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公司法律顧問可分為公司內部的法律顧問(俗稱"法務")及公司外聘的律師來擔任。
公司法務屬於公司的員工,與公司屬於勞動關係,受公司管理享受職工應有的勞動待遇。而外聘的律師顧問是與公司簽訂法律顧問服務契約的律師事務所指派到公司從事法律服務的律師,律師顧問與公司無勞動關係,屬於服務契約關係。
業務範圍
律師法律顧問的業務範圍主要包括:
1、提供有關日常經營管理事務的法律意見,解答法律諮詢,根據需要出據法律意見書、建議書;
2、為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提供口頭或書面形式的法律意見和建議,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
3、審查、修改甲方的契約及有關法律文書;審核公司的相關法律檔案;
4、根據公司的要求,可以為公司的工作人員進行法制教育的法律宣傳;
5、應公司的要求和委託,就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見證書和發表律師聲明等法律文書;
6、參與處理調解公司在經營和管理活動中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經濟爭議或者其它重大糾紛事項;
7、接受公司委託,代理商業調查服務、資信調查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8、代理參加民事、經濟、刑事和行政訴訟以及仲裁活動,以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9、經雙方協商的其它法律事務。
淵源
世界上很多已開發國家均充分認識到法律顧問的重要作用,聘請大量的企業法律顧問為其公司的經營和管理提供法律服務,大到公司發展戰略制定、經營和管理決策,小到公司文擋管理,都要需要法律顧問審查並提供法律意見,律師和會計師成為公司的左肩右膀。如美國通用電氣公司有企業法律顧問(屬公司員工)800多人、總部保持80-100人,埃克森-莫比爾公司有法律顧問700餘人、總部17人,德國西門子公司在全球有法律顧問400餘人,法國埃爾夫石油公司在全球有500餘名法律顧問,波音公司的法律顧問232人、占波音公司高管人員的46%.這些大公司的法律顧問的職責就是為公司的各項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幫助預防、控制和避免公司的法律風險,並幫助公司實現生產、經營和管理的規範化和制度化,這可能是這些大公司得以快速、持久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
與此相反的是,因中國的律師制度起步較慢,法律顧問的作用也未被得到充分的認識。很多人認為律師就是幫人打官司的,出了法律糾紛才會想到律師,基於此認識,很多公司企業沒有聘請律師作為法律顧問,他們的生產、經營和管理都是根據自己的經驗,而且往往都是依靠公司老闆事必躬親進行處理。在處理涉及法律問題的事務時,也往往因為太愛面子、撕不下臉面,先君子後小人,從而埋下法律風險,進而最終導致法律糾紛的出現。
其實,法律糾紛的處理與治病同理,同樣經歷事前隱患、事中發展和事後處理的過程,如法律風險存在同病因潛伏,爭議出現同病症顯現,解決法律糾紛同治病。
關於預防、控制和避免法律風險的重要性可以從我國著名醫生扁鵲如下言論得到啟發。魏文王問名醫扁鵲說:“你們家兄弟三人,都精於醫術,到底哪一位最好呢?”
扁鵲回答:“長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
文王再問:“那么為什麼你最出名呢?”
扁鵲答說:“我長兄治病,是治病於病情發作之前。由於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剷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氣無法傳出去,只有我們家的人才知道。
我中兄治病,是治病於病情初起之時。一般人以為他只能治輕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氣只及於本鄉里。
而我扁鵲治病,是治病於病情嚴重之時。一般人看到我在經脈上穿針管來放血,在皮膚上敷藥等大手術,所以以為我的醫術高明,名氣因此響遍全國。”
這裡要說的是,其實對於律師來講,律師應當像扁鵲的長兄,幫助客戶把脈法律事務,提供決策參考法律意見,進而預防、控制和避免法律風險。訴訟同治病一樣都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在訴訟中沒有贏者,訴訟雙方兩敗俱傷。這也可能就是已開發國家為什麼如此重視法律顧問的重要原因。
作用
什麼是公司制改造?公司改造是指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將企業改造為《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目前《公司法》規定的公司有兩種:有限責任公司(含國有獨資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大連律師在企業公司制改造中辦理的法律事務包括:
1、考慮選擇哪種形式適合本企業進行公司制改造。
2、邀請企業外的投資人參加改制時審查其資信狀況。
3、債權、債務處理提出法律意見;
4、起草、審核出資人(發起人)協定、公司章程等法律檔案;
5、協助辦理公司名稱預登記;
6、協助設計公司治理結構,就公司機關職權界定提出意見;
7、協助改制中有關制度的指定;
8、其他有關事務,如辦理工商登記等。
大連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制改造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大中型企業都不惜出資只希望能聘請到出色的大連律師給企業出謀劃策,為企業更好地發展做堅實的後盾,可見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中的地位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