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大學士高儀

帝踐阼四月,未召對大臣,儀屢請。 二十萬兩,儀力爭。 缺,儀堅持不可。

高儀(1517年-1572年),字子象,號南宇浙江錢塘人。明朝禮部尚書、進士出身。
高儀為嘉靖二十年(1541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歷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官至太常卿。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官禮部尚書,家中失火,苦無經費重建,遂借住友人家中。後引疾歸。隆慶六年(1572年),以高拱推薦,起以故官侍東宮講讀[1]。隆慶六年(1572年)五月二十六日,明穆宗病危,召高拱、張居正及高儀三人為顧命大臣。是年六月十六日,張居正聯合馮保將高拱趕出朝廷。高儀寢食不安,月余嘔血死[2]。著有《高文端奏議》。
1.^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3):“高儀,字子象,錢塘人。嘉靖二十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歷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召為太常卿,掌國子監事。擢禮部右侍郎,改吏部,教習庶吉士。四十五年代高拱為禮部尚書。穆宗即位,諸大典禮皆儀所酌定。世宗遺命,郊社及祔享祔葬諸禮,悉稽祖制更定。儀 乃會廷臣議:天地分祀不必改;既祭先農,不當復祈谷西苑;帝社、帝稷、睿宗明堂配天與玉 芝宮專祀,當廢;孝潔皇后當祔廟,別祀孝烈於他所。帝皆報可。既而中官李芳復請天地合祀如洪武制,御史張檟請易皇極諸殿名,盡復其舊,儀皆持不可。帝踐阼四月,未召對大臣,儀屢請。隆慶二年正月饗太廟,帝將遣代,儀偕僚屬諫,閣臣亦以為言,乃親祀如禮。慶府輔國將軍縉請襲王爵,儀執不從。太子生七齡,儀疏請出合,帝命待十齡行之。詔取光祿銀 二十萬兩,儀力爭。初,世宗崇道教,太常多濫員,儀奏汰四十八人。寺卿陳慶奏供事乏 缺,儀堅持不可。”
2.^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3):“歸二年,用高拱薦,命以故官侍東宮講讀,掌詹事府。六年四月詔兼文淵閣大學士入 閣辦事。逾月,帝崩,預顧命。及拱為張居正所逐,儀已病,太息而已。未幾卒。贈太子太保,諡文端。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