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職業籃球聯賽簡介
全美職業籃球聯賽(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為縮寫 NBA.
總裁:大衛·斯特恩(David Stern)
現有球隊:
東部聯盟
大西洋賽區 :紐約尼克斯隊、新澤西網隊、波士頓凱爾特人隊、多倫多猛龍隊、費城76人隊
中部賽區 :底特律活塞隊、印第安納步行者隊、克里夫蘭騎士隊、密爾沃基雄鹿隊、芝加哥公牛隊
東南部賽區 :邁阿密熱火隊、奧蘭多魔術隊、華盛頓奇才隊、亞特蘭大老鷹隊、夏洛特山貓隊
西部聯盟
西北賽區 :明尼蘇達森林狼隊、丹佛掘金隊、猶他爵士隊、波特蘭開拓者隊、俄克拉荷馬州雷霆隊
太平洋賽區:薩克拉門托國王隊、洛杉磯湖人隊、菲尼克斯太陽隊、金州勇士隊、洛杉磯快船隊
西南部賽區:聖安東尼奧馬刺隊、休斯頓火箭隊、達拉斯小牛隊、孟菲斯灰熊隊、紐奧良黃蜂隊
1891年,美國人詹姆士·奈什密斯博士在麻省的春田學院,為了給學生們找一個冬季體育鍛鍊的方式,在1891年用2隻破筐和一隻代用的足球創造了籃球運動,這才有了今天如火如荼的NBA。NBA成立於1946年6月6日。成立時叫BAA,即全美籃球協會(Basketball Association of America),是由十一家冰球館和體育館的老闆為了讓體育館在冰球比賽以外的時間,不至於閒置而共同發起成立的。
發展歷史
1896年,美國第一個籃球組織“全國籃球聯盟(簡稱NBL)”成立,但當時籃球規則還不完善,組織機構也不健全, 經過幾個賽季後,該組織就名存實亡了。
1946年4月6日,由美國波士頓花園老闆沃爾特·阿·布朗發起成立了“美國籃球協會(英文簡稱BAA)”,BAA成立時共11支球隊。布朗首次提出了高薪制和契約制,高薪制是指職業籃球必須有雄厚的財政支援,這樣才能使比賽保持在高水平上。契約制是指一名選手只能與一家俱樂部簽訂契約,並設立選手儲備制,以防球員突然離隊時受到損失。
11月1日,BAA的比賽正式開始。對陣雙方是多倫多愛斯基摩人隊和紐約尼克斯隊,比分是66 :68,尼克斯獲勝。
1947年,費城勇士隊在隊中頭號球星,也是聯盟中首位得分王喬·福爾克斯(場均23.2分)的率領下,以4 :1戰勝芝加哥牡鹿隊,成為第一支總冠軍。
1949年,在布朗的努力下,美國兩大籃球組織BAA和NBL合併為“全國籃球協會(簡稱NBA)”。NBA擁有17支球隊,分成三個賽區比賽,來自NBL的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隊依靠身高 2.09米的美國第一中鋒喬治·邁肯的幫助獲得NBA第一個賽季的冠軍。
1950年,11月22日,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隊和韋恩堡活塞隊的比賽中,創下了NBA最低比分,19 :18。
1951年,3月2日,凱爾特人隊總裁布朗免費提供波士頓花園體育館,舉辦了首屆全明星賽。最終比分為111 :94,東部明星隊獲勝。
1952年,首次設立最佳優秀獎,第一位獲獎球員為韋恩堡活塞隊唐·梅尼克。
從1954,NBA開始實行24秒制。在戰勝國民隊後湖人隊成為地一支三連冠的球隊。當時NBA只有紐約尼克斯隊、波士頓凱爾特人隊、費城勇士隊(金州勇士隊)、韋恩堡活塞隊(底特律活塞隊)、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隊(洛杉磯湖人隊)、羅徹斯特皇家隊(薩克拉門托國王隊)、錫拉丘茲國民隊(費城76人隊)、三城黑鷹(亞特蘭大老鷹隊)8支球隊。
1961年,芝加哥包裝工隊(華盛頓奇才隊)加入
1966年,凱爾特人完成了絕無僅有的八連冠。芝加哥公牛隊加入NBA,成為第10支球隊。
1967年,一個新的籃球組織ABA(美國籃球協會)宣告成立,喬治·邁肯任第一位主席。聖迭戈火箭隊(休斯頓火箭隊)和西雅圖超音速隊(俄克拉荷馬城雷霆隊)加入,球隊總數上升至12支。
1968年,密爾沃基雄鹿隊和菲尼克斯太陽隊加入。
1970年,新加入的3支球隊分別是,克里夫蘭騎士隊、波特蘭開拓者隊、布法羅勇敢者隊(洛杉磯快船隊)NBA聯盟正式分為東西二區。
1973年,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以2700萬美元買下NBA比賽3年播映權,從而使NBA比賽首次走上電視,但由於當時還不具備實況轉播的條件,所以只能播放錄像。
1974年,紐奧良爵士隊(猶他爵士隊)加入。球隊總數達到18支。
1976年,但由於經營不善,ABA被美國NBA吞併,原ABA球隊丹佛掘金隊、印第安納步行者隊、紐約網隊(新澤西籃網)和聖安東尼奧馬刺隊併入NBA。球隊增加到22支。從此,NBA形成對美國籃球業的壟斷。
1979年起,NBA開始實行3分遠投制。為避免各隊的實力懸殊,NBA建立了每年一度的“NBA新秀選撥制度”,將當年畢業的大學生選手按水平高低排出名次,然後由各俱樂部按當年聯賽的最後排名以及最後的抽籤依次挑選, 排名靠後者先選,每輪各隊只能選擇一名,這樣就保證了實力最弱的球隊能得到水平最高的新秀。為避免財大氣粗的球隊用高薪壟斷明星球員,NBA規定了每支球隊的工資總額限制。 如果說“高薪制”和“契約制”是NBA兩大基石,那“新秀選撥制”和“薪金限額制”則確保了NBA比賽的激烈和精彩,比賽的不可預測性將眾多的美國球迷吸引到籃球場。NBA聯賽還實行轉會制度,NBA球員轉會不得買賣,只能以人換人。從賽季開始到第16個星期四晚9時止,球隊可自由交換球員。此後一直到常規賽季結束,各隊人員 全部“凍結”。NBA轉會是連人帶契約一起交換。
1980年,達拉斯小牛隊加入NBA。
1988年,夏洛特黃蜂隊(紐奧良黃蜂隊)和邁阿密熱火隊加入NBA。
1989年,奧蘭多魔術隊和明尼蘇達森林狼隊加入NBA。
1995年,兩支加拿大球隊加入NBA,多倫多猛龍隊和溫哥華灰熊隊(孟菲斯灰熊隊),使NBA的球隊達到29支。
2004年,夏洛特山貓隊加入,球隊達到30隻。
2006年,美國國際集團、Google、甲骨文、雅虎、澳洲電信、英國殼牌石油、飛利浦、花旗銀行等成為NBA一級贊助商。
2008年,西雅圖超音速隊更名為俄克拉荷馬城雷霆隊。
比賽規則
1.球場規格NBA的球場尺寸是長94英尺(28.65米),寬50英尺(15.24米)。球場的丈量是從界線的內沿量起,線寬為2英寸(5.08厘米)。 球場兩端標有長方形的罰球區,長19英尺(5.79米),寬16英尺(4.88米)。 球場兩端標有3分投籃線,劃法是:從底線引出兩條平行於邊線的線,各距邊線3英尺(0.91米),與以球籃中心點為圓心、以23英尺9英寸(7.24米)為半徑的圓弧相交。WNBA的圓弧半徑為19英尺9英寸(6.02米)。 圓圈的半徑是6英尺(1.83米)。中圈內圓圈的半徑是2英尺(0.61米),一條中線橫貫其中。 另有4條垂直於邊線寬2英寸(5.08厘米)的標誌線,各距底線28英尺(8.53米)向場內延伸3英尺(0.91米)(位置區和中立區域以及一些短標誌線略。)
2.比賽時間每場比賽分兩個半時共4節,每節12分鐘。加時賽為5分鐘。 在第一節和第二節、第三節和第四節之間休息130秒。兩半時之間休息15分鐘。在第4節和加時賽之間和任何加時賽之間休息100秒。 在第一節、第二節和第三節的最後一分鐘期間,投籃成功後應停止比賽計時鐘。在第四節和加時賽的最後兩分鐘期間,投籃成功後應停止比賽計時鐘。
3.球隊比賽時,每隊由5名隊員組成,場上隊員不得少於5名。 如果隊員第六次侵人犯規,而且該隊已無有資格的替補隊員,該隊員應留在場上,並應登記一次侵人犯規和全隊犯規;還要判罰該隊一次技術犯規。所有後來發生的侵人犯規(包括進攻犯規),應照此處理。 如果只有5名合格的隊員,其中一名隊員受傷必須離場或被驅逐,他應由最後一名因6次侵人犯規而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來替換。每一次需要替換受傷或被驅逐的隊員時,均應照此倒轉的順序處理。任一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再進入比賽,應判罰一次技術犯規。
4.比賽開始第一節比賽和加時賽應以在中自跳球開始。 第二節和第三節比賽應由第一節比賽開球後失掉球權的隊在端線擲界外球開始。 第四節比賽應由第一節比賽開球後獲得球權的隊在端線擲界外球開始。
5.死球、活球、壓力球
當出現下列情況時球成死球: 爭球; 球停留在球籃上或卡在籃圈與籃板之間; 任一節時間終了;技術犯規的罰球; 侵人犯規(拳擊犯規、非賽犯規); 多次罰球中的第一次罰球; 場上違例(帶球走,3秒,10秒,24秒等); 打架犯規; 疏漏的鳴哨; 投籃或罰球成功後; 在隊員占有界外之前。 下列情況球成活球:在任何跳球中,裁判員拋球時;擲界外球隊員可處理球時;罰球隊員可處理球時。 下列情況球成活力球:球被一名跳球隊員合法拍著時;球離開擲界外球隊員的手時;球離開罰球隊員的手時。
替補隊員應向記錄員報告他和被替換隊員的姓名和號碼,並置身於記錄台前的替換區內。如不向記錄員報告,則罰款25美元。記錄員應在球成死球時就鳴哨宣告替換(投籃成功後除外),替補隊員需經裁判員招手才能進入比賽。替換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的時間為30秒鐘。 在多次罰球的第一次罰球後,不論罰中與否,允許替補隊員進入比賽。 替補隊員不得替換罰球人員或跳球隊員,除非受傷隊員要求替換,這時應由對方教練員在罰(跳)球一方的球隊席上挑選替補隊員。受傷隊員不能再上場比賽。替補隊員一旦進入比賽就得留在場上,直到下一個死球時才允許替換。 如果是以不符合體育道德的行為造成隊員受傷,而且不能執行罰球,他的教練員可指定該隊任一合格的隊員來執行罰球。受傷隊員也可再上場比賽。
7.暫停(l)20秒暫停 每隊每半時有權請求一次20秒暫停。每場比賽(包括加時賽)共可請求兩次20秒暫停。 隊員請求20秒暫停,只有當球成死球或該隊控制球時才給予。隊員要喊出:“20秒暫停”。 在20秒暫停期間,球隊只可替換一名隊員。如果請求暫停的隊替換一名隊員,對方隊也可替換一名隊員。 如果在半時(包括加時賽)中請求第二次20秒暫停,應予允許,但要登記一次常規暫停。 如果20秒結束時比賽不能繼續進行,也應登記一次常規暫停。
(2)常規暫停(100秒) 每隊有權請求7次要登記的常規暫停。限定每隊在第四節中不得超過4次暫停;在第四節的最後兩分鐘內不得超過3次暫停。在加時賽內,允許每隊3次暫停。 隊員請求100秒暫停,只有當球成死球或該隊控制球時才給予。隊員要喊出:“暫停”。 每節比賽必須有兩次暫停。如果每節比賽剩下6分59秒時沒有任一隊叫暫停,記錄員應在第一次死球時採取強制暫停,這一暫停登記在主隊名下。在每節比賽剩下2分59秒時沒有任一隊叫第二次暫停,記錄員應在第一次死球時採取強制暫停,這一暫停登記在該節先前沒有登記的隊的名下。 允許有追加的暫停,但要判罰一次技術犯規。主教練員可以在比賽中止時,請求20秒或100秒暫停。
當某隊在比賽中獲得新的球權時,或在擲球入界中當球在場上被隊員合法觸及時,24秒鐘計時器將開動。擁有球權的隊必須在獲得球後的24秒鐘內投籃。完成投籃的條件是:
(1)在24秒鐘結束之前,球必須離開隊員的手;
(2)球離開隊員的手後,球必須與籃自接觸。 如果在24秒鐘內球未接觸籃圈,為24秒鐘違例。
規則與處罰
違例及處罰1.3秒鐘規則
某隊控制球,該隊隊員不得在罰球區停留超過3秒鐘。 某隊在前場控制球,開始計算3秒鐘。 罰則:失去控球權。將球判給對方在罰球線延長部分的邊線擲界外球。
2.肘的擺動
不允許隊員過分地或有力地擺動肘部(無接觸)。當一名防守隊員在附近,並且進攻隊員持有球,此即為違例。 罰則:失去控球權。將球判給對方在靠近違例地點的邊線擲界外球。
3.非法協助得分
隊員不得使用籃圈或籃板來吊起、支撐或提高自己,以有助於投籃得分。 隊員不得協助同伴在投籃時增加高度。 罰則:失去控球權。將球判給對方在罰球線延長部分的邊線擲界外球。
4.孤立
如果進攻隊在圈頂外或無球一側放置3名或3名以上的隊員,應宣判違例。 罰則:失去控球權。將球判給對方在圈頂延伸部分的邊線擲界外球。
5.界外的進攻掩護
進攻隊員不得為了建立掩護而離開前場端線處的地面區域。 罰則:失去控球權。將球判給對方在罰球線延長部分的邊線擲界外球。
6.粘性物質
隊員不得使用粘性物質或任何類似的物質。 罰則:第一次違例,罰款25美元。再發生違例罰款加倍。
1.技術犯規
對場上或球隊席上的球隊成員的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或違例的處罰,是技術犯規。在球成活球前,與對方隊員發生非法的接觸,也可判為技術犯規。
(1)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 對任何隊員、教練員或訓練員的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最多可判罰兩次技術犯規。任何違犯者只要有一次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就可被驅逐;有兩次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必須被驅逐。 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如:與裁判員講話無禮貌;以身體接觸裁判員;對宣判公開表示不滿;使用褻讀的言語;未經裁判員允許教練員進入場地;故意伸肘或試圖動手腳但未包含接觸。
(2)打架犯規 比賽中或死球期間,隊員、教練員或訓練員打架,要登記技術犯規,不判給罰球,參加打架的人員應立即被驅逐。另根據情況判打架人員不超過20000美元的罰款和停賽。 NBA比賽中,對犯規的判罰是較為嚴厲的。如隊員、教練員或訓練員出現下列情況即可被驅逐:接觸肩的水平或以下部位的肘部犯規;以不必要的或過分的接觸造成的惡意犯規。 隊員、教練員或訓練員出現下列行為則必須被驅逐:拳擊犯規;打架犯規;接觸肩的水平以上部位的肘部犯規;試圖揮拳雖無接觸;不是比賽的延續動作而是故意地進入看台。 為了懲罰和制止犯規,NBA規則中還列有罰款的規定,如:裁判員認為隊員是故意地吊在球籃上,應判一次技術犯規和罰款100美元等等。
2.侵人犯規
在球成活球後,與對方隊員發生非法的身體接觸,是侵人犯規。 隊員不準拉、推、撞對方隊員;也不準靠伸展臂、腿、膝或彎曲身體成不正常姿勢以阻礙對方隊員行進。違反規定,將判為侵人犯規並按相關的罰則處理。
(1)雙方犯規 雙方犯規是指兩名非同隊的隊員大約同時互相發生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的情況。 罰則: 不管是侵人犯規或是技術犯規都不判給罰球,只給隊員登記犯規,不登記全隊犯規。如果宣判雙方犯規或打架犯規時某隊擁有球權,應保留球權,在靠近比賽中斷地點的邊線擲界外球繼續比賽。如果宣判雙方犯規或打架犯規時雙方球隊都未擁有球權,或投籃未成功球在空中,應由任何兩個非同隊的隊員在中圈跳球繼續比賽。如果投籃成功,得分有效,在底線擲界外球繼續比賽。如果雙方犯規是作為裁判員意見不同的結果,不計得分,應由任何兩個非同隊的隊員在中圈跳球繼續比賽。
(2)進攻犯規 在球成活球後,進攻隊員與對方發生非法的接觸,是進攻犯規。 進攻隊員侵人犯規,如不是肘部犯規、拳擊犯規,也不是惡意犯規,應按如下罰則處理:不判給進攻隊得分;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人犯規;不登記該隊全隊犯規(隊員第六次侵人犯規,並且該隊已無有資格的替補隊員除外)。
(3)無球權犯規 在球成活力球後,在雙方球隊均未擁有球權時與對方發生非法的接觸,是無球犯規。 隊員侵人犯規.如不是拳擊犯規、惡意犯規、也不是肘部犯規,而且發生犯規時雙方球隊均未擁有球權,應按如下罰則處理: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人犯規;登記犯規隊一次全隊犯規;如果全隊犯規罰則未出現,判給對方隊在靠近犯規地點的邊線擲界外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判給被侵犯的隊員一次罰球加一次罰球。 如果判了防守隊一次無球權犯規,接著投籃(罰球)成功,應判給被侵犯的隊一次罰球。
(4)拳擊犯規 隊員用拳猛擊對方,是拳擊犯規。 因拳擊宣判隊員的非法的接觸,是一次侵人犯規和一次全隊犯規。應判給兩罰一擲機會。 任何隊員揮拳猛擊對方,無論是否擊中,都是不符合體育道德的行為,立即被驅逐並至少停止一場比賽。 如果接連發生拳擊犯規,這條規定的所有內容都將適用,並由最後被侵犯的隊在中場擲界外球。 另外,根據情況判該隊員不超過20000美元的罰款和停賽。
(5)非賽犯規 在第四節或加時賽的最後兩分鐘內,防守隊對擁有球權的進攻隊發生非法的接觸,而這種接觸發生在遠離球附近的區域或界外球未離手時,為非賽犯規罰則:登記一次侵人犯規和一次全隊犯規;判給一次罰球(肘部犯規或惡意犯規罰球兩次),任一場上隊員可執行此罰球;並由被侵犯的隊在靠近比賽中斷的地點擲界外球繼續比賽。
(6)全隊犯規 每節比賽每隊的全隊犯規超過4次,加時賽每隊的全隊犯規超過3次,要判一次罰球加一次罰球。 如果每節前10分鐘全隊犯規未滿4次,或加時賽前3分鐘全隊犯規未滿3次,允許該隊在最後兩分鐘內有一次全隊犯規不用加罰。 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發生侵人犯規,判給兩次罰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也不判給增加的罰球;如投籃成功,判給一次罰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也不判給增加的罰球。
常規賽排名規則
規則一:勝差指該球隊與所在分部領先者之間淨勝場次之差除以2。
規則二:東西部兩個分聯盟的各前八名進入季後賽。同一分聯盟的三個分區第一名和一個成績最好的分區第二名按戰績決定本分部前四名,剩下的四支球隊按各自戰績排定名次。
規則三:在季後賽中決定兩隊之間主場優勢的依據為雙方的常規賽勝率高低,而不是排名。
規則四:當兩隊勝場差相同時,依次按以下依據排出先後:
1、相互之間戰績好的居前;
2、在賽區中的勝率高的居前(只在兩隊同屬一賽區時適用);
3、對陣同分聯盟(東、西部聯盟)對手勝率高的居前;
4、與同分聯盟的前八名球隊交手時勝率高的居前;
5、與另一個分聯盟的前八名球隊交手的勝率高的居前;
6、得失分差高的居前。
規則五:當三隊以上勝場差相同時,依次按以下依據排出先後:
1、該三隊(或以上)所有相互交鋒總戰績好的居前;
2、對陣同分聯盟(東、西部聯盟)對手勝率高的居前;
3、在賽區中的勝率高的居前(各隊同屬一賽區時適用);
4、與所在聯盟的其他前八名球隊交手的勝率高的居前;
5、得失分差高的居前。
規則變化
1946-47賽季:將原來延用的大學規則中的聯防被廢除(1947年1月11日)。
1950-51賽季:增加了籃板球的統計。
1951-52賽季:為了削弱喬治·邁肯對籃下的統治,將三秒區由6英尺擴大為12英尺。
1953-54賽季:為了防止故意犯規對比賽的影響,規定了每名球員每節只能有兩次犯規,三次將被罰出場。(這條規則現在已廢除)
1954-55賽季:引入24秒規則;全隊每節累計五次犯規,對方罰球。
1964-65賽季:為了削弱張伯倫對籃下的統治,將三秒區由12英尺擴大為16英尺。
1973-74賽季:增加了搶斷和蓋帽的統計。
1974-75賽季:球員在場上有不道德的行為被判技術犯規出場,需交納50-100美元的罰款;在延長期比賽立刻要結束時請求暫停將不會被同意。
1975-76賽季:在一般犯規之後,將被罰擲邊線球。
1976-77賽季:在防守中使用過大的肘部動作被判犯規;如果防守球員將球打出界外,進攻球員在罰球線兩端的邊線發球;比賽中5秒之內不發球(原來為10秒),對方罰球一次。
1977-78賽季:如果教練在比賽開始後對規則提出疑義,可以派助理教練與官員進行交涉(以前只能在比賽開始前進行交涉);在得分時如果把籃球弄壞,而官員們又認為你是故意的,那就是犯規。在所有犯規後,進攻時間都將撥回24秒;如果球從籃框下入籃,將被判為犯規;如果場上有人進行打鬥,不在場上的球員離開長椅,進入場內將被罰款100至150美元;在場前熱身期間,如果球員懸掛在籃框上,將被罰款25美元。
1978-79賽季:裁判人數從兩人增加到三人;球在飛行中從場外拔回場內現在是被允許的,而以前則被取消控球權;第一次技術犯規,全體被警告,第二次技術犯規,全隊將會被記兩次犯規;在半場結束後,球員和教練要馬上回到休息室,而以前的規則是比賽結束後,球員和教練要馬上回到休息室;規則允許防守球員用手去干擾他所防守的球員,但不能阻止他的前進。
1979-80賽季:底線的三分線由22英尺擴到23英尺。裁判人數從三人減少到兩人。如果進攻方試圖在10秒內通過自己的半場同時對方球員把破壞出界,進行方在中線擲邊線球,之前所用的時間不從24秒中扣除。
1980-81賽季:每半場各隊必須叫一回20秒的短暫停,全場必須叫兩回短暫停,加時賽同樣;在暫停到時後,哨聲和籃板上紅燈會同時亮起;不允許在場上的球員在頭,臉,鼻子,耳朵和手臂上佩戴飾物;球員也佩戴的保護臉,眼睛和鼻子的保護物必須與臉形一致,且不能有突出的尖銳物;球員在場上不能使用增加自己身體優勢的器具;進攻方被判技術犯規,進攻時間不會被撥回24秒,以前的規定就進攻或防守方被判技術犯規,時間被撥回24秒;被口頭警告後,時間被撥回24秒;關於罰球的附加規定:球沒破到籃筐前,球員不得去攔截球。
1981-82賽季:換人時球員上場必須在記分員台前等待裁判示意進場;當全隊犯規數滿後,回線也被視為犯規,對方罰球兩次。
1982-83賽季:球出界後,球隊不能指派某位球員去擲界外球。
1983-84賽季:在罰球時不能做假動作。進攻隊員球出手的同時防守隊員犯規,如果球進了,則進球有效並追加罰球。
1984-85賽季:在5分鐘加時賽中每支球隊可叫暫停數從兩次增加到三次,這個數目不會受以前比賽暫停情況的影響。如果在進攻方的前場對進攻隊員犯規,且該進攻隊員有明顯的切入籃下並得分的機會,則防守方應該被判罰兩次罰球,在第二次罰球後,由罰球方發邊線球.如果在半場和全場比賽結束時,教練或球員沒有直接回到休息室而在場內滯留,被罰款金額由100美元增至500美元如果替補球員在有球員之間的打鬥發生時離開他球隊的長椅,被罰款金額由150美元增至500美元。
1988-89賽季:執法裁判由兩名增至三名。惡意犯規將被判罰兩罰一擲,即被侵犯者在兩次罰球後還擁有球權.如果以下條件至少有一條成立,則犯規者可以被驅逐出場且自動被罰款250美元:犯規動作對人不對球;依據裁判的尺度,犯規動作將導致傷害。
1993季後賽:任何在比賽中有爭鬥揮拳動作的球員現在將被立即罰出賽場,並停賽至少一場及處以適當數量的罰款;任何球員,如果在比賽中揮拳擊打到其他球員,將被立即罰出賽場,停賽一至五場,並處以適當數量的罰款。球隊也會被處以與其球員被罰總金額相等的罰款。在爭鬥中任何離開替補席的球員被罰金額將從500美元增加到2500美元,球隊將會為每一個這樣離開替補席的球員被罰5000美元。
1993-94賽季:如果一個球員在一個賽季惡意犯規超過五次,則從其第六次惡意犯規開始,對其每一次惡意犯規追加處以停賽一場的處罰。
1994-95賽季:將三分線到籃圈的距離統一為22英尺。任何球員在進攻方投三分球時犯規,都將被判三次罰球。任何在爭鬥中離開替補席的球員將被自動停賽至少一場,罰款金額上限增加到20000美元,在該球員被停賽的場次,將不被付與該場比賽的工資。一場比賽惡意犯規兩次將被罰出場在底線到罰球線之間的區域,防守方只能曲臂防守,而不能伸手推擋進攻方每次技術犯規將被罰款500美元。在以前,第一次技術犯規將被罰100美元,第二次是150美元。如果防守球員抓拉在快攻中擁有明顯得分機會的球員,將會被判兩次罰球,以前這一條例只對擁有籃下進攻機會的球員生效。第二次及隨後的當球不在場內所叫的暫停時間減為45秒。
1996-97賽季:如果球隊已經沒有暫停機會而繼續叫暫停,將被判技術犯規和失去控球權。
1997-98賽季: 三分線恢復到23英尺9英寸在角部區域仍為22英尺 當進攻球員面對籃筐時,防守球員不允許用他的前臂去阻擋其進攻。如果球員雙腳都在空中,而他身體已在底線或邊線以外,則該球員沒有叫暫停的權利。 以籃筐為圓心,4英尺為半徑的半圓區域之內,進攻球員撞擊已確定防守位置的輔助防守球員將不被判進攻撞人犯規。這一區域過去是一個2x6英尺的矩形。
賽季和選秀
賽季分為季前賽,常規賽,季後賽:
NBA選秀是一年一度的盛事,於每年的6月底在紐約的麥迪遜花園廣場舉行。參加選秀的球員必需年滿19歲,美國本土球員還必需滿足高中畢業至少一年的要求。
理論上所有球隊每年都會分得兩個選秀權,但實際上由於選秀權可以用來交換,往往會造成有些球隊在某年選秀大會上成為看客。
選秀大會分兩輪,每輪30個順位。第二輪(31~60順位)是直接按照球隊在常規賽的成績的倒序來排列的。第一輪後十六個順位(15~30)是進入季後賽的十六支球隊按照常規賽的成績的倒序來排定;1~14順位則屬於未能進入季後賽的十四支球隊,不過並非是直接按照常規賽成績來排列,而是先通過抽籤決定了前三個順位的歸屬,然後再按成績順序排定4~14順位。也就是說,沒有進入季後賽的十四支球隊都有機會獲得前三號選秀權,只是成績較差的球隊比較好者贏取的幾率大。根據規則,常規賽成績最差的球隊將有25%的幾率獲得頭號選秀權(即所謂的狀元簽),成績倒數第二的球隊有19.9%的幾率,而十四隊中成績最好的球隊獲取的幾率僅有0.5%。前三號的選秀權的抽籤通常在每年的5月進行。
球隊在選中新秀之後可以選擇和他簽約,亦可以放棄或者直接交換出去,如果新秀遭到放棄,他將成為自由球員(非受限制),如果是交易的話還沒獲得契約的新秀與選秀權一樣是薪金價值為零的。球隊與新秀簽約後,60天內不能把他交易出去。如果新秀不願意與選中他的球隊簽約,而球隊又不同意交易或放棄他的話,該新秀在一年內將不能和其它NBA球隊簽約,挑選他的球隊保留有一年的簽約權;該新秀還可以參加下一年的選秀。
每年的NBA選秀大致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選秀抽籤:NBA從1985年開始實行選秀抽籤,每年季後賽激戰正酣的時候,NBA會召集未能進入季後賽的球隊舉行抽籤儀式,來決定未來頭三號新秀權的歸屬。抽籤儀式中,主持人會拿出編號為1-14號的14個桌球,放在一個容器中,從14個球中隨意抽出4個球,不計數字的先後順序,一共可以產生1001種可能的組合,而去掉這個11-12-13-14組合,正好還剩下1000種。抽籤前,沒有獲得季後賽資格的各隊已經依照常規賽戰績倒序排名,得到與之相應的贏取狀元簽的組合數(機率)。比如今年有14支球隊沒有進入季後賽,這14支球隊中戰績最差的老鷹隊就得到250種組合,即有25%的機會贏得狀元簽,戰績第二差的黃蜂隊得到199種,即19.9%的幾率,依此累推,14支球隊中戰績最好的森林狼,則只有5種組合,即0.5%的機會贏得狀元簽。在狀元簽抽出之後,4個桌球又被放回容器中,重新去決定二號和三號選秀權的歸屬,此後首輪剩餘的4-30號選秀簽位和第二輪的選秀簽位,則按照常規賽的成績倒序決定。
季後賽
季後賽(NBA Playoffs)在每年4月下旬開始,東西部各有八支球隊獲得季後賽資格。東西兩個聯盟中各個賽區的冠軍加上成績最好的賽區第二名組成前四號種子,這四支球隊再按照常規賽的成績依次排為一到四號種子。剩餘四支球隊則按成績依次排為五到八號種子。
季後賽採用七場四勝制,除總決賽外,都採用2-2-1-1-1的主場分配方法(總決賽為2-3-2),擁有四個主場的一方將會在第一、二、五(如果需要)、七(如果需要)場比賽坐鎮主場,第三、四、六(如果需要)場則是征戰客場。對陣雙方的主場優勢並非由種子排位的高低來決定,而是由雙方在常規賽的成績(勝率)來決定。因此,如果一個賽區冠軍作為四號甚至三號種子,但是常規賽勝率在聯盟中卻排在五名之後,那么在首輪對陣五號種子或者六號種子的時候將有可能沒有主場優勢(比較雙方成績)。
經過三輪的淘汰賽,獲得東西部冠軍的兩支球隊將進入最後的總決賽。總決賽(NBA Finals)一般在每年的6月進行,採用七場四勝2-3-2的賽制,雙方成績較佳者將獲得第一、二、六(如果需要)、七(如果需要)場的主場權利,作為補償,成績較差者將獲得第三、四、五(如果需要)連續三個主場的權利。系列賽由一方先贏得四場比賽就結束,獲勝的球隊將獲得NBA總冠軍。
全美職業籃球聯賽與中國
1979年8月,華盛頓奇才隊在中國與中國隊及八一火箭隊進行了兩場表演賽。
1985年10月,在NBA季前賽,中國國家籃球與NBA球隊進行了一系列比賽。中國隊與芝加哥公牛、克里夫蘭騎士、印地安納步行者、新澤西網、紐約尼克斯、費城76人及華盛頓奇才進行了較量。
1987年,宋濤在第三輪第六十七順位被亞特蘭大老鷹摘走(因膝蓋粉碎性骨折未能在NBA打球)。
1992年3月10日,NBA首次在美國的地區成立分公司,NBA亞洲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
1994年6月8日,中國中央電視台第一次現場轉播NBA總決賽。
1999年6月30日,在2000年nba選秀會上,中國球員王治郅被選中。
2001年4月5日,王治郅作為達拉斯小牛隊的成員出戰,成為首個正式出征NBA的中國球員。
2002年掘金隊與巴特爾簽約,並成為第一位在NBA首發上場的中國球員。 2002年加盟馬刺隊,並獲得了NBA總冠軍戒指。
2002年1月3日,達拉斯小牛隊中鋒王治郅首次在美國發行個人郵票。
2002年6月26日,在2002年NBA選秀大會上,姚明在17名國際球員中脫穎而出,以狀元之姿加盟NBA休斯敦火箭隊,並成為第一名外籍狀元。
2002年10月8日,NBA在北京成立辦事處。
2002年10月30日,中國球員姚明在第一場NBA比賽中出戰。
2003年2月11日,姚明成為首位入選全明星首發陣容的亞洲球員。
2004年2月20日,中國籃協聘請達拉斯小牛隊助理教練戴爾·哈里斯為中國國家男籃主教練。
2004年10月14日,NBA季前賽首次來到中國。
2006年3月,空中網宣布獲得NBA的WAP非獨家授權。
2007年6月29日,易建聯以第六位被密爾沃基雄鹿隊選中
2007年6月29日,中國球員孫悅在NBA選秀大會上以第二輪第四十順位被洛杉磯湖人隊選中,是我國首位、亞洲第二位加盟NBA的後衛球員。
2008年12月,NBA內部人士傳,聯盟就手機WAP站的運營事宜正與多家網路公司洽談。其中包括新浪,優查,騰訊等。
2009年6月15日,洛杉磯湖人隊獲得總冠軍,中國球員孫悅獲得NBA總冠軍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