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面臨的形勢
1.“十五”時期幹部培訓工作取得的成績根據黨中央大規模培訓幹部、大幅度提高幹部素質的戰略部署,“十五”期間,按照總體規劃、統籌協調、分類實施的原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培訓機構加大了教育幹部培訓力度,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和顯著成績。培訓規模顯著擴大,5年共培訓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幹部72萬人次;培訓質量不斷提高,高校領導幹部的政治理論素養和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教育行政幹部和中國小校長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得到進一步增強;培訓創新力度不斷加大,圍繞教育改革發展的全局工作和中心任務,不斷豐富培訓內容和培訓形式,分層次、分類別、多渠道、重實效的幹部培訓格局基本建立;培訓制度逐步完善,計畫調訓、考核激勵、質量評估、監督約束措施不斷加強;培訓基礎能力得到增強,初步形成了結構合理、特色鮮明、開放有序、富有活力的教育系統幹部培訓體系。教育幹部培訓事業改革與發展,為加強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推動我國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2.“十一五”時期教育培訓工作面臨新機遇、新要求、新任務
“十一五”時期是我國教育事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時期。根據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加快創新型國家建設步伐,全面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教育事業肩負著重要的歷史使命,也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按照《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的教育事業發展目標,堅持教育優先發展,鞏固和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質量,保持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促進教育體系更加完善,區域發展趨於協調,城鄉差距逐步縮小,國民受教育水平進一步提高,教育改革與發展的任務十分艱巨。全面完成“十一五”教育發展的各項任務,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關鍵在於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的教育系統幹部隊伍。
加強幹部培訓是提高教育系統幹部整體素質和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徑,是推進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的重要動力。面對新的形勢和要求,“十一五”時期,教育系統承擔著近百萬名幹部的培訓任務,規模大、類別多、要求高,培訓任務繁重。各級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必須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教育事業持續協調健康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幹部培訓工作的戰略性、基礎性作用,切實加大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的力度,更好地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服務,更好地為推進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服務。
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工作原則
1.指導思想“十一五”時期,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要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大規模培訓幹部,大幅度提高幹部素質,以提升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幹部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水平為目標,以提高幹部培訓質量為重點,以拓展培訓類型為抓手,聯繫實際創新路,加強培訓求實效,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優良的高素質教育系統幹部隊伍,為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教育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持。
2.總體目標
大規模、高質量培訓幹部的任務全面落實,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幹部思想政治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業務素質明顯提高,推動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本領顯著增強;統籌協調教育系統不同類型、不同地區、不同層次幹部培訓工作的體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分工協作、靈活多樣、開放高效的教育系統幹部培訓格局基本建立;培訓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培訓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建設進一步推進;培訓基礎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優質培訓資源得到有效利用與配置,培訓組織能力和專兼結合的師資隊伍水平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和效益全面提升,保障更加有力。
3.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支撐發展。遵循教育系統幹部成長規律,激發乾部學習的內在動力和潛能,將幹部培訓與事業發展、幹部成長進步緊密結合,推動教育系統幹部思想政治素質、教育管理能力與科學文化素質的全面提高。
——統籌規劃,分級實施。加強對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幹部培訓工作的統籌規劃和分類指導,在全員培訓基礎上,重點抓好教育行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各級各類學校校長培訓。區別不同類別幹部的培訓任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合理分工、各負其責、分級實施,努力促進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的全面協調發展。
——按需施教,訓用結合。根據教育系統不同類別和層次幹部的特點,緊密圍繞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建設和和諧社會建設的要求,制訂不同的培訓計畫,開展富有針對性和實效性的培訓;將教育系統幹部參加培訓學習和運用理論指導實踐的情況,作為幹部選拔和任(聘)用的重要依據。
——與時俱進,改革創新。從經濟社會進步和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出發,密切關注和跟蹤國內外教育發展最新動態,積極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不斷更新培訓內容,拓寬培訓類型,改革培訓模式,最佳化培訓隊伍,提高培訓質量,切實增強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
——整合資源,規範管理。積極開發、引進優質培訓資源,鼓勵支持培訓機構之間開展有益合作,促進優勢互補;逐步完善培訓課程標準,制訂培訓機構的準入辦法,規範培訓管理,逐步實現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
主要任務
緊密圍繞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全局工作和中心任務,結合崗位職責和對幹部素質的要求,從不同層次、不同類別幹部的實際需要出發,以夯實理論基礎、增強黨性修養、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綜合素質為根本要求,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教育管理理論為基本培訓內容,認真完成大規模培訓黨政教育部門幹部、高校領導幹部、普通中國小校長、中等職業學校校長等各類教育管理幹部和高校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幹及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骨幹的任務。1.黨政教育部門幹部培訓
按照各級幹部增強執政意識、把握執政規律、提高執政能力與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開展教育部門幹部的培訓。培訓內容重點為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重大教育工作任務的組織實施,教育法律法規,黨風廉政建設規定,現代教育理論、現代管理理論以及現代學校制度的有關理論,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的研討。
按照《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的要求,縣級以上教育部門的主要領導幹部5年內脫產培訓的時間不少於3個月。教育部門的其他幹部脫產培訓時間根據有關規定和需要由各地確定。爭取在5年時間內使縣級以上教育部門主要領導幹部普遍參加一次研修培訓。
教育部依託國家教育行政學院,通過舉辦“教育廳長(教委主任)高級研修班”、“地市級教育局長(教委主任)研修班”、“縣級教育局長培訓班”等培訓班次,每年培訓廳局級領導幹部40人左右、地(市)級教育局長200人左右、縣級教育局長400人左右,並逐步開展面向主管教育工作的縣市級領導幹部的專項培訓。各地教育系統幹部培訓主管部門按照分級分類培訓的原則進行統籌規劃,科學合理設定相應班次,組織實施各項培訓。在加強培訓的同時,鼓勵部分符合條件的教育行政管理幹部攻讀教育管理方向的專業碩士學位或其他學位。
切實加強教育部直屬機關幹部培訓工作。以促進公務員能力建設為重點,以建設學習型機關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全員參與原則,組織多種形式的學習活動,大力開展機關公務員政治理論培訓和業務知識專題培訓。進一步加強實踐性學習環節,把實踐鍛鍊作為提高幹部能力的重要途徑,有計畫地選派機關幹部特別是優秀年輕幹部,赴邊遠艱苦地區支教鍛鍊,在實踐中增長知識和才幹。
2.高校領導幹部培訓
高校領導幹部培訓緊密圍繞培養社會主義政治家、教育家的目標,著眼於提高黨對高校工作的領導水平,提高高校領導班子以科學發展觀統領高校改革發展全局工作的能力,提高高校人才培養、科技創新和服務社會的水平,推進和諧校園建設,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培訓內容主要為黨的先進性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法律法規教育、黨風廉政教育、經濟社會發展形勢與高等學校的使命、民主集中制與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現代高等教育管理理論、科技發展理論等。
高校領導幹部在任期內至少應當到中央黨校、國家教育行政學院或相關的省級培訓機構脫產進修一次,累計時間不少於3個月。爭取在5年內使高校領導幹部輪訓一遍。高校校級後備幹部在提拔擔任校級領導職務前,應選派到國家教育行政學院或相關省級培訓機構參加3個月以上的脫產培訓。高校校內各級幹部的培訓工作由學校組織人事部門安排落實。
教育部依託國家教育行政學院,每年舉辦“教育部直屬高校領導幹部專題研修班”、“高校領導幹部進修班”、“高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等班次,每年有組織有計畫地培訓高校領導幹部200人左右、校級後備幹部240人左右。同時委託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及有關高等學校舉辦高校領導幹部分崗短期專題研修班,每年培訓1000人左右。
配合有關部門完成直屬高校領導幹部及中青年後備幹部參加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國浦東幹部學院、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中國延安幹部學院的各項調訓任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積極開展針對省屬高校領導幹部不同崗位的專題培訓,以及學校主要業務行政部門負責人的高級研修培訓。積極開展高校領導幹部境外培訓和民辦高校領導幹部的培訓。繼續舉辦好“中外大學校長論壇”。
3.普通中國小校長培訓
普通中國小校長培訓重點圍繞實施素質教育這一中心任務,立足促進基礎教育改革發展、普及和鞏固九年義務教育的需要,加強分區分類指導,更加注重面向基層、面向農村、面向薄弱學校。以教育法律法規、廉政建設規定、學校基本管理、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和諧校園建設、學校安全與衛生管理、學校經費管理與使用、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信息技術套用等為重點內容,認真開展任職資格培訓、提高培訓、專題培訓和高級研修,分類別進行中國小校長的全員培訓。嚴格執行《中國小校長培訓規定》,新任中國小校長應做到持證上崗,在任中國小校長5年內累計脫產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0學時。
根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任務,把農村中國小校長培訓擺在重要位置。進一步面向基層,集中優勢培訓資源,採取“送培下鄉”等方式,深入到地縣一級,開展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專題培訓,重點抓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校長培訓、寄宿制學校校長培訓、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校長培訓、中國移動西部地區農村中國小校長培訓、中國-聯合國兒基會校長培訓與愛生學校管理等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經濟發達地區通過代培代訓、掛職學習、經驗交流、信息共享等多種形式為欠發達地區中國小校長培訓提供支持。
繼續推進全國中國小骨幹校長研修計畫,依託教育部中學校長培訓中心、國小校長培訓中心每年組織1200人左右的國家級培訓。舉辦實施素質教育高級研究班等班次,培養一批引領中國小校改革發展的專家型校長,努力造就一批實施素質教育的帶頭人。各省(區、市)要結合本地實際,實施本轄區骨幹校長研修計畫,落實全員培訓任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選拔優秀中國小骨幹校長攻讀相關學科碩士與博士學位。
4.中等職業學校校長培訓
中等職業學校校長培訓要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技術學校校長培訓工作的若干意見》的要求,適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新形勢,緊密圍繞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推進中國特色職業教育發展的戰略任務,以轉變職業教育辦學思想、樹立現代職業教育理念、掌握市場經濟規律和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職業學校現代管理理論、推進職業學校體制改革為重點內容,有計畫、有組織地開展中等職業學校校長任職資格培訓、提高培訓、高級研修以及各類專題培訓。
按照職業技術學校校長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要求,對新任或擬任校長,在上崗前或任職後半年內,要進行以掌握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知識和能力為主要內容的培訓,培訓時間不少於300學時。職業學校校長提高培訓時間每5年累計不少於240學時。教育部委託國家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培訓基地組織實施中等職業學校骨幹校長高級研修計畫,每年有組織有計畫地培訓中等職業學校校長200人左右。定期舉辦“全國中等職業學校骨幹校長論壇”,充分發揮骨幹校長國家級培訓的引導和示範作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規劃,採取有力措施,精心組織本地區中等職業學校校長培訓工作。爭取在5年內使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輪訓一遍。
5.高校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幹和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骨幹研修培訓
高校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幹研修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精神,馬克思主義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為主要內容,重點學習和研討在新形勢下,如何深入學習貫徹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如何堅持和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如何加強和改進新時期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如何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理論成果套用到課堂教學中去。教育部繼續與中組部、中宣部、中央黨校和解放軍總政治部密切配合,在中央黨校舉辦“中央部委高校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幹研修班”,每年舉辦6期,每期100人。大力推動地方高校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幹研修工作,確保5年內將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幹輪訓一遍,按照中央部委高校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幹研修班舉辦的成功模式,促進地方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骨幹培訓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
為高質量實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新課程方案,努力實現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狀況明顯改善的目標,教育部與中宣部等有關部門在國家教育行政學院舉辦“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骨幹教師研修班”,以學習研修馬克思主義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思想政治理論課新課程基本內容、基本精神和教學方法為主要內容,連續舉辦5年,每年6期,每期培訓100人。教育部依託有關高校,在全國分區、分片建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培訓基地,重點對地方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骨幹教師進行培訓。以教育部舉辦的全國輔導員骨幹示範培訓為龍頭,以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舉辦的培訓為重點,構建高校輔導員、班主任分層次、多形式的培訓體系,進一步加大全國高校輔導員、班主任骨幹示範培訓力度。
保障措施
1.加強培訓與任(聘)用的有機銜接,積極穩妥地推進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的制度創新堅持和完善教育系統幹部組織調訓制度。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教育系統幹部調訓計畫的審批和協調,避免多頭調訓和重複培訓。幹部所在單位應按計畫完成調訓任務,被抽調參加培訓的幹部必須服從調訓安排。對新任或擬任普通中國小校長、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要進行任職資格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對取得“校長任職資格培訓合格證書”的校長,在任職期間內應安排參加國家規定學時的提高培訓。
逐步建立符合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特點的考核評價制度。各級教育系統幹部培訓主管部門和幹部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根據不同的培訓方式,對幹部接受培訓的情況進行全面考核,並實行登記管理,建立和完善幹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載幹部參加教育培訓情況和考核結果,並把培訓取得的成效作為幹部任(聘)用的重要依據之一。
建立培訓機構的資質評估與準入制度。研究制訂教育系統幹部培訓質量評估、培訓機構資質準入等辦法,建立、完善教育系統幹部培訓質量跟蹤、監督制度,努力提高培訓質量與效益,不斷規範培訓秩序。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其他社會機構以不同形式參與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引導培訓機構努力提高培訓質量和服務水平,逐步形成行業主管、公開平等、競爭有序的培訓管理機制。
2.著力於進一步激發教育系統幹部自覺學習的內在動力,不斷完善培訓激勵機制
各級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管理部門要制定政策措施鼓勵幹部自主選學,明確提出幹部在職自學要求,並提供必要的條件。教育系統幹部培訓機構應主動適應幹部自主選學的要求,積極提供可供選擇的多樣化培訓服務,定期公布培訓項目和課程,供幹部自主選擇。積極鼓勵幹部所在部門與培訓機構協商合作,針對受訓者的特點,通過提供選單式的個性化培訓方案,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委託培訓、選派培訓,同時通過安排幹部異地掛職,進行專題考察調研等方式,不斷適應幹部多樣化的學習要求。培訓管理要積極探索實行選修制、積分制,並適應不斷提高培訓需求、終身學習的要求,使課程設計、培訓管理與學歷提高有機銜接。幹部參加組織安排的培訓期間,職務不受影響,工資、待遇、福利不變,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3.加強培訓基地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培訓工作的基礎能力和質量水平
教育部重點建設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及教育部中學校長培訓中心和教育部國小校長培訓中心,並加強對地方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基地建設的工作指導。國家教育行政學院要按照“一個中心”、“四個平台”的建設目標,重點負責各級黨政教育部門幹部和高校領導幹部的培訓;教育部中學校長培訓中心、教育部國小校長培訓中心主要面向全國中國小骨幹校長,組織開展研究型、探索性和示範性培訓,積極開展培訓模式、方法、內容等的研發工作。充分發揮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在培訓中等職業學校校長方面的作用,建立中等職業學校校長培訓中心。各省(區、市)結合實際,分層、分類建設本行政區域的教育系統幹部培訓重點基地。充分發揮高等學校在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中的作用,積極推動區域間、校際間教育系統幹部培訓機構的合作。
各級培訓機構要按照德才兼備和公開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積極拓寬師資隊伍來源渠道,建設結構合理、專兼結合、高素質、高水平的培訓教師隊伍。加強對專任教師的培養,積極開展培訓者培訓,保證專任培訓教師每年參加教育培訓的時間累計不少於1個月。同時,通過掛職鍛鍊、專題調研等方式,加強對培訓教師的實踐鍛鍊和培養,加強對基層幹部培訓需求的調查研究。探索建立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師資資格證書制度。高度重視兼職培訓教師隊伍建設,積極從熟悉教育規律、教育理論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教育管理幹部、校長、知名專家學者等各類優秀人才中選聘兼職教師,建立不同類型的兼職教師資源庫,實現優質教師資源共享。加強對教育系統幹部培訓機構管理幹部隊伍的建設,努力造就一支講政治、懂業務、善管理的教育系統幹部培訓機構管理隊伍。
4.加強培訓課程教材建設,加大培訓教學改革力度
課程教材建設著眼於提高幹部的政治理論、業務素質和綜合能力,適應幹部不同學習方式的需要,堅持一綱多本、編審分開。根據全國幹部培訓教材編審委員會制定的教材大綱,分類制定全國教育系統幹部培訓課程開發指南,充分發揮有關專家組織的作用,組織開發和推薦一批示範性課程及基礎性教材,要把教學科研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成功的改革經驗及時融入教學內容之中,積極支持專題培訓教材的開發。教育行政部門要從各地實際需要出發,組織編寫針對性較強的本地輔助教材,切實做好包括文本與視聽在內的各類教材審定工作。
主動適應建立學習型社會和教育現代化的要求,根據教育系統幹部的特點,不斷完善多樣化、彈性化、個性化培訓模式,積極拓寬培訓類型,不斷探索“訓研統籌”、“訓練一體”、“訓用結合”的途徑,綜合運用講座式、參與式、案例式、模擬式、體驗式等教學方法,引導、鼓勵受訓者積極參與社會調查、實踐鍛鍊和教育研究,促進幹部培訓與教學科研、社會實踐的緊密結合。國家級培訓基地要發揮好龍頭示範作用,積極探索新的培訓模式,推出一批精品課程和優質講座課件,並做好示範和推廣工作,以點帶面,輻射和帶動全國各級培訓機構幹部培訓教學改革水平的不斷提升。
5.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促進優質培訓資源共享
積極開發幹部遠程培訓教學資源,加強數字圖書信息資源建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遠程培訓,努力探索幹部培訓的新模式和新途徑。以國家教育行政學院為重要培訓資源基地,充分發揮高等學校、廣播電視大學體系和全國中國小繼續教育網等方面的作用,建設全國教育系統遠程幹部教育培訓網路體系,大力提升教育系統幹部培訓教學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促進優質培訓資源共享,全面提高培訓質量和效益。
6.保證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經費投入,充分利用海內外幹部培訓資源
加強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是教育人才資源開發的重要內容,必須有相應的經費予以保障。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經費應列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隨著財政收入增長逐步提高,保證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的需要。各地區要建立幹部教育培訓專項經費,確保重要培訓項目的組織實施。在面向教育實施的重大工程項目經費中,按照項目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應有一定經費用於幹部培訓。各地要積極吸納社會資金,不斷拓寬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的經費來源。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經費要逐步推行項目管理,可以採用委託、招投標等方式確定培訓機構,加強培訓經費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積極吸收、充分利用海內外各類培訓資源。重視和加強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的國際合作,通過“走出去、請進來”多種形式,充分利用國際組織和海外資源,有計畫地擴大和加強高層次教育系統幹部的國際合作培訓。對海外培訓項目,要堅持優選境外培訓機構和項目,擇優選派培訓對象,嚴格培訓過程管理。探索與海外高水平大學或培訓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培訓,鼓勵引進海外比較成熟的培訓計畫和培訓方法。同時,要積極拓寬國內培訓合作對象,不斷探索與企業等方面合作開展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的新途徑。
7.加強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的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國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教育部成立幹部培訓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統籌各級各類教育幹部培訓事業的協調發展。各地要積極完善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的領導體制,各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把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納入教育發展規劃中,統籌研究部署本地區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要將組織開展教育系統幹部培訓情況作為考核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黨政領導班子業績的重要內容。繼續加強全國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專家委員會等專業組織的建設,充分發揮幹部培訓專家諮詢機構在教育系統幹部培訓中的作用。
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實行分級分類管理。教育部負責制訂全國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的總體規劃、政策協調、業務指導、質量監控和相關信息服務工作,並定期對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幹部培訓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訂本轄區教育系統幹部培訓規劃,落實上級調訓計畫,組織、協調、督查本行政區域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國家級幹部培訓機構在承擔國家專項培訓任務的同時,要加強與地方各級幹部培訓機構的工作聯繫,及時開展培訓業務指導、諮詢、師資培訓及培訓研究成果的推廣。鼓勵地方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自主組織實施或委託有關機構有針對性地實施各種幹部培訓項目。
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