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丁桌
宴客時有兩種席式,一種叫“龍船席”即用好多隻方桌連結起來,客人圍在兩旁吃飯,形同劃龍船;另一種叫“走馬席”,即無論親朋疏厚,認識不認識的人都可以進來吃,吃完就走,主人再重新擺上菜色,招待另一批客人的來臨,接連不斷。這後一種席式一般是較有錢且較慷慨的人家才會這么做。在舊社會,潮人攀比心強,死愛面子,凡生了男孩的人家都十分注重辦丁桌,並以辦得體面為榮。即使是貧困人家,為了不失面子,便四處借錢,造成負債累累,或者是忍痛賣了哥哥,將所得之錢銀用來應付沉重的辦桌費,這就是人們常說的“生阿細賣阿大”這一俗語的來歷。
解放後,由於時代的前進,思想在進步,潮人雖仍有元宵辦丁桌的習俗,但多改為在自家裡進行,且單限於宴請較親的親戚和較好的朋友,豐儉由人,無人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