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近年來,物業管理行業作為新興服務行業在我國迅速發展,為促進物業管理人員整體素質的提高,把物業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為落實建設部關於《<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的通知》精神,促進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全面了解物業管理的發展現狀及趨勢,學習新的理念和模式,提供一個與業界權威、管理專家溝通學習交流的機會,進而提高我國物業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和管理水平。

海市2010年度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二)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三)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四)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五)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六)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七)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專業工作經歷年限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申請人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工作及物業管理相關實踐年限證明。
二、考試時間、科目
2010年10月23日
9:00-11:30 《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
14:00-16:30 《物業經營管理》
2010年10月24日
9:00-11:30 《物業管理綜合能力》
14:00-17:00 《物業管理實務》
三、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符合《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並於2004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管理綜合能力》2個科目的考試。
四、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採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二)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8月17日-8月29日,網址為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的“網上報名”欄目。考生網上報名期間須完成:
1.正確輸入報名信息,牢記報名序號。
2.成功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3.保存報名信息,下載並列印報名表。
(三)現場確認時間為2010年8月26日-8月29日(9:00-11:00, 13:30-16:00),現場確認點地址為:
請聯繫各分校招生老師:點擊查看
現場確認時須對報名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務等進行審核。請考生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下載列印,加蓋單位公章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到現場確認點辦理確認手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須粘帖於網上下載列印的報名表反面。
(四)考生完成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方可視為報名成功。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見《網上報名指南》。考生網上報名或下載准考證中遇有問題,請與確認點聯繫。
(五)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六)完成網上報名的人員應於2010年10月11日-10月15日在本網站“准考證發放”欄目中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七)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和《物業經營管理》2個科目的考務費每科70元,《物業管理綜合能力》和《物業管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務費每科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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