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郡縣
西晉末年,中原士庶百姓為避戰亂大批南徙。東晉政權在長江南北按北來僑民的原籍設定地方機構加以管理,即僑郡縣,如隨晉元帝南渡的以琅邪臨沂王氏為代表的琅邪士庶百姓有1000餘家,成帝鹹康元年(335)在江乘縣(今江蘇句容縣北)界內僑立琅邪郡,其下又設僑臨沂縣,這就是所謂僑郡縣。又立青、徐、兗、幽、並、雍、秦等僑州。東晉政權為吸引勞動人手,對北方僑民最初都給予免除調役的優復。
十六國時期
另處,北方在十六國時期,遼東鮮卑慕容氏建立的前燕政權為吸引河北漢族流民也設定僑郡縣,以統流民,並給予優復。但南、北政權給予僑民的優復在政權穩定以後又都被取消。僑郡縣制度對優撫士族、安置流民和社會穩定發揮一定作用,但也引起地方行政區劃的日益紊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