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克里斯提尼(希臘文 Κλεισθένης 英文 Cleisthenesis、Clisthenes or Kleisthenes)是古代雅典政治家,屬於被詛咒的阿爾刻邁翁家族。
他因為前510年擔任執政官,前509年擔任首席執政官開始對雅典的政治機構進行了改革,將其建立在民主的基石上而為人所知。他的外祖父是僭主西庫翁的克里斯提尼,父母分別是墨迦克勒斯和阿佳麗斯特(Agariste)。
革命
他在家族的支持和斯巴達人的幫助下推翻了庇西特拉圖之子希庇亞斯對雅典的統治。
然而在獨裁政權倒台後的權力真空中,他又面對著伊薩哥拉斯(Isagoras)的挑戰。後者搶得先手,於公元前508-507年成為執政官;而克里斯提尼則以改革的方案贏得了大眾的支持。伊薩哥拉斯見勢向斯巴達國王克萊奧梅尼一世尋求支援以流放克里斯提尼,得到了回應。
後者派出一小支軍隊,重申了阿爾刻邁翁家族的詛咒,迫使克里斯提尼及其支持者流落他鄉,而伊薩哥拉斯則在無人競爭的情況下攫取了政權。他試圖建立寡頭統治,並尋求解散議會。此舉遭到議會的強烈抵制,而後者也受到雅典人民的廣泛支持。伊薩哥拉斯及其幕僚被迫逃奔衛城,在那裡被圍困了兩天。而他們終於在第三天投降,交出權力。如此克里斯提尼得以被召回,重新掌握權力並繼續他的民主改革。
舉措
他首先撤銷了四個傳統部落,因為它們產生於家庭關係,容易導致獨裁統治。他將阿提卡地區分為139個「自治區」(δῆμος),它們被劃分到30個「三分區」(trittyes,每個三分區包含三個左右的自治區)和10個Phylai(單數為Phyle,地域部落。可以翻譯為「部落」,但並不準確)。每個Phyle由三個「三分區」組成,而它們分別來自城市(asty,即雅典周邊)、海岸(paralia)以及內陸(mesogeia)。
他還設立了由抽籤決定,而非基於裙帶或遺傳關係的立法機構。他重組了議會(Βουλη),在梭倫建立的時候為400名成員,而他改為500人:每個Phyle貢獻50人。法庭系統(Dikasteria,陪審法庭)得到重新組織,每天有200至5000人被選出參與陪審,其中每個Phyle提供至多50人。500人議會的職責是向選民大會提供法案,後者在每年約集結四十次以履行其職責。被提議的法案可能被通過、駁回或者發回議會進行修訂。
創建理論
克里斯提尼似乎還創建了陶片放逐法(又稱“貝殼放逐法”,於前487年首次實施),讓民眾有權將一位公民放逐長達十年。最早這一制度被設計用來防止對民主制度的破壞,例如運用於某個有野心成為僭主的人。然而,被認為具有太多權力的市民很快就成了被放逐的目標人物,例如前485/84年的桑提波斯(Xanthippus)。在這套體系中,被放逐者的財產將會保留,但他本人不允許進入他被放逐時的城邦。
克里斯提尼將這些改革稱為「均法」(isonomia)而非「民主」。而他在改革後的生平一直是一個謎,沒有任何現存的古代典籍記載。
意義
克里斯提尼改革標誌著百餘年來平民反抗貴族鬥爭的勝利和雅典奴隸制民主政治的初建。基本上肅清了氏族部落制度的殘餘,完成了雅典有氏族過渡到國家的整個過程。
首先,改革徹底肅清了氏族制度的殘餘,標誌著雅典由氏族過渡到國家的整個歷史過程的最後完成。
其次,改革結束了一個多世紀的雅典平民反對貴族的鬥爭,標誌著雅典民主政治的初步確立。
此後,雅典的社會矛盾不再是貴族與平民的矛盾了,而是奴隸與奴隸主的矛盾。古希臘從此進入以雅典為中心的古典時代。
局限性
一般認為,克里斯提尼的改革在雅典建立起奴隸主制民主共和國。因為雅典政體已經兼具“主權在民”,“抽籤選舉”,“輪番為治”的特點,但這時的民主尚不充分,特別是“主權在民”這點還不充分,主要是財產法定資格仍然有效,三、四等級公民的政治權力仍受限制,只能出席公民大會,不能擔任高級官職。所以,這時,民主政治尚未完全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