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協調行為的種類
1.卡特爾卡特爾又稱為“串謀和共謀”,是指生產相似產品的獨立企業為了控制市場,獲取最大利潤,聯合起來以提高價格、限制產量等的一種組織。卡特爾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明確協定卡特爾,有明確的文字協定;另一種是秘密協定卡特爾,只有口頭而無文字協定。根據卡特爾協定的內容,可以將卡特爾分為:價格卡特爾、條件卡特爾、生產數量限制卡特爾、銷.售卡特爾。其中價格卡特爾是最常見和最基本的卡特爾形式。卡特爾能夠獲得超常的利潤率,因為卡特爾能夠像一個壟斷者那樣行事,獲得壟斷利潤。但是,由於卡特爾的整體的邊際收益不是其任何一個成員的邊際收益,每一個成員都覺得它能夠欺騙卡特爾而不會被發現,所以卡特爾常常是不穩定的。單個卡特爾成員總是企圖違約,暗中削價。即當卡特爾其他成員限產提價時,總有一個成員可以通過略微的增加產量,利用高價來獲利,或者通過略微降低價格來吸引更多的消費者。對某些卡特爾成員來說,這種收益的增加是頗有誘惑力的,以致他們不願讓卡特爾永遠維持下去。因此為了維持卡特爾,卡特爾一般都規定對違約者要進行懲罰。當今,卡特爾在美國和許多其他國家都是非法的。因為卡特爾限制了競爭,破壞了價格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造成了不公平的分配。但有時,勾結可能產生的利潤是如此之大,以致廠商不惜冒險違法行事。
2.價格領導制
在寡頭壟斷市場上,廠商之間的勾結、合謀不一定是正式的或文字化的,而可以是隱含或心照不宣的,由於公開的卡特爾一般是非法的,廠商常常尋求暗中的勾結。價格領導制是暗中配合的主要形式,一般是市場上最大的廠商率先制定或變動價格,其他廠商跟隨其採取相應的行動。價格領導制主要有三種形式:支配型價格領導制、低成本廠商價格領導制、晴雨表式的價格領導制。
①支配型價格領導制
在寡頭壟斷產業中,占支配地位的廠商往往擁有較大的生產規模、市場份額和較強的資本實力,因而可以按照自身企業的情況率先定價、確定產量,而後其他企業自願或被迫跟隨定價。其他企業之所以跟隨定價主要是由於實力較弱,若不跟隨很可能由於漲價而失去市場份額,由於降價而引起價格戰,造成更大損失。再一點是跟隨定價可以避免由於信息缺失而造成的定價和變價的風險。
②低成本廠商價格領導制
在這種模型中,率先制定價格的不是占支配地位的廠商而是低成本廠商。由於廠商的成本不同,低成本廠商可以按企業情況定價,即使定價較低,其仍可以獲得高額利潤。而高成本廠商若不跟隨很可能失去市場,若跟隨由於成本高仍要受到損失,因此這種形式似乎不太可能。但現實中由於反壟斷法的限制,以及市場容量的擴大,低成本廠商很難壟斷市場,因此,往往是低成本廠商獲得較大的市場份額和較高的利潤,而高成本廠商只能占有剩餘的較小份額。
③晴雨表式的價格領導制
在這種模型中,價格領導者不一定是占支配地位的廠商或低成本廠商,而是對市場情況、價格變動最為敏感的廠商,其率先調價而後其他企業跟隨調價。由於晴雨表廠商並不一定是大廠商,而可能是某個小廠商,因此其他廠商並不總是跟隨在晴雨表價格領導者之後。此外,廠商們可能在跟隨晴雨表廠商之前拖延一個很長的時間。因此晴雨表廠商之所以能夠支使其競爭對手依附於自己的價格,僅僅是因為自己的價格比較及時地反映了市場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