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市市中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科研成果評審、鑑定、轉化和推廣套用;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指導全區計畫生育服務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制定計畫生育技術規範和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配合衛生等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四)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管理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二)研究室負責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中有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參與擬訂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政策,開展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實行計畫生育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工作的政策調研及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困難家庭救助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負責制定全區計畫生育“三結合”(把計畫生育工作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結合,與幫助民眾勤勞致富奔小康相結合,與建設文明幸福家庭相結合,簡稱“三結合”)及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人口發展戰略,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事業發展規劃、目標管理責任制體系和績效考核評估細則並對有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穩定低生育水平;監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有關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和信息綜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重點檢查。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科研成果評審、鑑定、轉化和推廣套用;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指導全區計畫生育服務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制定計畫生育技術規範和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配合衛生等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四)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管理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五)負責督促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參與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與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並逐步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
(六)對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全區計畫生育經費、資產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
(七)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專業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八)指導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和行業作風建設。
(九)組織實施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農村居民和城鎮享受低保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家庭救助工作。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檔案、安全、保密、信訪、以及政務參與、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人事、行政、黨務、後勤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性問題的調研,擬訂全區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專業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人口計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行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全區人口計生系統的業務考核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的管理和指導。
(二)研究室
負責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中有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參與擬訂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政策,開展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實行計畫生育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工作的政策調研及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困難家庭救助工作。
(三)政策法規與宣傳股
負責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參與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制定村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對外宣傳;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國際合作項目的管理和指導;負責實施“關愛女孩行動”工作;擬訂有關計畫生育的政策、規章的建議草案,負責有關行政規章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調查研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實施有關法律法規;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等工作;參與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與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民眾自治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負責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三結合”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計畫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發展規劃股
研究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計畫、年度計畫和目標管理責任體系,並組織實施、考核和評估;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重點檢查;負責計畫生育系統統計、信息網路的規劃與管理、指導和監督工作。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五)財務股
負責機關財務、計畫生育藥具經費管理和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監管及機關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人口和計畫生育部門落實所需經費的投入;指導、檢查和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負責區級人口和計畫生育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和財務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規劃。
(六)科技藥械股
擬訂和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組織計畫生育科研項目評審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指導全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編制全區計畫生育藥具訂購、供應計畫,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負責組織和指導節育手術併發症、病殘兒醫學鑑定等計畫生育技術鑑定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承擔參與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會同衛生等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指導鄉(鎮)、街道開展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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