機制。
但是仍然存在不可預知的問題存在:
首先,應防止“並軌”影響到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專家警示,不能因“並軌”使過去享受廉租房政策群體的利益受到損害。因為相對來說,公租房的需求群體更大,不能因為這些群體的進入,使以前那些家庭特別困難的群體“無房可租”。因此,政府應綜合評估公租房的供求關係,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群體的租房需求。
其次,防止“並軌”帶來住房保障工作的“縮水”。“要警惕一些地方借並軌之機,縮減住房保障水平,減少土地供應。有關部門應及時出台相應的並軌辦法和管理細則,對今後公租房的供應對象、資金來源、土地供應和監管等予以明確。”劉玉錄說。
最後,“並軌”不能簡單等同於“同一”,要防止實施“一刀切”。李東表示,上海實施“並軌”之後,廉租房和公租房制度仍保持各自差異性。兩者的供應對象不同;政府對廉租房對象予以單獨的貨幣補貼;而房型上,只有適配適用的公租房房源才會轉化為廉租房。
地區現狀
昆明經適房或退出保障房機制問題複雜
經濟適用住房是否應該退出的爭論,近兩年來一直不絕於耳。然而,近期全國各地開豪車住經適房的現象頻出,也使經適房退出的呼聲再次高漲。
事實上,昆明經適房之所以面臨如此多的問題和尷尬,就因為其本身雖是保障房,但又有一些市場化運作的因素。從我省近年來的保障房建設情況來看,新開建的經適房比例已經在減少,主要以廉租房和公租房為主。這樣的做法是正確的,從目前來看,對於此前購買了經適房的低收入家庭來說,出租後每月能獲得一筆可觀的收入,因此,保障房就沒有落實到其本質的初衷,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而變相成為了一種增加收入的手段。要解決經適房面臨的問題和尷尬,只有讓經適房逐漸退出保障房機制,保障房的建設應以廉租房、公租房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