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紅

語出:(1).舊時謂訂婚時男女兩家互送約書和信物。 孫錦標 《通俗常言疏證·婦女》引《金陵雜誌》:“傳紅,俗謂之下定。男宅婚既合,由雙冰人封致女宅,女家用泥金紅全柬,書年庚八字,交冰人,俗稱大賓,送男宅。” (2).指 明 司禮監承皇帝意旨,以硃筆批覆內閣送呈文書。 明 劉若愚 《酌中志·見聞瑣事雜記》:“﹝ 鮑忠 ﹞壽踰八望九,尚耳目精明,以楷書寫諭傳紅。”

傳紅
拼音:
解釋:1.舊時謂訂婚時男女兩家互送約書和信物。 2.指明司禮監承皇帝意旨,以朱筆批覆內閣送呈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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