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一、定義:兩違建築是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建築的簡稱。所謂"兩違"建築,是指未經批准占用土地擅自建房的行為和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建房行為。
二、危害:
1、侵占公共資源,損害民眾利益;
2、制約經濟發展,阻礙社會進步;
3、質量難以保證,存在安全隱患;
4、助長不正之風,破壞社會公平。
三、由來:隨著我國城市發展,城市規劃的完善,需要拆遷改造的城市內地區增多,特別是城中村問題。因此就涉及了很多沒有經過批准使用的土地,修建的建築。
四、歷史性:兩違建築是城市發展的毒瘤,是現階段國情的特殊產物,隨著國家法律的完善和執行的加強,兩違建築將成為歷史。
五、"兩違"整治工作步驟:
1、宣傳發動和調查摸底階段
2、自查自糾和集中整治階段
3、完善總結和建章立制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