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防沙治沙規劃

內蒙古自治區防沙治沙規劃

根據2004年內蒙古自治區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監測結果,全區沙化土地面積41.59萬平方公里,占全區國土總面積35.16%。全區9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沙區及其影響範圍內,沙化土地已成為內蒙古危害環境最突出的問題之一。為使防沙治沙工作適應全區社會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的需要,“把內蒙古建設成為祖國北疆最重要的生態防線”,自治區政府部署編制《內蒙古自治區防沙治沙規劃》。

基本信息

成果名稱:內蒙古自治區防沙治沙規劃

任務來源:自治區政府

主持單位:內蒙古自治區第二林業監測規劃院

完成單位:內蒙古自治區第二林業監測規劃院

項目負責人:陳玉山

主要完成人:陳玉山、宋連城、韓曉東、高明福、費樹軍、秦建明、張惠良

起止時間:2005年3月—2006年2月

鑑定情況:2006年10月14日自治區政府主持評審通過,內政字[2007]37號批准。

獲獎情況:全國林業優秀工程諮詢成果二等獎

全區沙化特點是:(1)沙化土地面積大。全區沙化土地面積41.59萬平方公里,占自治區國土總面積的35.16%;有明顯沙化趨勢的土地面積18.08萬平方公里,占15.28%。(2)沙化土地分布廣。全區自西向東分布有巴丹吉林、騰格里、烏蘭布和、庫布齊、巴音溫都爾五大沙漠和毛烏素、渾善達克、科爾沁、烏珠穆沁、呼倫貝爾五大沙地以及陰山北麓嚴重風蝕沙化土地。沙化土地遍及全區12個盟市的90個旗縣(市、區),致使全區9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沙區及其影響範圍內。(3)沙化土地類型多。流動沙地8.75萬平方公里,占全區沙化土地面積21.03%;半固定沙地6.01萬平方公里,占14.45%;固定沙地11.85萬平方公里,占28.50%;露沙地5.92萬平方公里,占14.20%;沙化耕地0.22萬平方公里,占0.53%;風蝕劣地(殘丘)1.75萬平方公里,占4.21%;戈壁7.09萬平方公里,占17.05%。(4)自治區沙地分布東西跨度大,橫跨我國西北、華北和東北地區,各類型區條件各異、情況複雜。

內容簡介

《規劃》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因地制宜、分區施策的原則,將全區沙化土地劃分為5個類型區、19個重點治理區,分別制定治理策略和利用方向,以重點生態工程為支撐,採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農藝措施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綜合治理。

提出點線面相結合的總體布局。(1)點布局:由全區旗(縣)級以上90個城鎮組成,依託城區綠化、全民義務植樹、部門綠化和生態重點工程,建設城區周圍、近郊、遠郊協調配置的城鎮防沙治沙體系。(2)線布局:依託公路、鐵路、河流沿線兩側防護林帶建設,形成貫穿全區、縱橫交錯、區域分割的防護林網路。(3)面布局:依託5個類型區19個重點治理區建設。乾旱沙漠、戈壁邊緣及綠洲類型區,通過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實施生態移民、有計畫引水調水,保護和拯救現有天然荒漠植被,恢復綠洲生態;陰山以南毛烏素沙地及庫布齊沙漠周邊類型區,通過沙區鎖邊林帶建設、防護林建設、小流域治理等工程項目、商品林營造等,提升沙區生態和經濟效益;渾善達克沙地及陰山北麓風蝕沙化類型區,通過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退耕還林工程、退牧還草工程及保護性措施,保護和恢復植被,建設林草結合的防風固沙帶。松遼平原科爾沁沙地類型區,通過“三北”防護林建設、農田保護性耕作和小流域綜合治理措施,鞏固和擴大建設成果;呼倫貝爾沙地類型區,合理解決林、農、牧用地矛盾,保護並恢復林草植被,促進地方經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規劃》針對全區沙化土地資源條件,制定了沙產業發展方向,主要包括用材林基地建設、經濟林基地建設、林沙產品加工業、林木種苗和花卉業、生態觀光旅遊、林副產品栽培、採集、加工業、飼草料種植和加工業。

《規劃》將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退牧還草工程做為防沙治沙重點工程,落實建設範圍、內容、任務量,對全區防沙治沙工作具有指導意義。

《規劃》提出階段目標:近期目標(2006~2010年)完成林業治理面積4000萬畝,沙區森林覆蓋率提高3%;退化、沙化草地防治面積4.5億畝,草地植被蓋度在現有的基礎上提高10%;沙產業取得長足發展,總產值達到100億元以上。中期目標(2011年~2020年)完成林業治理面積6000萬畝,全區沙區森林覆蓋率提高4%;完成退化、沙化草地防治面積9億畝,林草植被蓋度在原有基礎上提高15%。沙產業總產值達到150億元。遠期目標(2021~2050年)適宜治理的沙化土地得到全面治理,沙區生態狀況得到根本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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