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漢臣

明代成化、弘治、正德三朝近六十年(公元1464年——公元1521年)間,共舉行會試20次,錄取進士約6000人,其中山東省為422名。

名御史傅漢臣──嘉靖同科三進士之一
平度有官廉、張禎、官賢、孫儀4人中式,在全國和全省各州縣中都居平均水平。同一時期內,山東共舉行鄉試十九次,錄取舉人1427名。平度連同上述4人,還有張公玉、官一夔等,共16 人中式,遠遠高於全省的平均數。到嘉靖五年(公元1526年)丙戌科會試,平度人傅漢臣、李學詩、崔廷槐三人同科考中進士。這次共錄取300名,其時全國共1330 余州縣,平均4個州縣考中一名。平度州考中三名,為平均數的12倍。這在全省成了轟動一時的新聞。①傅、崔二人是鄉試中式(嘉靖元年)後四年考中進士,李學詩更是青年連捷。他們都是在三十歲前就擺脫了那桎梏士人思想的八股制藝的束縛,得以認真研求經世致用的學問,都成了傑出的平度名人。
傅漢臣
康熙和道光兩部《平度州志》,都沒有給傅漢臣立傳。《康熙志》里有關傅漢臣的記載,分散在“科貢”、“坊表”、“藝文”、“褒封”四目中,全部文字不到一百字,另有七律一首;《道光志》在“選舉”目里加上“巡撫順天等處”,“古蹟”目里加上“明順天府尹傅漢臣墓,在州西北五里”,兩處總共21個字。而此兩處所記的“巡撫”,實應為“巡按”,“順天府尹”更無任何根據,很可能是對所謂“巡撫順天等處”所做的誤釋。
可是,《明史·河渠志》和《明世宗實錄》里,都記載了傅漢臣任御史時的很有價值的建言,博學如《道光志》總纂者,至少是應該熟悉《明史·河渠志》的,卻未予採錄。現代研究中國賦役史的論著,凡涉及“一條鞭法”時,無不引用傅漢臣的建言。
《明世宗實錄》嘉靖十年三月記載:“己酉,御史傅漢臣言,頃行一條編法,十甲丁糧總於一里,各里丁糧總於一州一縣,各州縣總於府,各府總於布政司,布政司通將一省丁糧均派一省徭役內,量塗優免之數,每糧一石審銀若干,每丁審銀若干,斟酌繁簡,通融科派,造定冊籍,行令各州府縣永為遵守,則徭役公平而無不均之嘆矣”。這是史籍中記載“一條鞭法”最早的文獻資料。
明代中後期推行的“一條鞭(編)法”,是中國賦役史上的重大改革,也是中國古代經濟史上的大事。明代前期的“賦”(田賦,即土地稅)和“役”(即成年男子為官府負擔的各種徭役,多折銀徵收)是分開徵收的。“役”以戶為單位征取,雖然戶又按人丁和田畝的多少分為“三等九則”,實際上主要由丁口負擔。隨著土地兼併的日益嚴重。官紳階層享免役權者越來越多,貧苦農民的徭役重負痛苦不堪,國家財政收入也逐年減少,受到威脅。於是江南一些經濟發達地區的地方官員、採取各種措施,讓徭役逐漸向田畝方面轉移,以減輕無地少地者的負擔,並增加財政收入。傅漢臣的建議就是綜合歸納了各地已經試行的做法,提出將“一條鞭法”在全國普遍推行,即把各州縣和全省的徭役統一計算,按比例分配給人丁和田畝,合理負擔,並簡化賦稅手續,把“賦”和“役”合併一起,一律征銀,防止官吏從中作弊。
這種改革必然侵犯大地主官僚的既得利益,遭到他們的抵制,所以直到50多年後的萬曆初期,大政治家張居正主政時,才在全國逐步實行。傅漢臣以一個普通的御史,最早向朝廷提出如此重大的建議,既需要不畏強權的勇氣,又表現了關心國計民生大事的卓見,實在難能可貴。現在,《中國大百科全書·歷史卷》“一條鞭”條里,把傅漢臣列舉為明朝中央支持“一條鞭”的三名代表人物之一,是客觀公正的。
《明史·河渠志·滹沱河》,也記有傅漢臣的事跡。嘉靖十年冬,傅受命巡按順天等府。順天府是明朝北京所在地,稱“京畿”、“畿輔”,是“天子腳下”之地。傅御史關心民間疾苦,《河渠志》記載了他向朝廷建議治理滹沱河的事。自明初以來,滹沱河河道遷徙不定,“左右傍近地大率平漫,夏秋雨潦,挾眾流而潰,往往成巨浸”,今冀中平原地區常常洪水為患。與傅漢臣同科進士的另一平度名人崔廷槐任束鹿知縣時,即以領導百姓護城防水、疏導積潦而深受百姓稱頌。傅漢臣的奏疏引起朝廷重視,“乃命撫(巡撫)按(巡按御史)會議”,請準委派工部官員主持修築了堅固的河堤,兩岸植樹,並疏浚河身,使散漫之水復歸故道“束鹿、武強、河間諸水,皆循滹沱以出”,此後數十年,無復水患。傅御史給冀中、冀南百姓做了一件大好事。
現存傅漢臣七律詩一首,康熙、道光《平度州志》都以《大澤晴雲》為題。是寫景抒志的山居閒適之作。“任教世態年年別,獨滌塵襟日日休”,格調是很超脫的。
據近年出土的《張永貞墓誌》,知傅漢臣,號現川。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