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般賬戶
概述
公司一般賬戶是企業在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以外為滿足和適應企事業單位向多家銀行借款的需要,可以在其他借款銀行的一家營業機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企業可以通過本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但是不能辦理現金的支取。
開戶所需證件
1、 營業執照正本+複印件三份 複印件加蓋公章 並註明“與原件相符”
2、 代碼證正本+複印件三份 複印件加蓋公章 並註明“與原件相符”
3、 國稅稅務登記證正本+複印件三份 複印件加蓋公章 並註明“與原件相符”
4、 地稅務登記證正本+複印件三份 複印件加蓋公章 並註明“與原件相符”
註:部分地區是國地稅聯辦,即國稅、地稅同一個登記證,蓋了國稅、地稅兩個章
5、 基本戶的開戶許可證原件+複印件三份 複印件加蓋公章 並註明“與原件相符”
6、 法人的身份證+身份證複印件 複印件加蓋公章
7、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註: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去辦理(一般法定代表人都比較忙啦,沒時間去),需要授權他人去辦理,要做份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並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8、被授權的代理人的身份證以及複印件蓋公章
9、單位公章
10、 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11、 財務印鑑(財務專用章和財務主管人人名章)印鑑不能使用原子印章
銀行報備
銀行為存款人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應自開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並於開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備案。
證明檔案
開立企業一般存款賬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檔案之一:
1、借款契約或借款借據;
2、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開戶的證明。
注意事項
企業一般賬戶是企業基本存款以外的借款轉存、與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開立的賬戶。企業可以通過一般存款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能辦理現金支取;該賬戶的存款餘額不得超過企業事業單位在該開戶的借款餘額,借款清償後辦理銷戶。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一般賬戶的款很多地方不對個人賬號提取,多是公對公的轉賬!
法律規定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令 〔2003〕第5號
第十二條
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一般存款賬戶不能提現,所以公司除一般存款賬戶外都有一個基本賬戶.
第十八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檔案、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下列證明檔案:
(一)存款人因向銀行借款需要,應出具借款契約。
(二)存款人因其他結算需要,應出具有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