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名詞解釋]

公寓[名詞解釋]

公寓為集合式住宅的一種,中國大陸稱為單元樓或居民樓,港澳地區稱為單位,指的是一種生活設施齊備,但只占建築一部分的居住形態。一般分為住宅公寓、服務式公寓,服務式公寓主要以酒店式公寓、創業公寓、青年公寓、白領公寓、青年SOHO等多種業態存在。 套型建築面積與套型陽台面積之和不大於50平方米的居住建築。

基本信息

詞條資料

詞目:公寓

拼音: gōng yù

注音: ㄍㄨㄙ ㄧㄩˋ

反義詞: 私邸、私宅  

五筆輸入:WCPJ

解釋

[apartment house;block of flats] 由居住單元組成的樓房,一般在四層以上、每層分隔成數家,各家房間格局大致相同。  

引證

1.供許多人家居住的公共寓所。多為樓房建築,有成套房間,設備較好。 洪深 《這就是“美國的生活方式”》第二幕:“在城市裡,黑人有一定的住區,不準和白人住在一個公寓。” 許地山 《人非人》:“﹝ 胡可為 ﹞要報警自己又害羞,只得急急雇了一輛車回公寓。”  

2.舊時租期較長、房租按月計算的旅館,居住人多為求學或謀事者。 老舍 《茶館》第三幕:“賣茶不行啊,開公寓。” 老舍 《四世同堂》四三:“那是在 西單牌樓 附近的一家公寓裡。以前,這是一家專招待學生的,非常規矩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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