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作者:劉澤邦(作者)出版社:金城出版社; 第1版 (2012年1月1日)
平裝:366頁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開本:16
ISBN:9787515503103, 7515503106
條形碼:9787515503103
商品尺寸: 23.6 x 17 x 1.8 cm
商品重量: 599 g
內容簡介
只要你有問題,這裡就有權威的答案。只要你有麻煩,這裡就有給力的援助。
《婚姻法解釋三》頒布後,擁有10年審判經驗的北京中院資深法官、中央民族大學法學博士劉澤邦,通過《公民婚姻法律援助大全》教你在同居、離婚時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公民婚姻法律援助大全》由金城出版社出版發行。
編輯推薦
劉澤邦編著的《公民婚姻法律援助大全》以工作經歷為切入點,以法院審理案件為主軸,換位以婚姻當事人的思考路徑為基本角度,以婚姻中常見問題及主要疑難事例為依託,對婚姻糾紛和涉及的法律進行深入淺出、通俗透徹的講解,為在愛情和婚姻中遭遇難題的讀者們,提供了有益而權威的幫助。
目錄
第一部分 婚姻效力
第一章 有效婚姻
第一節 養兄妹之間能否登記結婚?/2
第二節 女方與服刑期間的男友能否登記結婚?/6
第三節 石女能否登記結婚?/9
第四節 本人與表侄女能否登記結婚?/12
第五節 西藏女友未滿20周歲,能否領取結婚證?/16
第六節 留學國外的中國公民,能否在其留學國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18
第七節 未到婚齡舉行結婚儀式,之後又補辦結婚登記手續,婚姻關係效力如何認定?/22
第八節 未婚男女同居生子是否屬於事實婚姻?/26
第九節 晚婚的規定是否具有強制性?/30
第十節 訂婚是否是結婚的必要程式和條件?/33
第二章 無效婚姻
第一節 未到法定婚齡者,如何起訴要求確認婚姻無效?/37
第二節 一方隱瞞精神病史,騙領結婚證的婚姻是否有效?/39
第三節 一方因對方存在重婚情形而申請宣告婚姻無效,但申請時對方已解除之前的婚姻關係,應如何處理?/42
第四節 婚姻無效的初審判決能否抗訴?/45
第五節 因重婚引起的婚姻無效訴訟中,如何保護原配偶的權利?/48
第六節 一方起訴解除婚姻關係,另一方訴請宣告婚姻無效,應如何處理?/52
第七節 父母能否申請女兒與女婿之間的婚姻無效?/54
第八節 一方以對方存在第三者為由,訴請宣告婚姻無效如何處理?/57
第三章 可撤銷婚姻
第一節 使用虛假身份證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是否屬於可撤銷婚姻?/60
第二節 受脅迫的婚姻如何處理?/64
第三節 非本人前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結婚登記如何處理?/68
第四節 女方的近親屬是否可以申請撤銷女方與男方之間的婚姻關係?/71
第五節 婚姻被宣告無效或因被撤銷而無效後,財產如何處理?/74
第四章 婚姻解除
第一節 男方離家多年且杳無音訊,女方如何離婚?/79
第二節 女方採取計生措施,能否成為法院準予離婚的理由?/82
第三節 夫妻生活不正常,是否可以構成感情破裂的原因?/85
第四節 事實婚姻感情破裂如何離婚?/89
第五節 一方如何與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對方離婚?/92
第六節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夫妻一方如何起訴離婚?/95
第七節 夫妻雙方如何協定離婚?/99
第八節 分居兩年以上,法院是否必須判決離婚?/104
第九節 提出離婚訴訟是否必須受時間限制?/106
第十節 雙方戶籍所在地均不在所工作城市,如何在工作地離婚?/109
第十一節 如何與服刑期間的對方離婚?/113
第十二節 軍人一方同意,是否是判決離婚的必要條件?/116
第十三節 女方分娩後1年內,男女雙方是否可以協定離婚?/121
第十四節 男方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起訴要求離婚?/124
第十五節 雙方之間存在幾份離婚協定書,應如何處理?/127
第十六節 雙方已簽字的、以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定書是否當然有效?/129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財產
第一章 夫妻共同財產
第一節 已完稿尚未出版的長篇小說,在離婚時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34
第二節 軍人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38
第三節 汽車、昂貴首飾和手錶是否屬於個人生活用品?/142
第四節 父母在雙方婚後為雙方購置房屋的出資,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45
第五節 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屋,離婚時如何處理?/149
第六節 婚前一方向他人的借款,婚後另一方是否有償還的義務?/154
第七節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單方擅自出賣共有房屋應如何處理?/157
第八節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能否請求分割共同財產?/162
第九節 離婚時,—方隱瞞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另—方發現該財產,應如何請求分割?/165
第十節 離婚時,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以及一方依法可以繼承的遺產如何分割?/168
第十一節 離婚時,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如何處理?/172
第十二節 一方以協定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方案不公平為由,能否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176
第十三節 婚前一方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公房,另一方是否可以主張權利?/179
第十四節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債務如何處理?/182
第十五節 離婚時,對婚內購買的人身保險如何分割?/185
第十六節 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對夫妻債務的處理結果能否對抗第三人?/189
第二章 夫妻個人財產
第一節 殘疾賠償金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92
第二節 一方婚前開始繼承,但未實際取得,婚後才實際取得的遺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94
第三章 夫妻財產約定
第一節 夫妻之間的財產約定,不以書面形式進行是否有效?/199
第二節 夫妻之間的分別財產制,能否對抗夫妻之間的相互扶養義務?/203
第三節 丈夫給妻子出具的欠條是否有效?/205
第四節 夫妻離婚時,是否可以約定將財產贈與子女?/208
第四章 結婚彩禮
第一節 依據當地習俗給付彩禮後,雙方未能登記結婚的,能否索回彩禮?/212
第三部分 子女撫養
第一章 婚生子女撫養
第一節 離婚後,撫養方能否將子女的姓氏改為其他姓氏?/218
第二節 離婚時,雙方均要求對子女進行直接撫養,法院該如何處理?/221
第三節 法院已經判決的子女撫養關係能否變更?/225
第四節 離婚時,探望權如何確定,探望權能否中止?/229
第五節 離婚時未認定探望權,離婚後可否單獨就探望權主張權利?/231
第六節 人工授精所生育的子女,離婚時撫養問題如何處理?/234
第七節 離婚協定中約定一方不負擔子女撫養費,之後他方能否再要求對方負擔撫養費?/238
第八節 離婚後,祖父母探望孫子女的請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242
第九節 撫養費是否適用訴訟時效?/245
第二章 非婚生子女撫養
第一節 一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撫養非親生子女,是否有權要求返還撫養費,並獲得精神損害賠償?/249
第二節 親子鑑定能否擴大到案外人?/252
第三節 配偶和子女拒絕作親子鑑定時應如何處理?/256
第三章 養子女撫養
第一節 怎樣解除收養關係?/261
第二節 收養子女是否必須經過配偶的同意?/264
第四章 繼子女撫養
第一節 再婚1年內離婚時,繼父母是否應對繼子女繼續承擔撫養責任?/268
第二節 已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子關係,在繼父與生母離婚時是否自然解除?/272
第三節 已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解除時,繼父母能否要求返還實際支出的撫養費和支付贍養費?/276
第四部分 涉外婚姻
第一章 涉外婚姻
第一節 未在國外定居的中國公民,如何在國內起訴離婚?/282
第二節 定居國外的華僑如何在國內起訴離婚?/285
第三節 一方如何申請承認外國法院的民事離婚判決?/288
第二章 相關規定和檔案
附l 《民政部關於辦理婚姻登記中幾個涉外問題處理意見的批覆》/295
附2 《民政部、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於涉外婚姻幾個問題的請示》/296
附3 《民政部、外交部關於做好涉外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297
附4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涉外婚姻登記機構設定問題的答覆》/298
附5 《法務部力公廳關於暫時調整涉外未婚未再婚公證辦證方式問題的通知》/299
附6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三章/300
附7 《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之間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301
第五部分 同居及其他
第一章 同居
第一節 同居雙方中,一方申請解除同居關係,法院能否受理?/306
第二節 同居關係之間的共同財產如何分割?/309
第三節 同居關係結束時,一方承諾給另一方的分手費能否得到法院支持?/312
第二章 其他
第一節 離婚時,在什麼情況下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給予自己一定的經濟幫助?/316
第二節 離婚時,男方存在何種情形,女方才能提出損害賠償?/319
第三節 對於有過錯的男方,女方該如何提出離婚損害賠償?/325
第四節 夫妻之間關於一方婚內出軌,須向對方進行損害賠償的約定是否有效?/329
第五節 一方網戀,離婚時另一方能否要求離婚損害賠償?/333
第六節 無過錯一方能否向插足的第三者提出損害賠償?/336
第七節 男方在離婚時,能否向隱瞞婚前已懷孕的女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340
第八節 離婚時,雙方都有過錯,是否都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343
第九節 離婚後又同居,有無必要力、理復婚手續,如何辦理?/347
第六部分 文書樣式
一、民事離婚起訴書/352
二、證據目錄/353
三、民事離婚答辯書/354
四、調查取證申請書/355
五、財產保全申請書/356
六、筆跡鑑定申請書/357
七、財產評估申請書/358
八、民事離婚抗訴書/359
九、民事離婚抗訴答辯書/360
十、承認外國法院判決申請書/361
十一、離婚協定書/362
十二、夫妻共有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計算公式/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