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承·2019清明祭英烈

傳承·2019清明祭英烈

傳承·2019清明祭英烈,是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網信辦、教育部、民政部、文化和旅遊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部門聯合主辦的主題教育活動。截至退2019年3月25日,退役軍人事務部已開通了“傳承·2019清明祭英烈”網上平台以及相應新媒體平台,已有數百萬人次線上接受教育。

基本信息

活動介紹

傳承·2019清明祭英烈傳承·2019清明祭英烈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頒布實施一周年,沒有英烈前赴後繼的犧牲奉獻就沒有國家的富強和人民的幸福。“傳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傳教育活動將整合有關媒體渠道,以退役軍人事務部入口網站為主要平台,以其他各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渠道為輔助傳播,將線上宣傳教育活動與線下祭掃瞻仰活動有機結合,以清明節、第六批在韓志願軍烈士遺骸歸國安葬為重要時間節點,從3月中旬至5月初“五四運動”100周年期間廣泛開展宣傳教育短片展播、網路直播、英烈精神在身邊主題徵文、為烈士尋親、網上祭掃、尋訪陵園等活動。

活動籌備

2019年3月20日上午,專家學者研討“傳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題教育活動。

2019年3月25日,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網信辦、教育部、民政部、文化和旅遊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10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在清明節期間開展“傳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部署開展以緬懷英烈、傳承英烈精神為重點的主題宣傳教育活動。

活動安排

為在全國形成全面開展“傳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傳教育活動的良好局面,各地、各單位要在上述活動內容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積極組織開展以下工作,切實增強工作效果:

(一)組織開展褒揚紀念活動。各地、各單位,特別是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解放思想,創新活動方式和手段,著眼參與和互動,開展既富有特色,又有實際效果的褒揚紀念活動;要深入開展英烈故事講述、革命傳統教育講座、英烈家書(遺作)誦讀、英烈事跡展覽、英烈精神傳承徵文等形式多樣的活動;要通過各種途徑引導人民民眾,特別是廣大青少年到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革命遺址等紅色陣地參觀瞻仰、緬懷祭掃;要廣泛開展走近英烈親屬、走進英烈家庭的走訪慰問工作,傾聽英烈親屬對英烈精神傳承故事,關心關愛其生活;要將退役軍人入口網站“傳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傳教育活動網上平台作為各地開展褒揚紀念活動的重要陣地和重要途徑,積極參與各部門依託該平台開展的各項褒揚紀念活動。

(二)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各地、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渠道加強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展映展播紅色影視作品、制發宣傳教育作品、開展各種形式的紀念活動,加強宣傳教育,及時高效傳播英烈精神、紅色文化和工作動態;要重點宣傳本地區、本單位開展的重大紀念活動以及本地區、本單位的著名英烈事跡,深入挖掘英烈家書、家訓、英烈守墓人、講解員以及英烈精神守望者、傳承人等資料和事跡,推出一批富有感染力和學習價值的典型;要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徵文活動,組織撰寫傳承英烈精神的理論文章,在當地民眾廣為接受的地方媒體開設有關欄目,並積極向宣傳教育活動網上專題投稿;要在清明期間認真組織主題黨日、主題團日、主題隊日、主題班會、讀書會、座談會等教育活動,特別是要組織中小學生廣泛參加褒揚紀念活動,了解英烈事跡和革命傳統,激發他們學習英烈、崇尚英烈、傳承精神的熱情;要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以及有關烈士褒揚工作的政策法規,宣傳黨和國家以及本地區、本單位烈士褒揚工作的重要成就,展現烈士紀念設施的良好風貌;要加強輿情引導,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要在本地區、本單位網站或相關網站開設專欄或在醒目位置加入退役軍人事務部入口網站“傳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傳教育活動專欄的連結,形成集群化宣傳教育效果。

(三)倡導文明祭掃和網路祭掃。各地、各單位,特別是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要廣泛宣傳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的有關規定,發布文明祭掃通告,引導民眾在祭掃過程中保護好烈士紀念設施,維護好英烈的光輝形象,堅決杜絕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和詆毀英雄烈士名譽的行為;要大力倡導網上祭掃,引導廣大民眾,特別是廣大青少年關注退役軍人事務部入口網站“傳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傳教育活動專欄,將線下祭掃和線上祭掃有機銜接;要倡導移風易俗,綠色祭掃,規範祭掃儀式和流程,豐富祭掃內容,寓宣傳教育於祭掃活動之中。

此外,各地可結合本次宣傳教育活動主題,另行創新活動內容和活動形式,在全社會營造傳承烈士精神、奮進新時代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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