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作為第七屆東亞法哲學大會 暨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2008年年會(2008年9月21日至22日)的學術文集,有選擇地收錄了學者們向會議提交的93篇學術論文。在這些論文中,部分論文屬於首次公開發表之作品,部分論文已由作者在學術期刊或其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為充分展示本次法哲學大會的學術討論廣度和深度,編者們把這些論文都收入本書之中。
目錄
全球化時代的東亞和諧與和諧法治(代序)/張文顯
第一部分 東亞視野下的民主、法治與憲政
法律職業化的反思/朱景文
法治與人性尊嚴:從實踐到理論的反思/莊世同
民主政制的過去、現在與未來/周 贅
毛澤東及其共產黨人的法律觀與憲政觀探索/范進學
當代法治的平衡取向與中國法治的漸進主義道J路/馬長山
論當代中國國家認同和國家統一的基礎/石茂生程雪陽
論現代法治的公益向度/龐正
關於中國大陸法治建設的文化取向/魏宏
普法的悖論/宋曉
法治理念的難題及其型塑/陳彥宏
法治與政治合法性/王立峰
鬥爭與合作:法律生活的基本邏輯/鄭智航
政治法治化/周祖成
制度是如何存在的/李紅勃
網路表達的民主考量/陳伯禮徐信貴
論新中國治國思維的“四個轉變”/尹奎傑
略論我國憲法實施的具體方式/劉 輝
承擔國民教育機能的法律制度/[日]森元拓
第二部分 東亞語境中的法治、和諧與和諧法治
和諧的法治要義與四大關係/郭道暉
論法的和諧價值/孫國華
論和諧社會的法治構建/汪習根
構建和諧社會視閾下的區域法治研究/文正邦
相對主義法哲學與和諧社會的建構/呂慶明
和諧社會的法治理念:程式正義/陳紅梅
民主法治是建構和諧社會的根本路徑/程關松
立法情理化:和諧法治的規範基礎/董長春
國際法治與和諧世界的互動關係/何志鵬
法治社會與和諧社會:能否共存及何以共存?/胡玉鴻
和諧的司法與司法的和諧/江啟疆
論和諧社會與法治政府的構建/王立峰
論和諧政治與法治/王子正
和諧法治範式初探/楊清望
論中國的社會分層與和諧社會的建立/周世中
憲政文明與和諧社會/苗連營吳禮寧
和諧社會建設的理論前提:法律義務與道德義務的分野/袁建平
第三部分 東亞法律傳統的現代詮釋
政治儒學與中國民主/陳弘毅
綱常、禮儀、稱謂與社會秩序建構和維繫/蘇 力
傳統中國法的道德原理及其價值/張中秋
法文化一般理論探析/赫 然
法治語境下的“家族本位法倫理”分析/李淑英
從明清時期儒士受教育資格的身份限制看東亞儒文化特點/蘆 琦
儒家政治哲學與中國法制現代化/強昌文
從司法制度看《周禮》中的社會“和諧”思想/溫慧輝
第四部分 東亞法治的理論與實踐
東亞地域主義和法制化/[日]須網隆夫
論東亞共通法治的建構/馮玉軍
法治的超國家價值/沈橋林
東亞法治文化的生成之J路/王守貴
亞洲各國違憲審查制的發展與日本違憲審查制的活性化課題/[日]戶波江二
作為撤銷外國仲裁裁決事由的公共秩序/[韓]朴榮吉
反壟斷法制度上“法治”的重新定位/[日]栗田誠
司法審判中公害問題的解決及其界限/[日]樺島博志
依法執政的東亞實踐/陳俊
新權威主義、立憲政體與東亞法治轉型/李炳爍
澳門特區管治體制和管治效能的若干問題初探/鄒平學
第五部分 東北亞法律發展與法律多元
法律與發展:韓國的經驗/[韓]崔大權
中國基層信訪問題研究報告/張永和 張煒王海琴
社區調解制度的信任機制研究/瞿 琨
全球化時代多元的法體制和法文化/[日]角田猛之
科學發展觀與中國法的現代性建構/孫育瑋
多元化爭端解決機制語境下的我國法學教育前景/房文翠
民族關係和諧的俄羅斯經驗/張俊傑
1920年代俄羅斯法律的改革/[俄]諾微茨卡雅
自然實體精神下的中國政制與法度/蔣海松
超越法律移植與本土資源之爭:當國家法成為“外來法”/王啟梁
全球化時代中西法律文化衝突及緣由研究/魏臘雲
民間社會與法律秩序/王 斐
法治視野下的信訪制度/王海琴
涉訴信訪與法治的中國路徑/任瑞興
第六部分 全球化背景下人權理論與實踐
論國際人權立法的中國化/宋方青傅振中
作為特殊群體的死刑犯民事權利保護研究/張德淼王廣波
全球化家庭時代:東亞地區的少子高齡化與護理勞動的國際/[日]遠藤乾
重構法的價值基準/梁劍兵
立法的都市化傾向與農民權利的缺失/湯善鵬
國際人權法視野下少數人權利保護的理念與制度模式/王方玉
文化認同與普遍人權/王莉君
經濟的全球化與人權的普遍性/趙明
汶川地震中災民基本權利之判準/資琳
第七部分 東亞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
語行行動與法規範的效力化/顏厥安
法與交往理性/張斌峰
為法律實證主義聲辯/劉 楊
刑法義務與社會變遷/王孝文
契約論的方法論/於立深
法律方法論的高雅與媚俗/陳金釗
論法律詮釋/柯旭
法律論證中的因果觀/王 曉
論法律假定/溫曉莉
慣例在司法中的適用/楊建軍
可能生活的證成與接受/張繼成
法釋義學的作用與限制/張嘉尹
通過司法達致和諧/張鐳
對法律語言的研究/張利賓
語言、法律與非確定性/林孝文
論法律模糊性的可能類型/周 力
附錄 第七屆東亞法哲學大會簡況
後記
前言
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人類社會快速進入全球化時代。其主要表征有五個方面,即經濟全球化,公共事務全球化,人權全球化,環境全球化,法律全球化。經濟全球化是全球化的核心,主要表現為:(1)跨國公司、地區經貿集團迅猛發展,建立在新型國際分工之上的全球經濟紐帶空前緊密;(2)在世界經濟體系中關稅障礙將大幅度削減;(3)服務業投資空前開放,對外國商人的限制越來越少;(4)貨幣、商品、技術、人員更自由、更快捷地流動;(5)金融市場國際連線,資本正以全球化方式最佳化組合,跨越國界和疆域自由流動;(6)經濟活動自由化。公共事務全球化表現為:(1)利益關係的人類化;(2)教育全球化;(3)國際公共事務與國內公共事務的大面積交叉重疊;(4)懲治跨國犯罪及全球性的公共事務合作;(5)國際關係的民主化。人權全球化表現為:(1)人權問題的全球化;(2)人權理論與人權觀念的全球化;(3)人權規則的全球化;(4)人權管理體制的全球化。環境全球化包括:環境問題的全球化和解決環境問題的國際合作。國際社會採取一系列措施以應對環境全球化。
在全球化時代,人類的交往增多,活動空間增大,國家間的相互依存關係大大加強,彼此協調、選擇和實現共同利益的機會和餘地空前地增多。在這種情況下,實現雙贏、共贏,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現代的思維方式往往不追求以弱化或損害對方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這種冷戰式的思維方式代價太大,損害了別人,自己也未必獲得成功。相反,在對立面發展的同時實現自身的發展,這種雙贏的發展模式風險最小,成功的幾率最大。鄧小平提出的和平與發展是當代世界主題的論斷展現了“和而不同”、發展與和諧世界的雙贏前景。
精彩書摘
一、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法制化的進程,法律工作者的數量和文化素質都獲得了很大的提高,我國法官的數量已經從1981年的6萬人發展到2004年的19萬人,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的法官達到51.4%;檢察官的數量從1986年的9.7萬人發展到2004年的12.6萬人,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的檢察官達到44%;律師數量從1981年的8571人發展到2006年的13萬人,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的律師達到70%。作為培養法律職業的後備軍,高等法學教育機構已經從1976年的8所上升到2006年的603所,每年大專以上法律專業畢業生的數量已經從改革開放前的不足1000人發展到2005年的超過10萬人。這大大改變了缺乏足夠的法律執業人員,已有的法律執業者文化素質低的狀況,為推進我國法制化進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現象是,隨著法律工作者職業化進程的推進,特別是隨著職業準入考試制度的實施,在我國西部地區由於沒有足夠數量的人員通過司法考試,出現了明顯的“法官荒”、“檢察官荒”、“律師荒”,有些地區的法院甚至組成二個合議庭都有困難,新增加的法官數量甚至不足以彌補法官的自然減員。據法務部的統計,2004年我國還有206個縣沒有一名律師。在我國法制化、職業化發展進程中,無論是法官、檢察官、律師,還是法學專業畢業生的數量改革前後相比都有了成倍、成十倍,甚至成百倍的增長,為此國家在法律職業的培養方面的投入更是不可同日而語。但是,為什麼在這種情況下還會出現法律職業這樣大的短缺,以致不能滿足人民民眾對法律服務的需要?問題出在哪兒?
關於職業化對社會發展的作用,最典型的是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的科層制理論。他曾經高度評價科層制對西方資本主義產生和發展的重要意義。他認為,作為理想類型的科層制具有專門化、等級制、規則化、非人格化、職業化、技術化六個特點,因而在協調其成員的活動和達到其特殊目的方面具有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