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勢作惡

佛典故事,出自《十誦律》;釋義為借他人之勢行兇作惡。

【經文】

衛國中,過去世有狗,舍其自家,至他家乞食。入他家時,身在門內,尾在門外。此家主人是一居士,打狗,不與食。狗到官所,白言:“是居士,我到其家乞食,不與我食,而反打我,我不破壞狗法。”眾官問。“狗有何法?”答言。“我在自家,隨意坐臥,至他家時,身在門內,尾在門外。”眾官命喚居士來,問曰:“汝實打狗不與食耶?”答言:“實爾。”眾官問狗:“此人應如何處治?”狗言:“給與此舍衛城大居士職。”官問何故?答曰:“我昔在此舍衛城中,作大居士,以身口作惡故,乃受是狗身。是人之惡甚於我,若令是人得職位力勢者,當大作惡,死後必入地獄,受極大苦惱。”

【譯語】

舍衛國是釋迦牟尼佛久住說法之處,其國於過去世中有一隻狗,本有人家養的,不是野狗,這狗卻離了本家,向別一家討東西吃。討時十分把細,身在此家門內,尾在門外。此家主人是一位居士,見狗討吃,把狗打出,不給他吃。狗便跑向官廳告訴:“有一居士,我到其家討吃,不與我吃,而反打我,我卻並未破壞狗規矩。”眾官問:“狗有什麼規矩?”答道:“我在家裡時,出入坐臥,可以隨意,往他人家時,身入門內,尾在門外,並未胡亂闖進去,這便是狗規矩。”眾官即使人叫這居士來,問道:“這狗向你討東西吃,你是不是打他,不給他吃?”居士答言:“是的。”眾官又問狗道:“依你,要怎樣處罰此人?”狗道:“請罰他做舍衛城大居士之職。”官道:“大居士是富厚有勢力而享福的,那么,是賞他不是罰他了。”狗道:“不是這樣說,我前身本是舍衛城大居士,因為憑藉勢力,身口作惡,故轉世受狗身。此人之惡比我更甚,倘使他有了職位勢力,一定會大作惡事,好叫他死後入地獄,受大苦惱也。”

【釋義】

修持人不願得人天福果,倘未能脫輪迴的話,寧可投生較清苦人家,但求早遇善知識,早聞佛法,好繼續修持。為什麼緣故呢?因為天上沒有貧窮苦楚的人,所見所聞,皆是娛樂享福,便發不起慈悲心來;慈悲心為修持之根本,若無悲心,極難修持,不修則福盡還墮惡道;若生人間富貴人家,那么,這狗與官所說的話,就是榜樣。故不願受人天福果,自有遠大理由,非嫌富樂窮也。不過,富貴人也可利用他的富貴,大作功德,大弘佛法,則其得福,自比貧賤人為尤易。所慮享受既慣,又復貪慾無厭,營營不肯自休,不得聞知佛法,或得聞知而不信,這是多數富貴人通病,願富貴人急急自省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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