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各單位內部會計管理應建設哪些制度。各項制度應包括哪些內容,並無統一規定和要求。不同地區、不同部門和行業的會計單位可根據自身會計核算和業務管理的需要,根據自身內部控制系統的狀況以及查錯防弊的設計,作出不同的選擇。
制定要求
(一)應當執行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
(二)應當體現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業務管理的特點和要求。
(三)應當全面規範本單位的各項會計工作,建立健全會計基礎,保證會計工作的有序進行。
(四)應當科學、合理,便於操作和執行。
(五)應當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六)應當根據管理需要和執行中的問題不斷完善。
基本規範
中直管理局,鐵道部、國管局,總後勤部、武警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審計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審計局,中國證監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監督局,中國證監會上海、深圳專員辦,各保監局、保險公司,各銀監局、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各省級農村信用聯社,銀監會直接管理的信託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了加強和規範企業內部控制,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行為防範能力,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眾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制定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現予印發,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範圍內施行,鼓勵非上市的大中型企業執行。執行本規範的上市公司,應當對本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披露年度自我評價報告,並可聘請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物所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 第一章 總則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 第二章 內部環境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 第三章 風險評估
•企業內部控 制基本規範 第四章 控制活動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 第五章 信息與溝通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 第六章 內部監督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 第七章 附則
制定時的原則
合法性原則
依法辦事是會計工作的首要準則,也是制定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首要原則。儘管會計法規賦予各單位一定的理財自主權和會計核算方法的自主權,但上述自主權如果超出會計法規允許的範圍和界限,並對經濟管理活動產生消極影響,則是會計法規所不允許的。
適應性原則
適應性是制度的生命。制度必須充分體現單位實際,不能生搬硬套書本上或其他單位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要與單位其他管理制度相銜接。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只能是對單位制度中財務部門的進一步歸納和具體化,不能脫離單位實際另搞一套,必須使內部會計管理制度適應內部管理要求並發揮作用。
規範性原則
必須全面規範本單位各項會計工作,建立健全會計基礎,保證會計工作的有序進行。
規範性原則的基本要求主要體現在:一方面,內部會計管理制度要符合併體現會計科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不能與會計學科的基本要求相違背;另一方面,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內容要全面,應嚴格規範會計事務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的工作,不能顧此失彼。
科學性原則
制定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科學性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科學合理。即所制定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便於操作和執行,缺乏科學性或不易操作的管理制度,就不會有生命力。
二是利於控制。即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必須體現內部控制的要求,有效的內部控制是現代管理的基本要求,而會計控制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必須體現這方面的要求。
三是定期完善。即各單位所制定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應當根據執行情況和管理需要不斷完善,以保證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更加適應管理需要。
組成體系
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以及我國會計核算和管理的實踐經驗,內部會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內部會計管理體系:主要是指一個單位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其主要內容包括:(1)明確單位領導人對會計工作的領導職責;(2)明確總會計師對會計工作的領導職責;(3)決定會計機構的設定,明確會計機構以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或主要會計人員)的職責;(4)明確會計機構與其他職能機構的分工與關係;(5)確定單位內部的會計核算組織形式。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是指單位內部會計人員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主要內容包括:會計人員工作崗位的設定,各個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和工作標準;各會計工作崗位的人員和具體分工;對會計工作崗位的考核辦法等。
賬務處理程式制度:指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報表等會計核算流程和基本方法的規定,主要內容包括:(1)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確定單位會計科目和明細科目的設定和使用範圍;(2)根據規定和單位會計核算的要求,確定本單位的會計憑證格式、填制要求、審核內容、傳遞程式和保管要求等;(3)根據規定和單位核算的要求,確定本單位總賬、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各種輔助賬等設定、格式、登記、對賬、結算和改錯要求;(4)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確定對外財務報表的種類和編制要求,同時根據單位內部管理需要確定單位內部會計指標和考核指標。
內部牽制制度:是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其主要內容是:內部牽制制度的原則、職務分離、錢賬分離、物賬分離等;對出納等崗位的職責和限制性規定;有關部門或領導對限制性崗位的定期檢查辦法。
稽核制度:指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對有關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進行審核、複查的一種制度,該制度的建立應當結合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一併進行考慮。主要內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組織形式和具體分工;稽核工作職責、許可權;稽核工作的程式和基本方法;稽核結果的處理和使用等。
原始記錄管理制度:指原始憑證的開具、接收、傳遞、使用、保管等進行規範管理的制度,旨在保證會計核算基礎環節的有序、正常和高效。主要內容包括:原始憑證的格式、內容和填寫方法;其填制、簽署、傳遞、匯集和反饋要求;原始憑證的審核要求;有關人員對原始憑證記錄管理的責任等。
定額管理制度:指確定定額制訂依據、制訂程式、考核方法、獎懲措施等。主要內容包括:定額管理範圍,如工時定額、物資消耗定額、成本費用定額、人員定額、用工定額等;制定和修訂定額的依據、方法、程式;明確定額的執行、考核、獎懲的具體辦法等。
計量驗收制度:指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基礎,主要內容包括:計量檢測手段和方法;計量驗收管理的要求;計量驗收人員的責任和獎懲辦法等。
財產清查制度:指定期對財產物資進行清點、盤查,以保證賬實相符,這是保證會計核算正常進行和會計核算質量的重要措施。主要內容包括:財產清查的範圍;財產清查的組織領導;財產清查的限期和程式、方法和要求;財產清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程式、報批手續;對財產管理人員的獎懲制度等。
財務收支審批制度:指確認財務收支審批範圍、審批人員、審批許可權、審批程式及其責任的制度。主要內容包括:(1)確定財務收支審批人員和審批許可權;(2)確定財務收支審批程式;(3)明確對財務收支中違反規定的責任人和領導人的處理要求。
成本核算制度:主要是適用於企業單位的成本計算、歸集、分配的規則。主要內容包括:成本核算方法和程式的確定,有關成本基礎制度的確定;成本考核和成本分析等。
財務會計分析制度:指定期檢查財務會計指標的完成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原因,提出相應改進措施,促使領導加強管理,提高效益的制度。主要內容包括:財務會計分析的時間、召集形式、參加的部門和人員;財務會計分析的內容和分析方法;財務會計分析報告的編寫要求等。
重要性
1、貫徹落實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重要基礎。國家制定和發布的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雖然是從全國會計工作總體要求的實際出發制定的,並在制定的過程中儘可能考慮到不同地區、企業會計工作實際情況和特點,以適應各方面的需要,但是,國家發布的會計法律、法規並不能完全適合各企業的具體情況。這就需要各企業的會計部門以國家發布的會計法律、法規為依據,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的特點進行必要的補充,使會計管理工作能滲透到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企業內部會計管理的建設是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的具體化,是它的必要補充,同時也是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的重要基礎和保證。因此,各企業必須重視和不斷加強企業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建設。
2、加強企業經營管理的客觀需要。財務會計管理是企業內部管理的中心環節,是一項重要的綜合性、職能性管理工作,加強會計制度建設,規範會計工作對經營管理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從集團公司近幾年對各基層單位的審計情況看,每年都能從審計工作中發現這樣那樣的違紀現象,有些單位的違紀金額達到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造成這種結果的主要原因是許多企業內部會計管理制度不健全,會計核算混亂,財務收支失控,這不僅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也對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帶來了不利的影響。
3、完善會計管理制度體系的要求。目前,我國的會計管理制度體系通常認為由四個層次構成。第一層次為會計法律,即《會計法》;第二層次為會計行政法規,如《企業會計準則》、《總會計師條例》等;第三層次為會計規章,比如各行業制定的行業會計核算制度等;第四層次是企業根據會計法規、制度要求制定的內部會計制度。從這裡可以明顯地看出:企業內部制定的會計制度是新的會計管理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加強會計管理制度建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行業會計核算制度對企業會計工作的原則、基本方法和程式作了規定,特別是賦予了企業一定的理財自主權和會計核算選擇權,為企業的會計工作更好地為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提供了制度保證。企業要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行業會計核算制度的要求並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對企業內部會計核算制度進行充實和細分,從而保證會計核算制度體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