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琴操》曰有一狂夫,被發提壺涉河而渡,其妻追止之,不及,墮河而死。乃號天噓唏,鼓箜篌而歌曰:
公無渡河,公竟渡河!
墮河而死,將奈公何!
白話譯文
你不要涉水渡河啊!
你卻一定要涉水渡河!
未曾渡過卻淹死在河裡!
拿你怎么辦呢!
賞析
“相和歌”是漢代所採集的各地民間音樂。之所以叫相和,有兩種含意:一種是用樂器絲竹與人的歌聲相和。《宋書·樂志》中說的“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指的就是這種形式,伴奏的樂器有節、笙、笛、鼓、琴、琵琶等七種(見《古今樂錄》);另一種是指一人唱、眾人和。《宋書·樂志》記載的《但歌》的演唱方式是:“出自漢世,無弦節作伎,最先一人唱三人和”,這也叫相和。
漢代相和歌的內容主要是反映當時的政治狀況、社會風俗及人們的生產和生活。歷史、遊仙、相思、離別、人生的感慨及格言式的訓戒等,在相和歌中也有一定數量的反映。在樂調上它包括“平調、清調、瑟調”,這在漢代叫“清商三調”(《舊唐書·音樂志》)。三調之外又有“楚調”和“側調”,這五種曲調總稱為“清商正聲、相和五調”。因此“相和歌”後世又稱為“清商樂”,簡稱“清樂”。
《相和歌辭》是樂府歌曲名。據《宋書·樂志》說:“《相和》,漢舊歌也。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相和》之名,大約由此而起。
這些歌如《宋書·樂志》所說:“今之存者,並漢世街陌謠謳。”這些歌原來多是無樂器伴奏的口頭歌謠,後被樂官們采入樂府,以絲竹配奏。到三國時,又經樂官們再次改造,成了魏晉的“清商三調”歌詩。其中有一部分曲調代以曹操父子所作新辭,但有一部分則仍用漢代民歌本辭。
《公無渡河》是《相和歌辭》之一,即《箜篌引》。“箜篌”是一種弦樂器,形似今天的“豎琴”。這首《公無渡河》據《樂府詩集》卷二十六引晉崔豹《古今注》云:“《箜篌引》者,朝鮮津卒霍里子高妻麗玉所作也。子高晨起刺船,有一白首狂夫,被發提壺,亂流而渡,其妻隨而止之,不及,遂墮河而死。於是援箜篌而歌曰:“公無渡河,公竟渡河,墮河而死,將奈公何!”聲甚悽愴,曲終亦投河而死。子高還,以語麗玉。麗玉傷之,乃引箜竇而寫其聲,聞者莫不墮淚飲泣。麗玉以其曲傳鄰女麗容,名曰《箜篌引》。”
後來曹植的《箜篌引》大約僅用曲調,內容與《公無渡河》無關。但梁劉孝威、唐李白、李賀諸作則大抵用此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