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始說先天道德經註解

“元之所以為元者,非元也,乃妙形之始。 精全為神,神一為眞,會眞集神為元之體。 “玄為色之母,無色為玄,元色未辟,其光玄玄,一者,玄之謂也。

內容簡介

其內容晦澀,大致為解釋妙》、《元》、《神》、《眞》、《道》五詞含義及其相生關係,並據此闡述“妙徼”、“有無”、“動靜”、“陰陽”、“五行”、“八卦”、“九宮”、“道德”、“道法自然”、“清靜無為”之道理,以及修眞養生原理。

註解

李氏註解引述儒釋道三教經書,逐章逐段解釋原文,較為明白曉暢。認為天地萬物生成順序為由“妙”(虛無)而至“徼”(實有),修道者應從徼而返歸妙本。此為全書宗旨。吳郡癸復道人雷所張善淵《序》云:“此元始所說《妙》、《元》、《神》、《眞》、《道》五篇,篇各有章,章章有言,合為五千,與我老子《道德五千》並傳於世”。該書五千秘言與《道德經》玄文經異義通,參之方明有無妙竅,道法自然之旨。

妙篇

經首為《妙篇》。謂“道極不可名,寄之曰眞妙。妙生元,元生神,神生眞,眞生道,道生德,德生徼,徼生妙,妙生元,無生有,有則有,無則無,有無相生,陰陽相推,太化變易”。《注》曰:“妙之降曰元,元之降曰神,神之降曰眞,眞之降曰道,道之降曰德,德之降曰徼,徼者,小道也。眾人自道降為德,德降為徼,徼入於有,一入於有,與道益離。眞人自徼返入於妙,自妙入無,自無出有,欲建立則以無為有,欲寂靜則以有為無,欲有則生天地不為多,欲無則返太虛不為少,以有以無出陽入陰,相生相推,如太化之變易”。故妙、元、神、眞、道,此五者,道之名。道者我之本眞,謂之元始之始,“游於妙,為無礙;游於元,為無知;游於神,為無方;游於眞,為無變;游於道,為無體;又降而游於德,不可以德名;細而游於物,不可以物間;精而與妙同游,不可得而見,粗而與物同游,不可得而隱;此至人所以出生入死,而以生死為旦暮之常者此也”。

元篇

次為《元篇》。“元之所以為元者,非元也,乃妙形之始。形之所以為形者,非形也,乃混然而成,道自妙降而為元,始有恍惚之狀,故曰妙元惚恍,忽然有象;妙元恍惚,忽然有物,物象出於杳冥之間,而有至精者存焉。精全為神,神一為眞,會眞集神為元之體。故其體有明有色,有象有狀,此色與明狀,與象具於吾之本始,無作之者,由有微心吸撮塵象,塵象成根,道表本象乃與本明。至人迥脫根境,復還元明,故見非色之色,素樸含明,無狀之狀,無象之象”。以道言曰元,以色言曰玄。“玄為色之母,無色為玄,元色未辟,其光玄玄,一者,玄之謂也。由有元一旋生五元,故天一為水,天生水中,水浮天而載地、元之未辟,自然太玄之中有蒼素彤黃今之光,合為四象五元,恍惚杳冥”。故“元亦玄也。“天元地黃”。元中有色,故曰元黃。

神篇

三為《神篇》。謂:“妙至元涉於象,至神涉於數,故元篇言蒼青彤黃今之象,神篇言一七九三之數。揆之河圖,則一為下,九為上,三為左,七為右。驗之天數則始青得九陽為木;丹光得三陽為火;素靈得七陽為金;玄上得一陽為水;皆一七九三之分布於四方,在陰陽為氣數,在天地為運數,在日月為交數,在五行為用數”。數始於一,成於三,中於五,變於七,究於九,故生數屬天,自一至五得陽數三;成數屬地,自六至十得陰數二。一三五為陽中之陽,七九為陰中之陰。“得道者能使七之陰絕而返於陽,九之陰絕而還於一,故謂之七返九還”。神合於數,“神始神終復歸於元元”。然“神之妙,出有入無,變化不測,若遂以變化為神則非也。蓋神本於妙無,出於元始之眞,內絕心意、意識,返於自然,則神本不神,唯其不神,故神無不神”。

眞篇

四為《眞篇》。謂:“一眞返元,萬化歸一,眞一守一,入吾神天”。故“眞人抱一,致一含眞,天火神,地水精,天地精神,七六水火,吾合為眞”。“化煉水火交養精神,足以為道矣。而未為至也,所謂至者,必在固定太初,守鎭元始,道合元眞,入於無極,煉成浩劫妙一靈元,自然之神,無始無終,是數非數,是道非道,然後能變化萬物,吾元始用之以成天成地”。

道篇

道篇》謂眞散為道,道有清濁動靜。大無不包,細無不入,用行而不殆。“一眞八神,二十四道,七十二變,三元分用,八神同異,與道合眞,一周無盡,元道長生,吾曰大道一,始終復吾常”。注曰:“一眞為一歲,八神為八節,二十四道為二十四氣,七十二變為七十二候,天地人為用三元,剛柔陰陽,錯綜八卦,雖其分如此,然其分皆因自然,至其自然,至與道合眞,周而不盡,生生不窮”。雖散可以為千萬,及其復一,則始終不失吾常。常道以虛無為宗,以清靜為本。“虛無不動,一眞普發,清靜妙通,道在其始,太一無窮,吾入清靜之終始,神仙之道,清靜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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