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認知能力培訓

名稱

兒童認知能力培訓

適應證

兒童認知能力培訓適用於:

1.精神發育遲滯。

2.兒童孤獨症伴有認知能力低下者。

3.學習困難。

禁忌證

1.尚未緩解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症。

2.其他有明顯行為和(或)情緒異常而無法合作的患者。

3.精神發育遲滯或兒童孤獨症有明顯行為和(或)情緒異常尚未得到控制者。

4.嚴重軀體疾病或傳染病。

準備

向患者或家長說明治療的必要性及應注意事項,嚴格掌握適應證及禁忌證。

方法

1.詳細了解病史及檢查患兒,了解主要的問題是什麼,再考慮如何進行干預。

2.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回歸主流,對於學習困難或輕度智力低下者,在與正常兒童跟班就讀的同時,根據患兒的主要問題,採用個別或集體(具同樣問題者)的方式,給予輔導,補課。若干年後可以回歸主流。

3.早期干預,最好在3歲以前就開始干預,可使輕度者儘可能少受環境中不良因素的影響,爭取儘早回歸主流。對中到重度者,也可以盡力培養其生活自理或部分自理的能力,避免嚴重殘障的發生。

4.個別化教學。兒童生來就有學習的潛能,但在學習速度、個性、認知、興趣、注意力、記憶特點及特殊才能等方面均各個不一。因此,要根據每個患兒的問題及其特點,給予個別化教育,可以是個對個的,也可以是相同問題的集中在一個小組,或個別與小組同時進行的方式。對每個人要有教學計畫及定期評估。

5.採用工作分析的方法。把學習的最終目標行為分析成一連串的小步驟動作行為。讓患兒循序漸進地學習每個小步驟動作行為,最終完成目標行為的學習方式。具體方法包括:塑形法、個別學習法、連鎖法、漸消法等。

6.系統培訓工作應由經訓練的醫務人員或老師進行。最好在專門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下同)。

注意事項

1.愛心是對老師及家長的基本要求,有了愛心才可能建立良好的師生和親子關係,才能開展培訓。

2.信心與耐心是完成培訓所必需,要看到並鼓勵患兒的點滴進步,要堅持長期的教育幫助,有時須以月、年計算。

3.要善於發現患兒的閃光點,以長補短,以勤補拙,以利於培訓的進行。

4.要理解患兒,對他們學習中的錯誤,要合理地糾正,不可辱罵、諷刺,更不可體罰,要培養自尊心及興趣。

5.培訓環境要安靜,設施宜簡單,減少不必要的干擾。

6.幫助家長逐步掌握培訓方法,以便在家中能堅持長期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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