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指揮
為統一指揮上述留守部隊,在延安設立八路軍後方留守處,蕭勁光任主任。11月,為加強黃河河防,成立五縣(綏德、葭縣、米脂、清澗、吳堡)和神府、兩延(延川、延長)河防司令部。同月,留守部隊整編,除第385旅旅部和第770團外,第120師輜重營、炮兵營改編為警備第1團,第129師特務營、炮兵營分別改編為警備第2、第3團,第115師輜重營、炮兵營改編為警備第4團,第120師特務營、工兵營分別改編為警備第5、第6團,第129師工兵營改編為警備第7團,第718團整編為警備第8團。留守部隊配合邊區政府開展民眾工作,進行抗戰動員,並以軍事打擊與政治爭取相結合的方式,對流竄於邊區境內的土匪進行清剿。1938年3月起,日軍頻繁進攻陝甘寧邊區府谷至宜川的黃河防線,留守部隊在河東八路軍配合下,取得多次河防作戰的勝利。
4月,陝甘寧邊區保全司令部及所轄關中、慶環、三邊、神府軍分區統歸留守處指揮。1939年7月,軍委炮兵團撥歸留守處建制,後改編為特務團。8月,八路軍後方留守處改稱八路軍留守兵團, 蕭勁光任司令員(後兼任政治委員),曹里懷任參謀長,莫文驊任政治部主任。10月,第359旅率第717、第718團(平山獨立團改稱)由晉察冀邊區返回陝甘寧邊區,接替綏德警備區防務;12月,以綏德警備司令部為基礎成立警備第1旅,轄警備第3、第8團,調防關中地區。1941年8月,成立關中警備司令部,轄保全第1、第3團。
1939年冬~1940年春,在國民黨發動的第一次反共高潮中,國民黨頑軍不斷增兵包圍陝甘寧邊區,並在綏德、隴東、關中地區製造磨擦,襲擊留守兵團部隊,侵占淳化、正寧、寧縣、鎮原等縣城及部分地區,企圖對陝甘寧邊區發動大規模的軍事進攻。蕭勁光致電蔣介石,呼籲停止進攻邊區,恢復團結,勿使事態擴大。同時,留守兵團部隊進行自衛反擊,奪回隴東大部地區,並肅清了綏德地區5縣的頑固派勢力,鞏固了該地區的民主政權。1940年4月,警備第6團撥歸第120師建制;第359旅之第719團、雁北支隊、第4支隊先後由晉西北轉移到陝甘寧邊區。
1940~1941年,為戰勝國民黨對邊區的經濟封鎖,留守兵團開展以農業為主兼營副業和工、商業的大生產運動,實行生產自給或半自給,打破了經濟封鎖,減輕了人民負擔。在大生產運動中,湧現出第359旅等模範單位。在此期間,留守兵團各部隊還利用戰鬥和生產間隙,開展軍事訓練,提高部隊的戰術技術水平。
留守兵團部隊至1941年底計有:第385旅(轄第770團、警備第2、第7團),第359旅(轄第717、第718、第719團、特務團、補訓團),警備第1旅(轄警備第3、第4、第8團、特務團),警備第1、第5團,騎兵團及關中警備司令部(轄保全第1、第3團),保全司令部(轄保全第2、第4團、騎兵團)共3.4萬餘人。
1942年5月,留守兵團隸屬陝甘寧晉綏聯防軍。9月15日,留守兵團司令部與聯防軍司令部合併,對外仍保留留守兵團司令部名義。1944年4月,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總政治部副主任、陝甘寧晉綏聯防軍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譚政受中共中央委託,以留守兵團政治部名義在中共中央西北局高級幹部會議上作了《關於軍隊政治工作問題》的報告。這個報告曾經過毛澤東、周恩來多次修改,是繼古田會議決議之後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的又一個歷史性文獻。
八路軍留守兵團,在陝甘寧邊區人民自衛軍和晉西北、晉西南八路軍的配合下,對日軍作戰78次,殲滅邊區內土匪40餘股,反擊國民黨頑軍的進攻99次,保衛了陝甘寧邊區的安全。八路軍留守兵團為保衛陝甘寧邊區的安全,成立八路軍後方總留守處(12月改稱八路軍留守兵團),肖勁光任主任,統一指揮各師留守部隊。
布告
1938年5月15日 陝甘寧邊區政府第八路軍後方留守處布告:(這個布告是毛澤東為陝甘寧邊區政府和八路軍後方留守處起草的,目的是對付蔣介石集團的破壞活動。當時國共合作成立不久,蔣介石集團即陰謀破壞共產黨領導的革命力量。破壞陝甘寧邊區,是這種陰謀的一部分。毛澤東認為為了保護革命的利益,必須採取堅定的立場。這個布告打擊了當時共產黨內一部分同志在抗日統一戰線中對於蔣介石集團的陰謀活動所採取的機會主義立場。)
為布告事:自盧溝橋事變以來,我全國愛國同胞,堅決抗戰。前線將士,犧牲流血。各黨各派,精誠團結。各界人民,協力救亡。這是中華民族的光明大道,抗日勝利的堅強保障。凡屬國人,必須循此前進。我陝甘寧邊區軍民,服從政府領導,努力救亡事業。凡所實施,光明正大。艱苦奮鬥,不敢告勞。全國人民,交口稱譽。本府本處,亦惟有激勵全區民眾,繼續努力,以求貫徹。不許一人不盡其職,一事不利救亡。乃近查邊區境內,竟有不顧大局之徒,利用各種方式,或強迫農民交還已經分得的土地房屋,或強迫欠戶交還已經廢除的債務,或強迫人民改變已經建立的民主制度,或破壞已經建立的軍事、經濟、文化和民眾團體的組織。甚至充當暗探,聯絡土匪,煽動部隊譁變,實行測繪地圖,秘密調查情況,公開進行反對邊區政府的宣傳。上述種種行為,顯系違反團結抗日的基本原則,違反邊區人民的公意,企圖製造內部糾紛,破壞統一戰線,破壞人民利益,破壞邊區政府的威信,增加抗日動員的困難。察其原因,不外有少數頑固分子,不顧民族國家利益,恣意妄為。甚有為日寇所利用,假借名義,作為掩護其陰謀活動的工具。數月以來,各縣人民紛紛報告,請求制止,日必數起,應接不暇。本府本處,為增強抗日力量、鞏固抗日後方、保護人民利益起見,對於上述行為,不得不實行取締。合亟明白布告如次:
(一)凡在國內和平開始時,屬於邊區管轄地域內,一切已經分配過的土地房屋和已經廢除過的債務,本府本處當保護人民既得利益,不準擅自變更。
(二)凡在國內和平開始時已經建立及在其後按照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原則實行改進和發展的軍事、政治、經濟、文化等組織及其他民眾團體,本府本處當保護其活動,促進其發展,制止一切陰謀破壞之行為。
(三)凡屬有利抗日救國的事業,本府本處在堅決執行《抗戰建國綱領》的原則下,無不樂於推行。對於善意協助的各界人士,一律表示歡迎。但是凡未經本府或本處同意並取得本府或本處的證明檔案,而從外面進入邊區境內停留活動之人,不論其活動的事務屬於何項,一律禁止,以防假冒,而杜奸宄。
(四)當此抗戰緊張期間,凡在邊區境內從事陰謀破壞,或肆意搗亂,或勾引煽惑,或暗探軍情的分子,準許人民告發。證據確實者,準許就地逮捕。一經訊實,一律嚴懲不貸。
右列四條,全邊區軍民人等一律遵照,不得違背。倘有不法之徒,膽敢陰謀搗亂,本府本處言出法隨,勿謂言之不預。切切。此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