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一)長期債券違約的定義
長期債券或長期債券發行主體出現下述情形之一的,認定該債券發生違約:
1.長期債券未到期前,債券發行主體破產或被接管。
2.債券發行主體不能在此長期債券到期日後90日內全額、償還本金和利息;
3.債券發生不利於債權人的債務重組行為,即通過重組使得債權人的債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包括本金和利息減免和延期;
4.債券未到期,但是有充分證據證明債券履行主體不能全額、按期償還債券本金和利息;
5.債券發行主體在債券到期日使用貸款償還債券本金、利息。
(二)短期債券違約的定義
短期債券或短期債券發行主體出現下述情形之一的,認定該債券發生違約:
1.短期債券主體不能在債券到期日後30日內全額、償還本金和利息;
2.債券發生不利於債權人的債務重組行為,即通過重組便得債權人的債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包括本金和利息減免和延期等;
1.債券未到期,但是有充分證據證明債券履行主體不能全額、按期償還債券本金和利息;
2.債券發行主體在債券到期日使用貸款償還債券本金、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