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三分鐘熄火

停車三分鐘熄火

《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規定,“鼓勵環保駕駛,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在不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地段,提倡機動車駕駛員在停車3分鐘以上時熄滅發動機。”這一規定是否合理、可行?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為此舉行了立法聽證會。

提交

為什麼針對“停車超3分鐘熄火”一項內容專門進行立法聽證?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小娟解釋,該條款社會爭議較大,有必要通過聽證方式聽取各方意見。從總體看,“停車超3分鐘熄火”在世界範圍內也屬於通則,廣被認可。
針對聽證代表的不同聲音,法制委員會將進一步完善,借鑑性採納部分意見,提交2014年初召開的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進行討論。

意義

研究表明,汽車在怠速狀態下,PM2.5的排放是順暢行駛時的5倍以上。一些大型車尤其是柴油車,怠速時往往是顆粒物排放較多的時候。根據北京市交通行業節能減排中心的實驗,如果北京市所有的駕駛員都採取綠色駕駛,每年可減少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排放109萬噸、879萬噸,節約汽油34萬噸,具有很大的節能減排潛力。所以說,停車3分鐘熄火,對降低機動車污染排放很有意義,是綠色駕駛的應有之義。

實施現狀

《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首次將“停車三分鐘以上應熄火”納入立法,並在2014年3月1日正式實施。然而,不少車主在長時間停車等人時並不熄火。

2014年的霧霾天讓人們重新審視起汽車尾氣排放的問題。儘管“停車三分鐘熄火”2014月1日起已經實施,但是“不熄火”的現象依然比比皆是。“走在街上或者是在小區里,總是能看見有車停在路邊,一停就是五分鐘十分鐘的,也不熄火。”

汽車在怠速狀態下產生的尾氣排放比正常行駛時多一倍,不但不環保,而且更耗油。《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員在停車三分鐘以上時,應當熄滅發動機。”然而,由於沒有明確的處罰規定,“停車三分鐘熄火”的效果如何不得而知。

聽證

為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車主在停車超過3分鐘時熄火滅車的規定是否合理、可行?2013年10月24日下午2時,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將就《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中民眾普遍關注的問題舉行立法聽證會。

事項

據了解,此次立法聽證會的聽證事項為:《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第八十一條中“鼓勵環保駕駛,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在不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地段,提倡機動車駕駛員在停車3分鐘以上時熄滅發動機”的規定是否合理、可行,以及如何修改和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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