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緣由
當“周末兩天半短假”訊息甫出時,筆者還傻傻地質疑“對假期說長道短的為何是旅遊局?”因為,當時透漏這個風聲的是國家旅遊局官員。在提出這個“質疑”時,我已經意識到自己的“孤陋寡聞”,總以為每周末的放假不同於節日,還是以一種傳統的勞逸結合——累了,休息一天。現在看來,還真錯怪了旅遊局對假期的興趣,事實上,至少“周末兩天半短假”的構想,就是為外出休閒度假預備的。
被稱作“鼓勵有條件單位夏季休周末兩天半短假”的國辦《意見》,既沒有從勞動保護上強調“周末兩天半短假”的優越性,也沒有對相關單位“短假”期間的工作安排提出要求,而是在“實施旅遊基礎設施提升計畫,改善旅遊消費環境”,“實施旅遊投資促進計畫,新辟旅遊消費市場”上,提出了具體要求,並將此提升到“積極發展‘網際網路+旅遊’”,“培育新的消費熱點,積極發展老年旅遊”以及“大力推進鄉村旅遊扶貧”的高度。
對此,不僅無可厚非,而且應該拍手叫好。然而,當這種作息制度納入更高層次的休閒旅遊時,必將離解決當前普遍存在的勞動保護問題越來越遠。為何當“周末兩天半短假”放出風聲時,輿論反響少見歡欣鼓舞,相反,一大堆人在唉聲嘆氣。就是因為“周末兩天半短假”,離那些一周保障不了一天休息的人太遠。當雙休日對很多人來說,還屬於一種“奢望”時。“周末兩天半短假”就把這種不公平下形成的差距,再次明顯地拉大。
筆者不是那種要么一起休,要么大家休不成的人,只是覺得在當前《勞動法》的執行現狀下,亟待落實的是有關勞動強度的8小時工作制,以及早已實施的周末雙休日。因為,除了節日期間,人們還是把周末的假日看做“以逸待勞”的。以前是連續6天工作,現在有些單位是連續5天工作後,就需要休息一下,否則就怕累壞了。而當單休日變成雙休日,也是為了休息的更舒暢點。只有基於這種考慮,才能突出8小時工作制的重要性,也才能體會到還處在單休日的勞動群體的辛苦,才能指望把《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落實得更好。
呼籲落實
而當“周末兩天半短假”直奔“旅遊事業”的主題,讓休假延伸出發展旅遊經濟和鄉村旅遊扶貧的意義,雖然道理上是利國利民的,但這樣的主題轉換,就讓本來就沒有受到《勞動法》保護的勞動者,對改善勞動條件更加望塵莫及。因此,個人以為,在《勞動法》關於勞動保護的相關規定還沒有普遍落實,不少人還享受不到雙休日的現實下,即使有條件的單位先實行周末兩天半短假,也別與“旅遊事業”相提並論。這倒不是怕引起羨慕妒忌恨,而是一旦休假與旅遊掛鈎,那些幹得很累的,得不到休息的勞動群體,就必然不在相關制度的安排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