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縣審計局

全椒縣審計局,是根據有關政府部署意見設立的,為縣政府工作的審計部門。總共分為六個內設機構。

簡介

根據《中共全椒縣委、全椒縣政府關於全椒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全發[2010]5號),設立全椒縣審計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調整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範圍,不再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以外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三)加強對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環保和社會保障資金、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主要職責

全椒縣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對縣政府各部門、下級政府的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全縣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人民政府提交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政府、市審計局報告和向縣政府有關部門、鎮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及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 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 鎮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3. 使用縣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 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總預算或者概算的執行情況、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年度決算、項目竣工決算。
5. 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 縣政府部門和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的其他單位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 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 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對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範圍的鎮、縣直機關黨政領導幹部和其他科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全椒縣審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承擔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評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審計工作規劃編制和年度審計項目安排工作;承擔有關地方性審計規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和報批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仲裁、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審計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政務公開和信息化等工作;管理機關經費;聯繫特約審計員;承擔計算機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套用的職責。
(二)財政審計股。組織審計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由縣政府主管部門和受縣政府委託由其他單位管理的農業、水利、林業、資源環保、扶貧及其他涉農資金;組織審計縣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救災救濟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三)行政事業審計股。組織審計與縣財政有撥款關係的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內部審計工作。
(四)經貿審計股。組織審計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以及縣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組織審計國有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中央和省級國有金融機構在我縣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提供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援助、貸款項目的審計公證報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五)投資審計股。組織審計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體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指導和監督縣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工作;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六)縣經濟責任審計局。組織審計各鎮、屬縣委管理的縣直機關及所屬科級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以及縣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承擔縣紀檢、監察、司法機關要求協助配合的經濟案件查證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經濟責任審計任務。

人員編制

全椒縣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縣經濟責任審計局局長1名,按副科級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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