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致效原理

(principle of communication effcet)傳播學研究的重點課題,集中從內容、技巧、客群心理等方面考察傳播效果產生的機制、規律。

(principle of communication effcet)傳播學研究的重點課題,集中從內容、技巧、客群心理等方面考察傳播效果產生的機制、規律。

美國學者D.卡特賴特在1949年概括了傳播致效的四個原理:

(1)信息引人注目,有適合客群需要的鮮明特點和刺激態勢,能夠進入他的感官。

(2)使受傳者認識到所傳信息對他們有百利而無一害,並使信息與他們心目中原有的接受目的接近或一致。

(3)務使信息在受傳者那裡便於被理解和接受,成為他們認識結構中的一部分。

(4)在勸導說服有效的基礎上,客群根據所傳信息採取行動的基本條件是:達到目的途徑的簡便性、具體性、直接性;達到目的途徑越直接,規定的時間越具體,選擇的餘地越小,客群採取行動的可能性就越大。

其後的美國傳播學研究人員繼續強調任何傳播的終極目的都是產生效果,繼續探討致效原理,歸納起來主要有:

(1)傳播者的“可信度”和聲望與傳播效果成正比,因此,媒介要努力塑造自己使客群信任的形象。

(2)對有爭議的問題,要根據客群的固有觀念或預存態度、文化程度分別採取只說一面之辭或正反理由都講的方式。

(3)不要過度渲染問題的嚴重性。有學者認為,“適度的恐懼訴求比強度的恐懼訴求更能致效”。

(4)明白揭示比暗示隱諱更有效果。

傳播學對於勸導說服的表達程式與效果之間的關係的研究結論是:

(1)最先提出的論點易於為客群所注意;

(2)最後提出的與前不同的論點易於為受傳者記住;

(3)首先提出的客群贊同或可能接受的內容易於產生效果;

(4)正反論點並存時,先提出者有先入為主的效果;

(5)對於能夠引起或滿足客群需求的傳播內容,程式應當是先引起需求欲望,再提出問題,最後圓滿解答;

(6)對於客群不熟悉的內容,應當先提示要點。關於客群的個性心理特徵與傳播效果之間的關係,傳播學的結論是:

(1)想像力豐富、對周圍事物敏感者易於接受傳播內容;

(2)性格外向者比性格內向者更易於被說服;

(3)自我評價低者比自我評價高者易於受到傳播引導;

(4)想像力差、對新鮮事物遲鈍的客群較難受到傳播感化;

(5)進攻性強的客群一般不易說服;

(6)性格孤僻不合群的客群極難誘導。對後兩種客群要特別注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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