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業管理協調

橫向協調也叫水平協調,即系統內不相隸屬的部門、單位、成員之間的協調。 一方面是系統內部同一行政領導班子內領導成員之間的協調。 另一方面是系統內不同單位領導人員之間的協調。

公共事業管理協調的構成

1.協調主體,即協調行為的承擔者。主要指公共事業管理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協調者在協調活動中處於中心地位,其身份要與協調事件的性質、範圍、影響程度相適應。
2.協調客體。包括組織內部各級部門及工作人員、相關組織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政策對象以及社會公共事務的各方面與各環節。
3.協調目的。是管理組織及工作人員與其管理對象、環境之間建立良好的協作配合關係,從而有效地實現管理目標。它是協調的出發點,也是歸宿。能否取得理想的協調結果,是檢驗協調效能的重要標誌。
4.協調方法,即實施協調的途徑。用靈活多樣的方法,一邊應變,殊途同歸,使被協調者接受並採取協作行動。

公共事業管理協調的分類

一是內部協調,指構成系統的各單位和成員之間的協調活動,包括整個系統內部母系統與子系統的縱向協調、子系統與子系統的橫向協調。其中縱向協調是指系統內部有隸屬關係和上下級業務指導關係的機構、部門或成員之間的協調。
具體包括:
(1)為達到管理的總目標和各自的分目標,組織系統上下級之間要協調好關係,在正確處理權力的集中與分散問題上達到和諧一致。
(2)部門內部領導與下屬成員之間的協調。一方面要求領導成員要了解下屬成員的要求,經常關心、幫助他們,同時正確把握賞罰,激發他們的積極性,鼓勵他們發表意見,使自己與下屬成員有共同語言,得到他們的理解與合作;另一方面,要求被領導者要尊重和維護領導者的威信,取得他們的支持,使自己的合理建議和主張得到採納。
橫向協調也叫水平協調,即系統內不相隸屬的部門、單位、成員之間的協調。
(1)部門間的橫向聯繫。在共同目標指引下,系統內各平行部門之間互通情報、交流信息,可使各部門、各單位在制定計畫、組織安排、指揮控制等各個方面達到協調一致。(2)系統內部人員的橫向協調。一方面是系統內部同一行政領導班子內領導成員之間的協調。由於各領導成員的經驗、學識、能力、分工有差別,對問題的認識或利益關係會產生分歧,造成領導集體內耗瓦解,減弱班子的整體效能。因此,領導成員的協調對提高領導效能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協調他們的關係應堅持在總體原則目標基礎上互相尊重、同舟共濟。另一方面是系統內不同單位領導人員之間的協調。一項管理任務往往需有多個不同業務或相同業務的單位共同完成,相關單位領導人之間的協調一致,才能統一步調,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管理任務。此外,各部門、單位內的普通工作人員之間的協調也非常重要。因認識水平、工作能力、思想覺悟等方面的差別,系統內部人員在工作和待遇等方面會出現不平衡。要及時加強民主管理,改進工作制度,加以協調解決。 二是外部協調,指公共事業管理組織與地方政府部門、其他社會組織、政策執行對象以及社會環境之間的協調。公共事業管理是一項全社會的事業,需要社會各階層、各團體(如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社會政治團體、文聯、科協等學術團體、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及宗教、體育、衛生、慈善等民眾團體)的積極參與。各人民團體代表一定階層的具體利益,通過與他們的積極協調,能夠使大多數人的利益得到保證。公共事業組織的外部協調主要是針對政府組織的協調。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對社會事務管理是通過公共政策調節以實現社會的有序發展。因此,公共事業組織需要通過與政府組織的協調,以爭取政府公共政策和公共財政的支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