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價值論是關於社會事物之間價值關係的本質與發展規律的學說。
人對於客觀世界的認識分為兩大類:一是關於客觀世界各種事物的屬性與本質及運動規律的認識;二是關於客觀世界各種事物對於人類的生存與發展的意義(即價值)的認識。前者就是一般的科學理論,後者就是價值論。
由此可見,價值論是人類的科學理論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對於人類的生存與發展的意義”本身也是事物的一種特殊屬性,因此,價值論也是一種特殊的科學理論。
理論
價值論的前提是不同的人不僅在看,聽和行動方面不一樣,而且想法也不同。這意味著接觸同一事物的人,會以不同方式看待它的價值。取決於個人,他或她分配給東西或想法的價值既可以代表實際(是否具有有效價值),或扭曲它,如給予特定對象過高價值,使之看起來比實際價值更值錢。
要賦予一個對象,觀點或觀念價值,要在人的思想中設定優先順序。必須做對比並確定關係。最後,需要對比新對象,已知或持有的觀念,然後決定哪一個更好。所有人都以一種獨有的模式賦值。價值論研究人們如何做這些決定,以及能用於識別的價值設定模式。
賦值過程遵循個人如何思想。要給事物設定價值,必須有過濾、處理、存儲和分析數據的能力。必須考慮每個對象與其不同方面,並且在如何對其賦值之前之前做出判斷。在價值論中,涉及這一過程的思想獨特模式被叫做價值結構。
應知道,價值論是研究價值(不是價值觀)的學問。價值涉及思想,然後給日常生活實際情況的屬性分配意義,而價值觀是指人支持的觀點,信仰和認為重要的事情。實際上,分配價值是一個人到達價值觀的過程。價值論者會研究放在價值觀上的價值,但不是實際思想或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