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陳興

倪陳興

倪陳興,男,漢族,1963年12月出生,廣東揭陽人,全日制大學、在職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工學學士學位,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海南省林業廳副廳長。 2018年2月,倪陳興被雙開。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9年9月至2000年9月,歷任省林業局副科長、科長、副處長;

2000年9月至2006年7月,任省林業局林政法規處處長;

2006年7月至2008年8月,任省林業局組織人事處處長;

2008年8月至2012年5月,任省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其間:2009年5月至2010年5月,在白沙縣掛職任縣委常委、副縣長);

2012年5月至2012年9月,任省林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2年9月至2017年7月,任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2013年7月兼任省民政政策理論研究會會長,2014年12月兼任省慈善總會監事長)。

2017年7月6日,被免去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和副廳長職務。

人物事件

依法逮捕

2017年8月17日,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海南省民政廳原副廳長倪陳興(副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

立案審查

2018年2月12日據海南省紀委訊息:日前,海南省紀委對省民政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倪陳興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倪陳興在擔任省林業局、省林業廳、省民政廳等有關領導職務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退耕還林指標、擁軍慰問品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倪陳興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無視黨紀黨規,理想信念喪失,法律觀念淡薄,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省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倪陳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司法機關正在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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