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紀事
王元逵卒
王元逵,回紇阿布思族裔,前節度使王廷湊之子。初為成德都知兵馬使。太和八年(八三四),其父王廷湊卒,元逵繼任成德留後,朝廷遂授任節度使。在任革父輩驕蹇跋扈之態,歸順朝廷,每年貢奉。開成二年(八三七)娶文宗女壽安公主。會昌三年(八四三),奉詔出兵討伐昭義劉稹叛亂,授任北面招討使,以功加檢校司徒、同平章事,封太原郡開國公。大中九年(八五五)正月,卒於本鎮,其子紹鼎繼任。
吏部試題泄被劾
大中九年(八五五)三月,吏部試博學鴻詞科舉人,泄漏題目,被御史台彈劾。侍郎裴諗貶國於祭酒,郎中周敬復罰俸兩月,考試官、刑部郎中唐枝出為處州(今浙江麗水)刺史,監察御史馮顓罰俸一月。其登科十人皆黜落第。
文化紀事
鄭處海撰成《明皇雜錄》
大中九年(八五五),鄭處海撰成《明皇雜錄》三卷。鄭處海,字延美,滎陽人,德宗朝宰相鄭餘慶之孫。太和八年(八三四)登進土第。官至檢校刑部尚書、宣武節度使。該書記玄宗朝異聞瑣事,以玄宗為中心,旁及王公大臣、伎樂侍從,是研究和了解玄宗朝政治、社會的有用資料。
孫樵進士及第
大中九年(八五五),孫樵進士及第。孫樵,字以(一作隱)之,關東(郡縣不詳)人,生卒年不詳。曾任職方郎中、上柱國,賜緋魚袋。自稱是韓愈文統的繼承者,作有散文《書何易於》、《書褒城驛壁》等。所作《讀開元雜報》一文,為我國古代關於新聞報導的最早記載。有《孫樵集》傳世。
雜譚逸事
詔每縣作《差科簿》
大中九年(八五五)閏四月,宣宗以州縣差役不均,詔每縣據百姓貧富和勞役輕重,作《差科簿》,送刺史檢核後,鎖於縣府廳堂。每有勞役,皆據簿徵發。
宣宗善用韋澳所撰《處分語》
宣宗聰察強記,宮中廝役、天下奏獄吏卒姓名,一見一覽皆記之。度支奏“漬污帛”,誤書“漬”為“清”,及中書復入,樞密承旨輒足成之。宣宗怒,推按擅改章奏者罰謫之,其明察默記皆如此。大中九年(八五五)五月,嘗密令翰林學士韋澳將諸州風土人情等蒐集整理,編為一書,名《處分語》,據以處置各地事宜時參考。一日,鄧州刺史薛弘宗入朝,對韋澳說:“皇上處置本州事驚人。”澳問後始知皆《處分語》中事。韋澳字子斐,太和六年(八三二)登進士,第博學鴻詞科,歷藩鎮幕僚。
詔節度使失律,監軍同罪
浙東(今浙江紹興)觀察使李訥性情暴躁,對將士驕橫無禮。大中九年(八五五)七月,將士嘩亂,驅逐李訥。九月廿九日,詔貶李訥為朗州(今湖南常德)刺史,監軍王宗景責杖四十,配役恭陵(孝敬皇帝陵,在今河南偃師,即太子弘陵)。詔今後節度使失律,監軍一併罰罪。
康季榮貪罪必罰
右威衛大將軍康季榮,前為涇原(今甘肅涇川)節度使時,擅用官錢二百萬緡。大中九年(八五五)十一月,及貪贓事發,季榮自請以家財償還。宣宗以其有收復河、湟之功,準其償還抵罪。給事中封還敕書,諫官亦上言諫阻,俱以為償不抵罪。十二月五日,詔貶季榮夔州(今四川奉節東)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