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紀事
恢復和親
原文:匈奴連歲入邊,殺略人民、畜產甚多;雲中、遼東最甚,郡萬餘人。上患之,乃使使遺匈奴書。《史記·匈奴列傳》記載,漢文帝遺書匈奴曰:“先帝制:長城以北,引弓之國,受命單于;長城以內,冠帶之室,朕亦制之。”並於是年制詔布告天下:“匈奴無入塞(長城),漢無出塞。”單于亦使當戶報謝,復與匈奴和親。
譯文:匈奴連年入寇邊境,殺害、擄掠了許多百姓及其牲畜財產,雲中郡和遼東郡所受侵害最為嚴重,受害人數每郡多達一萬餘人。文帝擔憂匈奴的入侵,就派使臣給匈奴送去書信,匈奴單于也派一位當戶來漢朝廷答謝,漢與匈奴恢復了和親關係。
行政紀事
罷免張蒼
原文:八月,戊戌,丞相張蒼免。帝以皇后弟竇廣國賢、有行,欲相之,曰:“恐天下以吾私廣國,久念不可。”而高帝時大臣,余見無可者。御史大夫梁國申屠嘉,故以材官蹶張從高帝,封關內侯;庚午,以嘉為丞相,封故安侯。嘉為人廉直,門不受私謁。是時,太中大夫鄧通方愛幸,賞賜累鉅萬;帝嘗燕飲通家,其寵幸無比。嘉嘗入朝,而通居上旁,有怠慢之禮。嘉奏事畢,因言曰:“陛下幸愛群臣,則富貴之;至於朝廷之禮,不可以不肅。”上曰:“君勿言,吾私之。”罷朝,坐府中,嘉為檄召通詣丞相府,不來,且斬通。通恐,入言上;上曰:“汝第往,吾令使人召若。”通詣丞相府,免冠、徒跣,頓首謝嘉。嘉坐自如,弗為禮,責曰:“夫朝廷者,高帝之朝廷也。通小臣,戲殿上,大不敬,當斬。吏!今行斬之!”通頓首,首盡出血,不解。上度丞相已困通,使使命持節召通而謝丞相:“此吾弄臣,君釋之!”鄧通既至,為上泣曰:“丞相幾殺臣!”
譯文:八月,戊戌(疑誤),文帝罷免了丞相張蒼的職務。文帝因為皇后的崐弟弟竇廣國賢能,品行好,想任命他為丞相,說:“恐怕天下人會以為我偏愛竇廣國。”考慮很久,認為不能用他為丞相,而高帝時代的大臣,現在健在的人中,又沒有能勝任丞相職務的人。御史大夫梁國人申屠嘉,當年曾以步兵強弩射手的身份跟隨高帝征戰,封為關內侯;庚午(初四),文帝任命申屠嘉為丞相,封為故安侯。申屠嘉為人廉潔正直,在家中不接見私人拜謁的人。當時,太中大夫鄧通正得皇帝寵幸,賞賜的財物累計萬萬錢;文帝曾在他家中歡宴飲酒,寵幸的程度無人能夠相比。申屠嘉曾來朝見文帝,見到鄧通正在文帝身邊,禮節很簡慢。申屠嘉奏報完了政事,就說:“陛下如果寵信親近臣子,可以讓他富貴,至於朝廷之禮,卻不能不整肅。”文帝說:“你不必說了,我私下會告誡他。”散朝之後,申屠嘉坐在丞相府中,用公文召鄧通來丞相府。鄧通不來,申屠嘉便要斬殺鄧通。鄧通很恐懼,進宮去告知文帝,文帝說:“你只管前去,我會派人召你。”鄧通來到丞相府,摘下帽子,赤著雙腳,向申屠嘉叩頭請罪。申屠嘉坐著,安然自若,不予禮待,責備說:“朝廷,那是高皇帝的朝廷。你鄧通只不過是一個小臣,意在殿上戲鬧,這是大不敬之罪,該判處斬首。來人!立即把鄧通處斬!”鄧通嚇得一再磕頭,磕得頭到處流血,申屠嘉仍不表示寬恕。文帝估計丞相已讓鄧通吃了苦頭,就派使者持皇帝信節前來傳喚鄧通,並且轉達文帝向丞相表示歉意的話:“這個人是我所戲弄的昵臣,您就赦免了他吧!”鄧通回到宮中,哭著對文帝說:“丞相差一點殺了我!”
周亞夫封侯
周亞夫是漢朝開國將軍周勃的兒子,可以算是名將之後,他通曉兵法,善於治軍。漢文帝後元二年(公元前162年),周亞夫被封為條侯,在此以前三年,他就已是河內郡守了。在任期間,他在文、武兩方面都取得了相當的成績,作為個人,他也取得了治理軍政事務的很多經驗。
人物生卒
安條克五世逝世
安條克五世(約前173年-前162年),於前164年至前162年在位。他在其父親安條克四世死於波斯時登上皇位,他登基時才只九歲。敘利亞臣民162年在勞迪絲亞(拉塔基亞港)刺殺羅馬使者(Gnaeus Octavius,前165年的羅馬執政官)。德米特里逃出了羅馬,並被承認為真正的皇帝。安條克五世及他的攝政者被處死。
劉參去世
劉參,西漢代孝王,漢文帝劉恆之子。漢文帝三年(公元前177年)三月,有司請立皇子為諸侯王,於是當時諸子皆立為王。其中劉參被立為太原王,劉恆另一子劉武被立為代王。兩年後,劉武轉徙為淮陽王,代地盡歸太原王劉參,參號遂易為代王。建都於晉陽(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代王藩系從此肇基。代王劉參的生母地位低微,甚至連姓名都沒有留下,因此劉參在文帝時並不得寵,他的藩國勢力也較小,在漢代的諸侯王國中基本上不起很大的作用。劉參前後為王17年,文帝後元二年(公元前162年)卒,謚為孝王。劉參死後,由他的兒子劉登繼任第二代代王。
吳陽去世
吳陽,系長沙王吳臣之子,為第一代沅陵侯,高后元年(公元前187年)受封,死於文帝後元二年(公元前162年),在位25年。他的墓1999年在中國湖南省沅陵虎溪山被發現,是繼長沙馬王堆漢墓後,湖南地區第二座未被盜掘的王侯墓。該墓為長方形豎穴土坑墓,帶斜坡墓道,有南北兩耳室,棺槨結構基本完好。墓室由主墓室和外藏棺槨組成。隨葬品主要放置在四廂及內棺、外藏棺,共出土漆木器、陶器、銅鏡、玉印章、玉璧等近500餘件,竹簡近千支。器物製作較為精緻,有大量針刻花紋圖案。竹簡文字清晰可辨,字型秀美,保存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