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考

語出:《後漢書·陳禪傳》:“時刺史為人所上受納臧賂, 禪 當傳考。” 李賢 註:“傳謂逮捕而考之也。”

基本信息

傳考
拼音:
解釋:1.逮捕審問。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