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公安局

儋州市公安局是儋州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廳的指示;領導、部署、實施、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提出對策措施。

(三)負責組織對危害國內安全案件的偵察,對境內外敵對勢力、反動社團的偵控和基礎調查工作。

(四)依法開展對犯罪活動的偵查工作。

(五)負責制止和處置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重大事件、突發性案件;依法管理全市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組織查處治安案件;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部署全市公安基層基礎工作,建立和完善治安防範體系。

(六)依法管理中國公民出國、出境和外國人在我市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全市消防管理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八)主管全市高速公路、城鎮道路交通安全,處理交通事故,維護交通秩序,組織實施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

(九)負責指導全市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和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管理重點企事業單位內部的治安保衛工作。

(十)負責對全市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指導、監督,組織實施網路監控工作。

(十一)依法承擔對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勞動教養的申報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對來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四)負責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負責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負責全市技術防範工作和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管理。

(十六)負責公安裝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七)按規定的許可權,領導和指揮公安邊防、消防、內衛部隊執行公安任務,指導邊防治安管理工作和農墾、林業公安機關的業務工作。

(十八)制定公安隊伍監督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民警的監督,查處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儋州市公安局共設有13副處級機構、69個科級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1、政治部(副處級)。內設人事訓練科、宣教群工科2個正科級機構。

2、紀律檢查委員會(副處級)。內設監察審計科、警務督察大隊2個正科級機構。

3、警令保障部(副處級)。內設辦公室、指揮中心、法制科、信訪科、情報中心5個正科級機構。

4、警務保障處(副處級)。內設綜合管理科、財務管理科、裝備保障科3個正科級機構。

5、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副處級)。內設情報信息大隊、綜合偵察大隊2個正科級機構。

6、刑事警察支隊(副處級)。內設辦公室、刑事技術情報資料大隊、刑事偵查一大隊、刑事偵查二大隊4個正科級機構。

7、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副處級)。內設經濟偵查一大隊、經濟偵查二大隊2個正科級機構。

8、治安警察支隊(副處級)。內設治安管理大隊、行動大隊、戶籍管理大隊、巡邏警察大隊4個正科級機構。

9、技術偵察支隊(副處級)。內設辦公室、情報信息大隊、綜合辦案一大隊、綜合辦案二大隊、電信網路偵控大隊5個正科級機構。

10、禁毒支隊(副處級)。內設毒品犯罪情報信息大隊、毒品犯罪偵查大隊2個正科級機構。

11、交通警察支隊(副處級)。內設辦公室、車輛管理所、事故處理大隊、交通管理一大隊、交通管理二大隊5個正科級機構。

12、特警支隊(副處級)。內設辦公室、作訓科、特警大隊、警犬大隊4個正科級機構。

13、反恐怖工作支隊(副處級)。內設綜合保障大隊、偵查大隊2個正科級機構。

14、網路警察支隊(正科級)。

15、出入境管理支隊(正科級)。

16、監所管理科(正科級)。

下設機構

(均為正科級建制)

1、儋州市第一看守所

2、儋州市第二看守所

3、儋州市行政拘留所

4、儋州市強制隔離戒毒所

派出機構

(均為正科級建制)

解放派出所、東風派出所、前進派出所、和慶派出所

南豐派出所、蘭洋派出所、大成派出所、雅星派出所

木棠派出所、新州派出所、中和派出所、東成派出所

白馬井派出所、王五派出所、寶島派出所、松濤水庫派出所

光村派出所、峨蔓派出所、排浦派出所、海頭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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