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空間的特點
首先,個人空間具有可變性,即個人在不同情境下對空間的需求不同。如一個人在同熟人談話時會比同戀人談話時對個人空間需求大,而同一個不太熟悉甚至陌生人談話又比同熟人談話對個人空間的需求大,同一個有敵意的人談話又比同不太熟悉的人談話所需個人空間大。個人空間大小的變化還受到環境和場合的影響,例如,在擁擠的公車上,個人空間變得非常狹小,幾乎不存在;而在一個比較空曠的場合,個人空間就變得比較大。其次,個人空間具有文化上的差異。有些學者指出,日本人的個人空間相對小一些,而歐美人的個人空間相對大些。再次,個人空間具有區域性,即根據人際親疏關係劃分出人際距離。霍爾將這種人際距離劃分出四種區域:親密區(50cm以內)、個人區((50-125cm)、社交區(125-350cm)、公共區(350-750cm)。親密區:人們像保護私有財產一樣保護著這個區域,在這個區域內,只允許非常親密的人進入。在親密區,各種感覺器官都發揮作用,共同接受和傳遞信息。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人們會放棄對自己親密區的防衛。如在非常擁擠的公車及公共場合,人們擠來擠去,互相侵犯親密區。這種情況下,個體通常會儘量不去看緊貼自己的人,迴避面對面的目光接觸,並在潛意識裡將對方視為“非人”,同時收斂自己的面部表情,漠然處之,以儘量避免別人對自己的注意。個人區:這是一般熟人的交流區,同學、同事一般朋友談話時基本保持在個人區內,因此它又被稱為“談話區”。在這個區域裡,人們的舉止、交流比較隨便,但總有所克制。若在這個區域內高聲談話,會使人感到彆扭和沒有禮貌。社交區:這是相識但又不太熟悉的人們從事交流活動的範圍。以這種人際距離進行交往的雙方,彼此關係不再是私人性質,而是一種公開性的交往。公共區:它包括所有類型的公眾交流,如演講、法庭辯論等。在這個區域內,講話聲音一般較為洪亮。我們了解了個人空間的特點,在日常生活中就可以根據這些特點調控自己的行為和了解他人的行為,不要輕易侵犯他人的個人空間,或者說給他人留有餘地,做到尊重自己並尊重他人。