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全額預繳款方式是指投資者在不定期的申購時間內,將全部申購存入主承銷商在收款銀行設立的專戶中,申購結束後轉凍結銀行專戶進行凍結。在對到賬資金進行驗資和確定有效申購後,根據發行額和申購總額清算配售比例,進行股票配售,餘款返還給投資者的股票發行方式。內容
“全額預繳款”方式包括“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餘款即退”方式和“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餘款轉存”兩種方式。(一)“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餘款即退”方式“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餘款即退”方式,是指投資者在規定的申購時間內,將全額申購款存入主承銷商在收款銀行設立的專戶中,申購結束後轉存凍結銀行專戶進行凍結,在對到賬資金進行驗資和確定有效申購後,根據股票發行量和申購總量計算配售比例,進行股票配售,餘款返還投資者的股票發行方式。
“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餘款即退”發行方式分為申購、凍結及驗資配售、餘款即退三個階段。“全額預繳款”方式的發行時間不得超過8天(含法定休息日),每股發行收費不超過0.10元,發行收費總額不得超過500萬元。具體程式如下:
- 1.申購。
(1)主承銷商應在發行地選定收款網點較多、設備條件較好的銀行作為收款銀行,並同收款銀行簽訂收款協定;收款協定及收款網點名單在發行方案審核前報中國證監會發行部。
(2)每一股票賬戶的申購量,機構申購量上限為發行公司發行後總股本的5%,個人申購量上限為發行公司發行後總股本的5%。
(3)投資者可用現金或票據申購,但每一股票賬戶現金申購款的上限為3萬元。
(4)申購收款時間為三個連續工作日。
(5)主承銷商應代為開戶困難的投資者開辦股票賬戶,但不得額外收費。
- 2.凍結及驗資配售。
(1)主承銷商應選定股票發行地的人民銀行作為凍結銀行,在凍結銀行開設資金凍結專戶,並同其簽訂協定;協定要明確有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在發行方案審核前報中國證監會發行部。
(2)在各申購繳款日末,申購款應從各收款銀行劃至凍結銀行的凍結專戶中。
(3)由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凍結專戶中的申購資金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
(4)驗資結束當天,主承銷商按到賬資金進行核查驗證,確定有效申購總量。若有效申購總量小於或等於股票發行量,則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余股按承銷協定辦理。若有效申購總量大於股票發行量,則根據股票發行量和有效申購總量計算配售比例I。
配售比例I=股票發行量/有效申購總量
配售比例工小數點後保留五位。
按配售比例工試算每個賬戶可認購量。
可認購量=有效申購量X配售比例工若配售比例I
能使可認購量滿足“千人千股”的規定,投資者按其可認購量認購。若不能滿足“千人乾股”的規定,則按以下方式處理:
隨機抽出1000名申購者,每戶配售1000股。在完成“千人千股”配售後,則計算配售比例Ⅱ。
配售比例Ⅱ=(股票發行量一100萬股)/(有效申購總量一100萬股)
前已獲1000股配售的投資者每人的實際認購量為:
認購量=(有效申購量一1000)×配售比例Ⅱ+1000
其他投資者各自的認購量為:
認購量=有效申購量X配售比例Ⅱ
在計算過程中,認購量出現小數時,應做取整處理。
- 3.餘款即退。
(1)配售結束後,主承銷商隨即解凍申購資金餘款,並在指定報刊公布申購結果及配售比例和退款公告。(2)配售結束後的第一天,主承銷商應將扣除發行費後的認購款劃至發行公司賬戶上,申購餘款劃至各收款銀行,由各收款銀行退還給投資者。
(3)退款日應儘量避開雙休日;若跨雙休日,則退款網點應照常營業。
(4)申購人從退款起始日起三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則視同認可。
(5)如果發行未滿足“千人千股”規定的條件,則發行餘額部分由承銷團包銷,並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選擇適當時機作第二次發行。
- (二)“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餘款轉存”方式
“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餘款轉存”方式是“與儲蓄存款掛鈎”方式和“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餘款即退”方式的結合0其在全額預繳、比例配售階段的有關規定與“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餘款即退”方式的相關規定相同,但申購餘款轉為存款,利息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該存款為專項存款,不得提前支取。具體操作程式比照“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餘款即退”方式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